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书

作者: 欧阳修、宋祁

  在卷帙浩繁的廿四史中,有两部官修的唐史,即五代时修的旧唐书和北宋时修的新唐书。新唐书的编撰,约开始于北宋庆曆四年(公元一○四四年),到嘉祐五年(公元一○六○年完成,前后历时约十七年,参加编撰的有欧阳修、宋祁、范镇、吕夏卿等人。新唐书包括本纪十卷,志五十卷,表十五卷,列传一百五十卷,共二百二十五卷。书成,由欧阳修、宋祁分别署名。

  宋祁(公元九九六年一○六一年),曾任知制诰、翰林学士等职,並担任过杭州、成德州等地的地方官。新唐书开始编写后七年,当北宋王朝派人向宋祁催索文稿时,他说:「计今秋可了列传,若纪、志犹须来春乃成。」[一]其实,到了公元一○五八年,他才将一百五[一]景文集卷四九与观文右丞书十卷列传稿子交齐。至于纪、志、表三个部份,他根本无力完成。后来志和表分别由范镇、吕夏卿负责编写。但本纪无人撰写,全书更无人总其成,所以宋仁宗又命欧阳修主修新唐书。

  欧阳修(公元一○○七年一○七二年),号称宋代的韩愈,政治地位比宋祁高,社会影响也比宋祁大。公元一○四二年,在宋仁宗起用范仲淹推行「庆曆新政」时,欧阳修参加了「新政」活动,並调任为谏官,对北宋王朝面临的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非常关注。范仲淹罢相后,欧阳修也被贬,先后在滁州、扬州、颍州、应天府等地做了九年地方官。公元一○五四年被调回中央,任翰林学士。新唐书实际上是在欧阳修的主持下最后完成的。

  欧阳修自己说:他中途参加,「接续残零,刊撰纪、志六十卷[一]。从文字风格上看,本纪十卷和赞,志、表的序,以及选举志、仪卫志等,无疑出自欧阳修之手。特别是他所写的赞、序,集中反映了他的历史观,有些内容几乎是直接从他的政论文章那里照搬过来的。书成后,他曾任枢密副使、参知政事等要职。

  与旧唐书比较,由于时代不同,新唐书在编撰体例方面也有自己的特点。首先是新唐书对志、表两部份十分重视,这是因为宋代大体上继承了唐代的制度,欧阳文忠全集卷九一辞转礼部侍郎劄子阳修等在志、表方面特别用力,目的是总结唐代的典章制度以供宋王朝「参用」。

  新唐书增加了以往史书所没有的备卫志、选举志、兵志。新唐书的选举志、兵志虽然叙述制度不够系统,资料也不够完备,但究竟为我们了解唐朝科举制和兵制演变提供了一定的方便。食货志增为五卷,不仅比旧唐书食货志份量多,而且也比较有系统、有条理地保存了大量社会经济史资料。地理志着重叙述唐朝地理沿革,记载军府设置、物产分布、水利兴废等状况,补正了不少旧唐书地理志的缺略。天文志和曆志在篇幅上超过旧唐书三倍以上,记载了唐代流行的七种曆法,特别可贵的是保存了在曆法史上佔有重要地位的大衍曆的曆议(即曆法理论)。艺文志与旧唐书经籍志相较,书目增加很多,特别是开元以后的著作补充不少,如李白、柳宗元的著作,新唐书所收录的就有一些是旧唐书中找不到的。新唐书还增加了宰相表、方镇表、宗室世系表、宰相世系表,虽有错漏,但也可以起备查作用。

  新唐书作者批评旧唐书「使明君贤臣、雋功伟烈与夫昏虐贼乱、禍根罪首,皆不得暴其善恶」[一],所以在新唐书中秉孔子修春秋之意,进行所谓「忠奸顺逆」的褒贬,并在旧唐书的类传的基础上,增添了卓行、奸臣、叛臣、逆臣等类传,又将原有次序作了重新排列,如在旧唐书中,忠义传排列第五,新唐书改为第一,以表示纠正旧唐书「纪次无法」。旧唐书的合传,大体上把同一时期地位接近或同一家族的人合在一起,新唐书作者认为「忠奸善恶」不分,也加以改动。

  新唐书还在列传中保存了一些旧唐书所未载的史料。自安史之乱以后,史料散失不少,穆宗以下又无官修实录,所以宋祁为唐后期人物立传,採用了不少小说、笔记、传状、碑志、家谱、野史等资料。同时,还增加了不少唐代晚期人物的列传。关于少数民族的种族、部落的记载,新唐书比旧唐书多而且详。

  本次点校,以百衲本(影印北宋嘉祐十四行本,残缺部份,以北宋十六行本、南宋十行本补)为工作本,参校了北宋闽刻十六行本(影印膠卷残本)、南宋闽刻十行影印本(缺四十多卷)、汲古阁本、殿本和浙江书局本。

新唐书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