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书》卷八十列传第四十 孝武十四王

  孝武帝二十八男:文穆皇后生废帝子业、豫章王子尚,陈淑媛生晋安王子勋;阮容华生安陆王子绥;徐昭容生皇子子深;何淑仪生松滋侯子房;史昭华生临海王子顼;殷贵妃生始平孝敬王子鸾;次永嘉王子仁,与皇子子深同生。何婕妤生皇子子凤;谢昭容生始安王子真;江婕妤生皇子子玄;史昭仪生邵陵王子元;次齐敬王子羽,与始平孝敬王子鸾同生。江美人生皇子子衡;杨婕妤生淮南王子孟;次皇子子况,与皇子子玄同生。次南平王子产,与永嘉王子仁同生。次晋陵孝王子云,次皇子子文,并与始平孝敬王子鸾同生。次庐陵王子舆,与淮南王子孟同生。次南海哀王子师,与始平孝敬王子鸾同生。次淮阳思王子霄,与皇子子玄同生。次皇子子雍,与始安王子真同生。次皇子子趋,与皇子子凤同生,次皇子子期,与皇子子衡同生。次东平王子嗣,与始安王子真同生。杜容华生皇子子悦。安陆王子绥、南平王子产、庐陵王子舆并出继。皇子子深、子凤、子玄、子衡、子况、子文、子雍未封,早夭。子趋、子期、子悦未封,为明帝所杀。

  豫章王子尚,字孝师,孝武帝第二子也。孝建三年,年六岁,封西阳王,食邑二千户。仍都督南徐、兗二州诸军事、北中郎将、南兗州刺史。其年,迁扬州刺史。

  大明二年,加抚军将军。三年,分浙江西立王畿,以浙江东为扬州,命王子尚都督扬州江州之鄱阳、晋安、建安三郡诸军事、扬州刺史,将军如故,给鼓吹一部。

  五年,改封豫章王,户邑如先,领会稽太守。七年,加使持节,进号车骑将军。其年,又加散骑常侍,以本号开府仪同三司。时东土大旱,鄞县多矰田,世祖使子尚上表至鄞县劝农。又立左学,召生徒,置儒林祭酒一人,学生师敬,位比州治中;文学祭酒一人,比西曹;劝学从事二人,比祭酒从事。前废帝即位,罢王畿复旧,征子尚都督扬、南徐二州诸军事,领尚书令,解督东扬州,余如故。

  初孝建中,世祖以子尚太子母弟,上甚留心。后新安王子鸾以母幸见爱,子尚之宠稍衰。既长,人才凡劣,凶慝有废帝风。太宗殒废帝,称太皇后令曰:“子尚顽凶极悖,行乖天理。楚玉淫乱纵慝,义绝人经。并可于第赐尽。”子尚时年十六。

  楚玉,山阴公主也。废帝改封为会稽郡长公主,食汤沐邑二千户,给鼓吹一部,加班剑二十人。未及拜受,而废帝败。楚玉肆情淫纵,以尚书吏部郎褚渊貌美,请自侍十日,废帝许之。渊虽承旨而行,以死自固,楚玉不能制也。

  晋安王子勋,字孝德,孝武帝第三子也。大明四年,年五岁,封晋安王,食邑二千户。仍都督南兗州、徐州之东海诸军事、征虏将军、南兗州刺史。七年,改督江州、南豫州之晋熙、新蔡、郢州之西阳三郡诸军事、前将军、江州刺史。八年,迁使持节、都督雍、梁、南北秦四州、郢州之竟陵、随二郡诸军事、镇军将军、宁蛮校尉、雍州刺史。未拜而世祖崩,以镇军将军还为江州,本官如故。眼患风,为世祖所不爱。景和元年,加使持节。

  时废帝狂凶,多所诛害。前抚军谘议参军何迈少好武,颇招集才力之士。迈先尚太祖女新蔡公主,帝诈云主薨,杀宫人代之,显加殡葬,而纳主于后宫。深忌迈,迈虑祸及,谋因帝出行为变,迎立子勋。事泄,帝自率宿卫兵诛迈,使八座奏子勋与迈通谋。又手诏子勋曰:“何迈杀我立汝,汝自计孰若孝武邪?可自为其所。”

  遣左右硃景云送药赐子勋死。景云至盆口,停不进,遣信使报长史邓琬。琬等因奉子勋起兵,以废立为名。

  太宗定乱,进子勋号车骑将军、开府仪同三司。琬等不受命,传檄京邑。泰始二年正月七日,奉子勋为帝,即伪位于寻阳城,年号义嘉元年,备置百官,四方并响应,威震天下。是岁四方贡计,并诣寻阳。遣左卫将军孙冲之等下据赭圻,又遣豫州刺史刘胡率大众来屯鹊尾,又遣安北将军袁顗总统众军。台军屯据前溪断顗等粮援,胡遣将攻之,大败,于是焚营遁走。顗闻胡去,亦弃众南奔。沈攸之诸军至寻阳,诛子勋及其母,同逆皆夷灭。子勋死时,年十一,即葬寻阳庐山。

  松滋侯子房,字孝良,孝武帝第六子也。大明四年,年五岁,封寻阳王,食邑二千户。仍为冠军将军、淮南、宣城二郡太守。五年,迁豫州刺史,将军、淮南太守如故。六年,改领宣城太守。七年,进号右将军,解宣城,余如故。前废帝永光元年,迁东扬州刺史,将军如故。景和元年,罢东扬州,子房以本号督会稽、东阳、新安、临海、永嘉五郡诸军事、会稽太守。

  太宗即位,改督为都督,进号安东将军,太守如故。又征为抚军,领太常。长史孔觊不受命,举兵反,应晋安王。子勋即伪位,进子房号车骑将军、开府仪同三司。三吴、晋陵并受命于觊。太宗遣卫将军巴陵王休若督诸将吴喜等东讨,战无不捷,以次平定。上虞令王晏起兵杀觊,囚子房,送还京都,上宥之,贬为松滋县侯,食邑千户。

  司徒建安王休仁以子房兄弟终为祸难,劝上除之。乃下诏曰:“不虞之衅,著自终古,情为法屈,圣达是遵。朕扫秽定倾,再全宝业,远惟鸿基,猥当负荷。思弘治道,务尽敦睦,而妖竖遘扇,妄造异图。自西南阻兵,东夏侵斥,都邸群凶,密相脣齿。路休之兄弟,专作谋主,规兴祸乱,令舍人严龙觇觎宫省,以羽林出讨,宿卫单罄,候隙伺间,将谋窃发。刘祗在蕃,规相应援,通言北寇,引令过淮。顷休范济江,潜欲拒捍,赖卜祚灵长,奸回弗逞。阴慝已露,宜尽宪辟,实以方难未夷,加遵养。今王化帖泰,宜辨忠邪,涓流不壅,燎火难灭。便可委之有司,肃正刑典。松滋侯子房等沦陷逆徒,协同丑悖,遂与签帅群小,潜通南衅,连结祗等,还图朕躬。虽咎戾已彰,在法无宥,犹子之情,良所未忍。可废为庶人,徙付远郡。”

  于是并杀之,房时年十一。

  路休之等以崇宪太后既崩,自虑将来不立,不自安。刘祗在南兗州,有志为逆。

  严龙,太祖元嘉中,已为中书舍人、南台御史,世祖又以为舍人,甚见委信。景和、泰始之际,至越骑校尉,右军将军。至是怀异端,故及于诛。

  临海王子顼,字孝列,孝武帝第七子也。大明四年,年五岁,封历阳王,食邑二千户。仍为冠军将军、吴兴太守。五年,改封临海王,户邑如先。其年,迁使持节、都督广交二州、湘州之始兴、始安、临贺三郡诸军事、征虏将军、平越中郎将、广州刺史。未之镇,徙荆州刺史,将军如故。八年,进号前将军。

  前废帝即位,以本号都督荆、湘、雍、益、梁、宁、南北秦八州诸军事,刺史如故。明帝即位,解督雍州,以为镇军将军、丹阳尹。寻留本任,进督雍州,又进号平西将军。长史孔道存不受命,举兵反,以应晋安王子勋。子勋即伪位,进号卫将军、开府仪同三司。鹊尾奔败,吴喜、张兴世等军至,子顼赐死,时年十一。葬巴陵。

  始平孝敬王子鸾,字孝羽,孝武帝第八子也。大明四年,年五岁,封襄阳王,食邑二千户。仍为东中郎将、吴郡太守。其年,改封新安王,户邑如先。五年,迁北中郎将、南徐州刺史,领南琅邪太守。母殷淑仪,宠倾后宫,子鸾爱冠诸子,凡为上所盼遇者,莫不入子鸾之府、国。及为南徐州,又割吴郡以属之。

  六年,丁母忧。追进淑仪为贵妃,班亚皇后,谥曰宣。葬给辒辌车,虎贲、班剑,銮辂九旒,黄屋左纛,前后部羽葆、鼓吹。上自临南掖门,临过丧车,悲不自胜,左右莫不感动。上痛爱不已,拟汉武《李夫人赋》,其曰:朕以亡事弃日,阅览前王词苑,见《李夫人赋》,凄其有怀,亦以嗟咏久之,因感而会焉。巡灵周之残册,略鸿汉之遗篆。吊新宫之奄映,喭璧台之芜践。赋流波之谣思,诏河济以崇典。虽媛德之有载,竟滞悲其何遣。访物运之荣落,讯云霞之舒卷。念桂枝之秋霣,惜瑶华之春翦。桂枝折兮沿岁倾,瑶华碎兮思联情。彤殿闭兮素尘积,翠所芜兮紫苔生。宝罗曷兮春幌垂,珍簟空兮夏帱扃。秋台恻兮碧烟凝,冬宫冽兮硃火清。流律有终,深心无歇。徙倚云日,裴回风月。思玉步于凤墀,想金声于鸾阙。竭方池而飞伤,损园渊而流咽。端蚤朝之晨罢,泛辇路之晚清。

  轥南陆,跸阊阖,轹北津,警承明。面缟馆之酸素,造松帐之葱青。俯众胤而恸兴,抚藐女而悲生。虽哀终其已切,将何慰于尔灵。存飞荣于景路,没申藻于服车。垂葆旒于昭术,竦鸾剑于清都。朝有俪于征准,礼无替于粹图。閟瑶光之密陛,宫虚梁之余阴。俟玉羊之晨照,正金鸡之夕临。升云鼛以引思,锵鸿钟以节音。文七星于霜野,旗二耀于寒林。中云枝之夭秀,寓坎泉之曾岑。屈封嬴之自古,申反周乎在今。遣双灵兮达孝思,附孤魂兮展慈心。伊鞠报之必至,谅显晦之同深。予弃西楚之齐化,略东门之遥衤金。沦涟两拍之伤,奄抑七萃之箴。

  又讽有司曰:“典礼云,天子有后,有夫人。《檀弓》云,舜葬苍梧,二妃不从。《昏义》云,后立六宫,有三夫人。然则三妃则三夫人也。后之有三妃,犹天子之有三公也。按《周礼》,三公八命,诸侯七命。三公既尊于列国诸侯,三妃亦贵于庶邦夫人。据《春秋传》,仲子非鲁惠公之元嫡,尚得考彼别宫;今贵妃盖天秩之崇班,理应创立新庙。”尚书左丞徐爰之又议:“宣贵妃既加殊命,礼绝五宫,考之古典,显有成据。庙堂克构,宜选将作大匠卿。”

  葬毕,诏子鸾摄职,以本官兼司徒,进号抚军、司徒,给鼓吹一部,礼仪并依正公。又加都督南徐州诸军事。八年,加中书令,领司徒。前废帝即位,解中书令,领司徒,加持节之镇。帝素疾子鸾有宠,既诛群公,乃遣使赐死,时年十岁。子鸾临死,谓左右曰:“愿身不复生王家。”同生弟妹并死,仍葬京口。

  太宗即位,诏曰:“夫纾冤申痛,虽往必追,缘情恻爱,感事弥远。故使持节、都督南徐州诸军事、抚军将军、南徐州刺史新安王子鸾,夙表成器,蚤延殊宠,方树美业,克光蕃维。而凶心肆忌,奄罗横祸,兴言永伤,有兼常怀,宜旍夭秀,以雪沈魂。可赠使持节、侍中、都督南徐、兗二州诸军事、司徒、南徐州刺史,王如故。第十二皇女、第二皇子子师,俱婴谬酷,有增酸悼。皇女可赠县公主,子师复先封为南海王,并加徽谥。”又曰:“哀枉追远,仁道所弘,兴灭继绝,盛典斯贵。

  朕务古思治,恩礼必敷,异族犹敦,况在近戚。故新除使持节、侍中、都督南徐、兗二州诸军事、司徒、南徐州刺史新安王子鸾,年虽冲弱,性识早茂,钟慈世祖,冠宠列蕃。值景和凶虐,横罗酷祸,国胤无主,冤祀莫寄,寻念痛悼,夙轸于怀。

  可以建平王景素息延年为嗣。”追改子鸾封为始平王,食邑千户,改葬秣陵县龙山。

  延年,字德冲,泰始四年薨,时年四岁,谥曰冲王。明年,复以长沙王纂子延之为始平王,绍子鸾后。顺帝升明三年薨,国除。

  永嘉王子仁,字孝和,孝武帝第九子也。大明五年,年五岁,监雍、梁、南北秦四州、郢州之竟陵、随二郡诸军事、北中郎将、宁蛮校尉、雍州刺史,封永嘉王,食邑二千户。仍迁东中郎将、吴郡太守。六年,又迁丹阳尹。七年,兼卫尉。前废帝即位,加征虏将军,领卫尉,丹阳尹如故。寻出为左将军、南兗州刺史。景和元年,迁南徐州刺史,将军如故。泰始元年,又迁中军将军,领太常。未拜,徙护军将军。四方平定,以为使持节、都督湘、广、交三州诸军事、平南将军、湘州刺史。

  太宗遣主书赵扶公宣旨于子仁曰:“汝一家门户不建,几覆社稷。天未亡宋,景命集我。上流迷愚相扇,四海同恶,若非我修德御天下,三祖基业,一朝坠地,汝辈便应沦于异族之手。我昔兄弟近二十人,零落相继,存者无几。唯司徒年长,令德作辅,皇家门户所凭,唯我与司徒二人而已,尚未能厌百姓奸心,余诸王亦未堪赞治。我惟有太子一人,司徒世子,年又幼弱,桂阳、巴陵并未有继体,正赖汝辈兄弟,相倚为强,庶使天下不敢窥觇王室。汝辈始十余岁,裁知俯仰,当今诸舍细弱,殆不免人轻陵。若非我为主,刘氏不办今日。汝诸兄弟冲眇,为群凶所逼误,遂与百姓还图骨肉,于汝在心,不得无愧。即日四海就宁,恩化方始,方今处汝湘州。汝年渐长,足知善恶,当每思刻厉,奉朝廷为心,爵秩自然与年俱进。我垂犹子之情,著于万物;汝亦当知好,忆我敕旨。”时司徒建安王休仁南讨犹未还,既还,白上,以将来非社稷计,宜并为之所。未拜,赐死,时年十岁。

  始安王子真,字孝贞,孝武帝第十一子。大明五年,年五岁,封始安王,食邑二千户。仍为辅国将军、吴兴太守。七年,迁使持节、监广交二州始兴、始安、临贺三郡诸军事、平越中郎将、广州刺史,将军如故,不之镇。迁征虏将军、南彭城太守,领石头戍事。景和元年,为丹阳尹,将军如故。寻复为南兗州刺史,将军如故。泰始二年,迁左将军、丹阳尹。未拜,赐死,时年十岁。

  邵陵王子元,字孝善,孝武帝第十三子也。大明六年,年五岁,封邵陵王,食邑二千户。八年,以为度支校尉、秦、南沛二郡太守。仍为冠军将军、南琅邪、泰山二郡太守。景和元年,出为湘州刺史,将军如故,未之镇。至寻阳,值晋安王子勋为逆,留不之镇。进号抚军将军。事平,赐死,时年九岁。

  齐敬王子羽,字孝英,孝武帝第十四子也。大明二年生,三年卒,追加封谥。

  淮南王子孟,字孝光,孝武帝第十六子也。大明七年,年五岁,封淮南王,食邑二千户。时世祖改豫州之南梁郡为淮南国,罢南豫州之淮南郡并宣城。前废帝即位,二郡并复旧,子孟仍国名度食淮南郡。景和元年,为冠军将军、南琅邪、彭城二郡太守。泰始二年,改封安成王,户邑如先。未拜,赐死,时年八岁。

  晋陵孝王子云,字孝举,孝武帝第十九子也。大明六年,年四岁,封晋陵王,食邑二千户。未拜,其年薨。

  南海哀王子师,字孝友,孝武帝第二十二子也。大明七年,年四岁,封南海王,食邑二千户。未拜,景和元年,为前废帝所害,时年六岁。太宗即位,追谥。

  淮阳思王子霄,字孝云,孝武帝第二十三子也。大明五年生,八年薨,追加封谥。

  东平王子嗣,字孝叔,孝武帝第二十七子也。大明七年生,仍封东平王,食邑二千户。继东平冲王休倩。休倩母颜性理严酷,泰始二年,子嗣所生母景宁园昭容谢上表曰:“故东平冲王休倩托荄璇极,岐嶷夙表,降年弗永,遗胤莫传。孝武皇帝敕妾子臣子嗣出继为后,既承国祀,方奉烝荐,庶覃遐庆,式延于远。而妾颜训养非恩,抚导乖理,情阙引进,义违负螟。昔世祖平日,诡申慈爱;崩背未几,真性便发,犹逼畏崇宪,少欲藏掩。自兹以后,专纵严酷,实显布宗戚,宣灼宫闱,用伤人伦,爰恻行路。妾天属冥至,感切实深,伏愿乾渥广临,曲垂照赐,复改命还依本属,则妾母子虽陨之辰,犹生之年。”许之。其年赐死,时年四岁。

  武陵王赞,字仲敷,明帝第九子也。泰始六年生。其年,诏曰:“世祖孝武皇帝虽恃尊堕惠,勋狭政弛,乐饮无餍,事因于宁泰,任威纵费,义缘于务寡。故以积怨动天,流殃胤嗣,景和肇衅,义嘉成祸,世祖继体,陷宪无遗。昔皇家中圮,含生惧灭,赖英孝感奋,扫雪冤耻,勋缵坠历,拯兹穷氓。继绝追远,礼训攸尚,况既帝且兄,而缺斯典。今以第九子智随奉世祖为子,武陵郡大明之世,事均代邦,可封智随武陵王,食邑五千户。寻世祖一门女累不少,既无厘总,义须防闲,诸侯虽不得祖称天子,而事有一家之切。且归宁有所,疹疾相营,得失是任,闺房有禀。

  朕应天在位,恩深九族,庶此足申追睦之怀,敷爱之旨。”

  后废帝元徽四年,出为使持节、督南徐、兗、青、冀五州诸军事、北中郎将、南徐州刺史。顺帝升明元年,迁持节、督郢州、司州之义阳诸军事、前将军、郢州刺史。二年,为沈攸之所围,徙都督荆、湘、雍、益、梁、宁、南北秦八州诸军事、安西将军、荆州刺史,持节如故。攸之平,乃之镇。其年薨,时年九岁,国除。

  史臣曰:晋安诸王,提挈群下,以成其衅乱,遂至九域沸腾,难结天下,而世祖之胤亦歼焉。强不如弱,义在于此也。

书籍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