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戏曲文学
道教文学戏曲在道教文学中也占有不可忽视的地位。过去,文学界尚未有人使用“道教戏曲”这一概念,但类似的概念却早已有之。明代戏剧家朱权在《太和正音谱》中将元戏分为十二科,第一科为“神仙道化”,第二科为“隐居乐道”。这两科之所谓“道”即隐遁修真、神化度人之道。道教戏曲的概念乃是在此基础上通过概括抽象提出的。它是以修炼成仙或隐居乐道为主导思想的。
道教戏曲的发端当在元代以前。宋代的“优伶箴戏”有许多道、儒、释演说经旨的内容,可视为道教戏剧的萌芽。据陶宗仪《南村辍耕录·院本名目》记载,金代流行的院本戏曲甚多,其中属于道教方面的有《庄周梦》《瑶池会》《蟠桃会》。至于南戏中的传统剧目尚有《老莱子斑衣》,此亦出于道教的神仙故事,足见元代之前已有道教戏剧行世。
不过,其鼎盛时期是元朝。据钟嗣成《录鬼簿》所载,元杂剧至少有四百种,就其题目、正名来看,属于道教戏曲一类的至少有四十种,约占总数的十分之一。明代臧懋循所编《元曲选》,收录了九十四种元人的作品和六种明初人的作品。今人隋树森于本世纪60年代又据脉望馆抄校本《元明杂剧》等资料,成《元曲选外编》,收入元杂剧六十二种。
在这两部作品集中属于道教戏曲的有《陈抟高卧》、《岳阳楼》等十七种,亦约占流传总数的十分之一。从题材与思想上看,道教戏曲的类型可分为:传道度人、点化精怪,断案明戒、隐居修真。传道度人是道教戏曲中的重头戏。作者创作此类戏剧作品乃是要宣传道教神仙信念,警示世人不要被凡尘事迷了本性。
与传道度人密切相关的是点化精怪。从宏观的立场出发,道教认为神仙的来源有多种途径,精怪经过一定时间的修炼,在仙人点化之后也能长生成仙。这种观念也成为道教戏曲作家们的指导思想,故而有一些作品便以点化精怪为主题,如《吕洞宾三醉岳阳楼》即是。该剧写吕洞宾成仙之后,领师父之旨,从天而降,到岳州的岳阳郡点化柳树精与梅花精。
在吕洞宾的指点下,这两个精怪行善积德,终于转世投胎为人,累积阴功,脱离“六道轮回”。像《吕洞宾三醉岳阳楼》之类戏剧作品常常采取拟人化的手法,让精怪也和人一样有思想、有语言,通过情节的推进,劝人为善,具有明显的道德教化色彩。
道教戏曲另一重要题材内容是演述神仙断案故事,从而宣传道教天条戒律。如《张天师断风花雪月》便是如此。该剧以桂花仙子思凡与书生陈世英相会为开端,继而写陈世英得了相思病之后,张天师如何作法审理桂花仙子犯天条戒律的事。
在作品中,张天师命令天上“直符神将”将有嫌疑的荷花、菊花、梅花、桃花、封十八姨、雪天王之魂一一勾出审问,最后才弄清是桂花仙子下凡,致使陈世英得相思病,作品反映了道教戒律实施的一些情况,其“纲常名教”的观念也较明显。
道教戏曲还注意表现道人的隐居修真的生活情趣。这方面的代表作有《西华山陈抟高卧》。作品演述华山道士陈抟不贪名利、专心修行的故事。宣扬了道教关于“清静”、“寡欲”、“不争”等教义思想。
道教文学体裁多样,内容丰富,源远流长,在中国文学史上占有一定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