老子思想“视若刍狗”的一视同仁主张

  老子的思想中有平等观念。他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大意是说:天地大慈大悲不存在偏爱之心,把万物看作草扎的狗;圣人也不存在偏爱之心,将百姓视为草扎的狗。老子并非主张视民众为粪介,而是主张政府对民众不带感情偏好,做到一视同仁。老子为平等待人作了本体上的论证:“天道无亲,恒与善人。”老子以天道为依据,对当时严重的贫富贵贱等级分化进行了严厉抨击:“天之道,犹张弓者也,高者印(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故天之道,损有余而益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而奉有余。”(79章)需要说明,老子主张消除贵贱等级、缩小贫富分化,但并不是主张绝对平均主义,而是主张缩小贫富两极分化,更类似于西方政治哲学所主张的程序公正和分配公正的某种混合。

  平等是自由主义坚持的一项核心原则。它主张人们在政治地位和法律地位上一律平等,国家和政府对待公民要一视同仁。这种平等理念有其思想渊源。西方自古希腊时代就萌发了平等观念,可以从伯里克利的著名演说中看得出来:“我们的制度之所以被称为民主制度,因为政权在全体公民手中,而不是在少数人手中。解决私人争执的时候,每个人在法律上都是平等的;让一个人担任公职优先于他人的时候,所考虑的不是某一个特殊阶级的成员,而是他们的真正才能。任何人,只要他能够对国家有所贡献,绝对不会因为贫穷而在政治上埋没无闻。”中世纪的基督教则保持着人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的主张,而近代英格兰启蒙运动的思想家们则从人性论和认识论的角度证明了人在人格上和理性上的平等地位。

  平等观念对自由的意义在于:人人在人格、权利、道德和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私人的事情由自己做主,公共的事情由大家协商解决;人们应相互尊重,任何人都不享有对他人的专断权力。

  需要说明,老子的一视同仁主张被春秋时代的法家所吸收。汉代司马谈在“论六家要旨”中认为,法家的第一个特征就是:“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商鞅的“刑无等级”思想、韩非子的“法不阿贵”思想都受到了老子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