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文化对中国社会的影响

  道教不同于佛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它不是由外国传入的,它是中国本土生长出来的。它起源于中国古代先秦王朝的道家,奉老子为教祖和最高天神(老子是我国古代的一位伟大的思想家,他所撰述的<<道德经>>开创了我国古代哲学思想的先河。他的哲学思想和由他创立的道教学派,不但对我国古代思想文化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而且在公元十四世纪时传入了欧洲,对欧洲古代文化和思想也有深远的影响)。道教同时承袭了中国古代社会巫术和求仙方术是土生土长的本民族宗教。他在东汉晚期逐渐形成,长久做用于民族文化心理、风俗习惯、科学技术(如火药的发明和中医药理论的形成都与道教有关)及社会政治经济生活的广泛领域。道教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他对中国社会的影响是巨大的和深远的。

  那么它对中国社会有哪些影响呢?首先,道教认为“社会只是一方存在的客体,在其中生存的人类,应有其独立自存的自由性,而不受任何意识型态的束缚。其次,主张人类应学习好处世的智慧和自我修养的能力。强调人在自然天地间应有积极的作为,不优天、不畏天、才是最好的生存状态。第三、道教要每个人都要用心感受周围的事物,热爱生活,享受生活。道教的中心思想就是“自我、平常、和谐和循环。”也就是万物循环、太极长转的道理。这些理论曾在我国西汉年间用于治国的思想,使广大人民得以从秦朝的苛政中得以休养生息,使西汉社会得以发展和强盛。

  道家所倡导的:“天有天道、地有地理、人有人论、物有物性”的法则,就是说:“有天道,日月星辰是运动的,有地理,山河江海是可循环的;有人伦,就要有尊卑和长幼。老子曾讲过:“人生天地之间,乃与天地一体也、天地、自然之物也;人生,亦自然之物;人人有幼、少、壮、老之变化,犹如天地有春、夏、秋、冬之交替,有何悲乎?生于自然、死于自然,任其自然,则本性不乱;不任自然,奔忙于仁义之间,则本性羁伴。功名存于心,创焦虑之情生;利欲留于心,创烦恼之情增”。这就是老子对人规范的行为准则。我国古代思想家孔子曾对老子的所言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老子在论述人情世故中也有精辟之道,值的借鉴。老子说:“人生于世,有情有智。有情,故人论和谐而相温相暖;有智,故明理通达而理事不乱,情者,智之附也,智者,情之主也。以情通智,则人昏庸而事易颠倒;以智统情,则人聪慧而事合度。”老子的这些观点,对当今人与之间的交往有绝对的指导作用,很值得我们借鉴。

  道教思想之所以在中国存在了二千多年,就是因为它的主张附合人们热爱和平,向往自由的美好愿望。它对人类要求的行为规范,附合历代统治者的意愿,对于稳定社会,发展生产有着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影响。在当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利用道教的教理教义来平和人们心态,指导人与人之间如何相处,怎样融合于社会,不争权夺利,自强不息的建设美好家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它的思想对稳定社会,有着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