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通考》卷一百九十·经籍考十七

  ○经(小学

  ※《礼部韵略》五卷

  晁氏曰:皇朝丁度等撰。元中,孙谔、苏轼载加详定。

  陈氏曰:雍熙中,殿中丞邱雍、景德龙图阁待制戚纶所定,景制诰丁度重修,元太学博士增补。其曰“略”者,举子诗赋所常用,盖字书声韵之略也。

  ※《千禄字书》一卷

  晁氏曰:唐颜元孙撰。以经史所用为“正”,世所行为“俗”,二者之为“通”凡三体。

  ※《林氏小说》三卷

  晁氏曰:唐林罕撰。凡五百四十一字,以《说文》部居,随字出文,以定偏傍。其说颇与许慎不同,而互有得失。邵必缘进《礼记石经》陛对,仁宗顾问:

  “罕之书如何?”必曰:“虽有所长,而微好怪。《说文》归字从堆、从止、从帚,以堆为声。罕云从追,於声为近。此长於许氏矣。《说文》哭後叩。从狱省,罕乃云象大嗥,此怪也。”有石刻在成都,公武尝从数友就观之。其解字殊可骇笑者,不疑好怪之论诚然。

  ※《复古编》二卷

  晁氏曰:吴兴道士张有谦中撰。有自幼喜小篆,年六十成此书,三千言。据古《说文》以为正,其点画之微,转侧从横,高下直,毫有差,则形声顿异。

  自阳水前後名人,格以古文,往往而失。其精且博如此。

  陈氏曰:有工篆书,专本许氏《说文》,一点画不妄错。林中书摅母《魏国夫人墓道俾》,有书之,“魏”字从山,摅以为非,有曰:世俗以从山者为巍,不从山者为“魏”,非也。其实二字皆当从山,盖一字而二音尔。《说文》所无,手可断,字不可易也。摅不能强。晚著此书,专辨俗体之讹,手自书之。陈了斋为之序。

  ※《古文四声》五卷

  晁氏曰:皇朝夏竦撰。博采古文奇字,分四声编次,以便检寻。

  ※《龙龛手镜》三卷

  晁氏曰:契丹僧行均撰。凡二万六千四百三十字,注十六万三千一百馀字。

  僧智光为之序。後题云“统和十五年丁酉”,按《纪年通谱》,邪律隆绪尝改元统和,丁酉,至道三年也。沈存中言契丹书禁甚严,传入中国者,法皆死。熙宁中,有人自虏中得此书,入傅钦之家。薄传正帅浙西,取以刻版,其末旧题云重熙二年序,蒲公削去之。今本乃云统和,非重熙字,存中不见旧题,妄记之耶?

  ※《英公字源》一卷

  晁氏曰:皇朝释梦英撰。梦英通篆、籀之学,书偏傍五百三十九字。郭忠恕云:“按《说文》字源唯有五百四十部,子字合收在子部,今目录妄有更改;又《集解》中误收去部在注中;今检点偏傍,少晶、心、至、龟、弦五字,故知林氏虚诞误後进,其《小说》可焚。梦英因此书正之,柴禹锡为立石。

  ※《释鉴聿韵总》五篇

  洛阳僧鉴聿撰。欧公序略曰:儒之学者,信哉远且大而用功多,则其有所不暇者宜也。文字之为学,儒者之所用也,其为精也,有声形、曲直、毫之别,音乡清浊相生之类,五方言语,风俗之殊,故儒者莫暇精之;其有精者,则往往不能乎其他。是以学者莫肯舍其所事而尽心乎此,所谓不两能者也。必待乎用心专者,而或能之,然後儒者有一取焉。洛僧鉴聿为《韵总》五篇,推子母轻重之法,以定四声。考求前儒之失,辨正五方之讹,顾其用心之精,可谓八於忽微。栉(一有者字)之於,绩(一有者字)之於丝,虽细且多,而条理不乱,儒之学者莫能难也。鉴聿通於《易》,能知大衍之数,又学乎阴阳、地理、黄帝、岐伯之书,其尤尽心者《韵总》也。浮图之书,行乎世者数百万言,其文字杂以夷夏,读者罕得其真,往往就(一有聿字)而正焉。鉴(一无此字)聿之书(一作韵),非独有取於吾儒,亦欲传於其徒也。

  ※《字说》二十卷

  晁氏曰:皇朝王安石介甫撰。晚年闲居金陵,以天地万物之理,著於此书,与《易》相表里。而元中言者指其揉杂释老,穿凿破碎,聋瞽学者,特禁绝之。

  王氏自序曰:文者,奇耦刚柔,杂比以相承,如天地之文,故谓之文。字者,始於一,一而生於无穷,如母之字子,故谓之字。其声之抑扬开塞,合散出入;其形之衡从曲直,邪正上下,内外左右,皆有义,皆出於自然,非人私智所能为也。与伏羲八卦,文王六十四,异用而同制,相待而成《易》。先王以为不可忽,而患天下後世失其法,故三岁一同,同者,所以一道德也。秦烧《诗》、《书》,杀学士,而於是时始变古而为隶,盖天之丧斯文也。不然,则秦何力之能为?而许《说文》,於书之意,时有所悟,因序录其说为二十卷,以与门人所推经义附之。惜乎先王之文缺巳久,所记不具,又多舛,而以予之浅陋考之,宜有所不合。虽然,庸讵非天之将兴斯文也,而以予赞其始,故其教学必自此始。能知此者,则於道德之意巳十九矣。

  石林叶氏曰:凡字不为无义。但古之制字,不专主义,或声或形,其类不一。

  先王略别之,以为六书;而谓之小学者,自是专门一家之学。其微处遽未易尽通,又更篆隶,损益变易,必多乖失。许慎之《说文》,但据东汉所存,以偏旁类次,其造字之本,初未尝深究也。王氏见字多有义,遂一概以义取之,虽六书且不问矣,况所谓小学之专门者乎?是以每至於穿凿附会,有一字析为三四文者。古书岂如是烦碎哉!学者所以哄然起而交诋,诚不为无罪,然遂谓之皆无足取,则过也。

  ※王元泽《尔雅

  王撰。项乎甫跋:予读王元泽《尔雅》,为之永叹。曰:鸣呼!以王氏父子之学之苦,即其比物引类之博,分章析句之工,其用力也久,其属辞也精,以此名家,自足垂世,视扬子€、许叔重何至多逊而必欲用此说也!咸五帝而登三王,缚颉利而臣高昌,则巳疏矣。度不能胜,而乃济之以愎,辅之以狡,招合一时之群小,尽逐累世之旧臣,以蹙吾国而覆之,其遗凶流毒,至使後之擅国者世师焉。以享上祗辟之说悦人主,以邦朋国是之说空廷臣,则王氏父子实为之津梁,可不痛哉!

  ※《唐氏字说解》一百二十卷

  晁氏曰:皇朝唐耜撰。绍圣以来,用《字说》程试诸生,解者甚众。耜集成此书,颇注其用事所出,一时称之。耜知邛州日奏御。

  ※《字说偏旁首释》一卷,《字说叠解备检》一卷

  晁氏曰:不著撰人名氏。

  ※《切韵指元论》三卷,《四声等第图》一卷

  晁氏曰:皇朝王宗道撰。切韵之学。切韵者,上字为切,下字为韵,其学本出西域。今其法类本韵字,各归於母。帮、滂、并、明、非、敷、奉、微,唇音也;端、透、定、泥、知、彻、澄、娘,齿音也;晓、匣、影、喻,牙音也;来、日,半齿半舌也。凡三十六,分为五音,天下之声,总於是矣。切归本母,韵归本等者,谓之“音和”,常也,本等声尽,入别等者,谓之“类隔”,变也。

  中国自齐、梁以前,此学未传,至沈约以後,始以之为文章。至於近时,始有专门者矣。

  ※《韵补》五卷

  陈氏曰:吴或撰。取古书自《易》、《书》、《诗》而下,以及本朝欧、苏凡五十种,其声韵与今不同者皆入焉。朱侍讲多用其说於《诗传》、《楚辞注》,其为书详且博矣。又有《毛诗补音》一书,别见《诗》类,大归亦如此。以愚考之,古今世殊,南北俗异,语言音声,诚有不得尽合者。古之为《诗》学者多以风诵,不专在竹帛,竹帛所传,不过文字,而声音不可得而传也。又汉以前未有反切之学,许氏《说文》、郑氏《笺注》但曰“读若某”而已,其於後世四声七音,又岂能尽合哉?反切之学,自西域入中国,至齐、梁盛行,然後声病之说详焉。韵书肇於陆法言,於是有音同韵异,若东、冬、锺、虞、鱼、模、庚、耕、清、青、登、蒸之类断,断乎不可以相杂,若此者,岂惟古书未之有,汉、魏之前亦未之有也。陆德明於《燕燕诗》,以“南”韵“心”,有读“南”作“泥心切”者,陆以为古人韵缓,不烦改字,此诚名言。今之读古书古韵者,但当随其声之叶而读之。若“来”之为“”,“庆”之为“羌”,“马”之为“姥”,声韵全别,不容不改。其声韵若相近,可以叶读,则何必改字?如“燔”字必欲作“汾沿反”,“官”字必欲作“俱员反”,“天”字必欲作“铁因反”之类,则赘矣。

  ※《广千禄寺书》五卷

  《中兴艺文志》:娄机撰。机取许慎《说文》及诸家字书,按以蔡伯喈《五经备体》、张参《五经文字》、田放《九经字样》,与夫经典释文、子史古字,参以本朝丁度所书《集韵》,为《光干禄字书》,盖广唐人颜元孙之书也。

  陈氏曰:唐颜元孙为《干禄字书》,其侄真卿书之,刻石吴兴,为世所宝。辨正、通、俗三体,目以“干禄”,谓举子所资也。机熟於小学,嘉泰中教授资善堂,景献时为惠国公,数问字画之异,因为此书。续唐之旧,故仍“干禄”之名。既而悟其非所以施於朱邸也,则以“干禄百福”之义傅会焉。

  ※《修校韵略》五卷

  陈氏曰:秘书省正字莆田刘孟容以《说文》、《字林》、《千禄书》、《五经文字》、《九经字样》、《佩Δ》、《复古编》等书修校。

  ※《韵略分毫补注字谱》一卷

  陈氏曰:进士耒阳秦昌朝撰。附前《韵略》之後,皆永嘉教授临安钱厚所刻也。窃谓小学当论偏旁尚矣,许叔重以来诸书是也。韵以略称,止施於礼部贡举,本非小学全书,於此而校其偏傍,既不足以尽天下之字,而欲使科举士子尽用象籀点画於试卷,不几於迂而可笑矣哉!进退皆无据,谓之赘可也。

  ※附《释文互注韵略》五卷

  陈氏曰:以监本增注而释之。

  ※《押韵释疑》五卷

  陈氏曰:进士庐陵欧阳德隆、易有开撰。凡字同义异、字异义同者,皆辨之,尤便於场屋。

  ※《正字韵类》

  谢季泽撰。止斋陈氏序略曰:季泽家学,长於《诗》、《礼》,颇欲有所论次而未就,仅及就此篇。其於字学偏傍训故,学者易入焉。韩昌黎尝言“注《尔雅》虫鱼,非磊落人。”欧阳公序《韵总》亦曰“儒者莫暇精之,其有精者,往往不能乎其他。”余方悲季泽官不足行其志,位不足称其才,且惧後之人见此书,如二公之云也。於是道其平昔大概,序之篇端焉。

  ※《字通》一卷

  陈氏曰:彭山李从周肩吾撰。

  ※《切韵义》一卷,《纂要图例》一卷

  陈氏曰:汴阳谢晖撰。绍兴十年序。

  ※《三十六字母图》一卷

  夹氵祭郑氏曰:僧守温撰。切韵之学,起自西域,旧所传十四字贯一切音,文省而音博,谓之《婆罗门书》,然犹未也。其後又得三十六字母,而音韵之道始备。中华之韵,只弹四声,然有声有音,声为经,音为纬。平、上、去、入者,四声也,其体纵,故为经;宫、商、角、徵、羽、半徵、半商者,七音也,其体横,故为纬。经纬错综,然後成文,愚所作《韵书》备矣。释氏谓此学为小悟,学者诚不可忽也。

  ※《智永千字文》一卷

  晁氏曰:梁周兴嗣撰。释智永所书。

  後村刘氏曰:尝疑《千字文》,世以为梁散骑常侍周兴嗣所作,然法帖中汉章帝巳尝书此文,殆非梁人作也。

  ※《经典释文》三十卷

  晁氏曰:唐陆德明撰。德明名元朗,以字行。释《易》、《书》、《诗》并《三礼》、《三传》、《孝经》、《论语》、《尔雅》、《老》、《庄》,颇载古文及诸家同异。德明盖博极群书也。

  ※《群经音辨》七卷

  晁氏曰:皇朝贾昌朝撰。先是,大臣稽古不过秦、汉,引经义议政,盖自昌朝始。此书以古文多通借音诂,乃辨正之,凡五门。

  ※《佩Δ》三卷

  晁氏曰:皇朝郭忠恕撰。取字文相类者,别其所从,以检讹舛。上篇论今传记,小学异同,极为辨博。

  陈氏曰:忠恕为国子《周易》博士。“Δ”者,所以解结也。忠恕恃酒狂纵,数犯法忤物得罪。其死时颇异,世以为尸解。

  ※《翰林禁经》八卷

  晁氏曰:唐李阳冰撰。论书势笔法所禁,故以名书。

  ※《墨薮》十卷

  晁氏曰:高阳许归与编。未详何代人。《李氏书目》止五卷,而梁武《评书》、王逸少《笔势》皆别出。

  陈氏曰:不知何代人所集。凡十八篇,又一本二十一篇。

  ※《临池妙诀》三卷

  晁氏曰:未详何人撰。後有江南李煜《述书》。

  ※《周越书苑》十五卷

  晁氏曰:皇朝周越撰。越以善书名世。天圣八年四月成此书奏御。故其序称“臣越”“臣兄起”,於柳公权,书又云“亡兄”,称名而不臣,似未精讨论也。

  陈氏曰:主客郎中临淄周越与其兄起皆有书名。起书未见,越书有之,俗甚。

  ※《唐藏经音义》四卷

  晁氏曰:未详撰人。分四声,以类相从,蜀中印本也。

  ※《锺鼎篆韵》七卷

  晁氏曰:皇朝薛尚功集。元中,吕大临所载,仅数百字。政和中,王楚所传,亦不过数千字。今是书所录,凡一万一百二十有五。

  陈氏曰:不著名氏。按《馆阁书目》此书有二家,其一七卷,其一一卷。七卷者,绍兴中通直郎薛尚功所广;一卷者,政和中主管衡州露仙观王楚也。则未知此书之为王楚欤?薛尚功欤?尚功有《钟鼎法帖》十卷,刻於江州,当是其《篆韵》之所本也。

  ※《汉隶字源》六卷

  陈氏曰:娄机撰。以世所存汉碑三百有九,韵类其字,魏碑附写焉者仅三十之一。首为《碑目》一卷,每字先载今文,而以汉字著其下,一字数体者并列之。

  皆以《碑目》之次第著其所从出。洪迈作序。

  ※《象类书》十一卷

  《中兴艺文志》:郑樵撰。中兴後,安石之《字说》既废,樵复理其绪馀。

  初有象类之书,复约而归於六书。象形类六百八,指事类百七,会意类七百四十,转注类三百七十二,谐声类二万一千八百十,假借类五百九十八。

  ※《隶释》二十七卷,《隶续》二十一卷

  《中兴艺文志》:洪适撰。适取古今石刻,法其字为之韵,辨其文为之释,以辨隶书。曰《隶释》、《隶续》。

  陈氏曰:凡汉刻之存於世者,以今文写之,而为之释,又为之世代谱及物象图碑,形式悉具之。魏初近古者亦附焉。年来北方旧刻不可复得,览此犹可慨想。

  ※《字始连环》二卷

  陈氏曰:郑樵撰。大略谓六书惟类声之生无穷,音切之学,自西域流入中国,而古人取音制字,乃与韵图吻合。

  ※《论梵书》一卷

  陈氏曰:郑樵撰。

  樵《论华梵》曰:诸蕃文字不同,而多本於梵书。流入中国,代有大鸿胪之职,译经润文之官,恐不能尽通其旨,不可不论也。梵书左旋,其势向右;华书右旋,其势向左。华以正错成文,梵以遍缠成体。华则一字该一音,梵则一字或贯数音。华以直相随,梵以横相缀。华盖以目传,故必详於书;梵以口传,如曲谱然,书但识其大略。华之读别声,故就声而借;梵之读别音,故即音而借。

  又曰:梵人别音在音,不在字;华人别字在字,不在音。故梵书甚简,不过数个屈曲耳,差别不多,亦不成文理,而有无字之音焉。华人若不别音,如切韵之学,自汉以前,人皆不识,实自西域流入中土。所以韵图之类,释子多能言之,而儒者皆不识起例,以其源流出於彼耳。华书制字极密,点画极多,梵书比之,实相辽邈。故梵有无穷之音,而华有无穷之字。梵则音有妙义,而字无文彩;华则字有变通,而音无锱铢。梵人长於音,所得从闻入,故曰:“此方真教体,清净在音闻。我昔三菩提,尽从闻中入。”有“目根功德少,耳根功德多”之说。华人长於文,所得从见入,故天下以识字人为贤智。不识字人为庸愚。

  ※《石鼓文考》三卷

  陈氏曰:郑樵撰。其说以为石鼓出於秦,其文有与秦斤、秦权合者。

  ※《啸台集古录》二卷

  陈氏曰:王球子弁撰。李邴汉老序之,称故人长孺之子,未详何王氏也。皆录古彝器款识,自商迄秦,凡数百章。以今文释之,疑者阙焉。

  ※《前汉古字韵编》五卷

  陈氏曰:侍郎宣城陈天麟季陵撰。取《汉书》所用古字,以今韵编入之。

  ※《班马字类》二卷

  陈氏曰:参政嘉禾娄机彦发撰。取二史所用古字及假借通用者,以韵类之。

  洪迈景卢作序。

  ※《阁本法帖》十卷

  乐静李昭跋:太宗皇帝治定馀暇,游意翰墨,遣使购古帝王名卿墨帖,集为十卷,诏镂版藏禁中。每大臣登二府,即赐焉,岁久,浸不复赐。元丰中,嘉王尝从神考借其板,模拂几百本,王府官尽得之,士大夫亦见一二。初,长沙僧希白填本刻石,河东潘氏、御史刘次庄又作别本,识者谓希白善书,不甚失真;潘复易次,以他书;御史所模,尤疏阔。夫独前者纵,学步者拘,因人之迹,而又加意焉,则目乱而心疑,神巳亏矣,故终不近也。

  ※《法帖释文》十卷

  晁氏曰:《淳化法帖》既巳焚板,元中,有刘次庄者模刻之石,复取帖中草书世所病读者,为《释文》,行於世。

  陈氏曰:刘次庄元中为《官帖释文》,刻石临江。而武冈又尝传刻绛州民《潘氏帖》。嘉定中,汪立中取刘本分二十卷,中官帖所无者增附之。

  ※《法帖要录》十卷

  陈氏曰:唐大理卿河东张彦远爱宾撰。彦远,弘靖之孙。三世相阅,其父文规尝刺湖州,著《吴兴杂录》。

  ※《金壶记》一卷

  陈氏曰:僧之撰。集书家故事,以二字为题,而注所出於其下。凡三百馀条。

  ※《飞白叙录》一卷

  陈氏曰:钱惟演希圣撰。天圣四年序进。

  ※《法帖刊误》二卷

  陈氏曰:黄伯思长睿撰。《淳化帖出》於待诏王著去取。时秘府墨迹真赝杂居,著不能辨也,但欲备晋、宋名迹,遂至以江南人一手伪帖窜入其,鄙恶之甚。米南宫辨之,十巳得七八,至长睿,益精详矣。

  ※《籀史》二卷

  陈氏曰:翟耆年伯寿撰。裒诸家锺鼎图说为一编,颇有考究。

  ※《绛帖评》二十卷

  陈氏曰:鄱阳姜夔尧章撰。

  山谷黄氏跋《绛》本《法帖》:心能转腕,手能转笔,书字便如人意。古人工书无他异,但能用笔耳。元丰八年五月戊申,赵正夫出此书於平原官舍,会观者三人:石庭简、柳子文、黄庭坚。

  ※《兰亭博议》十五卷

  陈氏曰:淮海桑世昌撰。世昌居天台,陆放翁诸甥,博雅能诗。

  ※《兰亭考》十三卷

  山谷黄氏《兰亭跋》曰:王右军衤契饮序草,号称最得意书,宋、齐以来,似藏在秘府,士大夫,未闻称述,岂未经大盗兵火时,盖有墨迹在《兰亭》右者。及萧氏、宇文焚荡之馀,千不存一。永师晚出,所见好迹,唯有《兰亭》,故为虞楮辈道之,所以太宗求之百方,期於必得。其後公私相盗,今竟失之。书家晚得定武石本。仿佛有古人笔意耳。褚庭晦所临极肥,而洛阳张景元地得缺石极瘦,武定本则肥不剩肉,瘦不露骨,犹可想其风流。三石刻皆有佳处,不必宝巳有而非彼也。

  陈氏曰:即《博议》也,浙东庾司所刻。视初本颇有删改。初十五篇,今存十三篇,去其《集字篇》後人集《兰亭》字作书帖、诗铭之类者,又《附见篇》兼及右军他书迹,於《乐毅论》尤详。其书始成,本名《博议》,高内翰文虎炳如为之序。及其刊也,其子似孙主为删改,去此二篇固当,而其他务从省文,多失事实,或戾本意。其最甚者,序文本亦条达可观,亦窜改无完篇,首末阙漏,文理断续,於其父犹然,深可怪也。此书累十馀卷,不过为晋人一遗帖,自是作无益,玩物丧志,本无足云。其中所录诸家跋语,有昭然伪妄而不能辨者,不暇疏举。

  ※《法言撮要》十卷

  陈氏曰:吴兴蔡山父撰。以书家事实分门条类,亦无所发明。淳熙中人。

  ※《书苑菁华》二十卷

  陈氏曰:临安肆陈思者集别。

  按:以字书入小学门,自《汉志》巳然。历代史志从之,至陈直斋所著《书录解题》,则以为《书品》、《书断》之类,所论书法之工拙,正与射御同科,特削之,俾列於杂艺,不以入经录。夫书虽至於锺、王,乃游艺之末者,非所以为学,削之诚是也。然《六经》皆本於字,字则必有真行草篆之殊矣,且均一字也,属乎偏旁音韵者则入於小学,属乎真行草篆者则入於杂艺,一书而析为二门,於义亦无所当矣。故今并以入小学门,仍前史旧云。

  ※《蒙求》三卷

  晁氏曰:唐李瀚撰。纂经传善恶事实类者,两两相比为韵语,取《蒙卦》“童蒙求我”之义名其书,盖以教学童云。

  陈氏曰:本无义例,信手肆意,杂袭成章,取其韵语易於训诵而巳。今举世诵之,以为小学发蒙之事。

  ※《补注蒙求》八卷

  陈氏曰:徐子光撰。以李瀚《蒙求》句为之注,本句之外,兼及其他人事。

  ※《左氏蒙求》三卷

  晁氏曰:皇朝王舜俞序,不知何人所作。过於《纲领》者。

  ※《左氏纲领》四卷

  晁氏曰:皇朝文济道撰。排比事实为俪句,《蒙求》之类也。

  ※《两汉蒙求》十卷

  陈氏曰:枢密吴兴刘班希苑撰。绍圣中所序。

  ※《十七史蒙求》二卷

  陈氏曰:题王先生,不著名。或云王令也。

  ※《宋朝蒙求》二卷

  陈氏曰:端明殿学士成都范镇景仁撰。

  ※《唐史属辞》五卷,《南北史蒙求》十卷

  晁氏曰:未详撰人。皆效李瀚也。

  ※《班左诲蒙》三卷

  陈氏曰:程俱致道撰。

  ※《赵氏家塾蒙求》二十五卷,《宗室蒙求》二卷,《幼学须知》五卷

  程氏曰:馀符孙应符仲潜撰次。此书本书坊所为,以教小学。应符从而增广之。

  ※《童蒙训》一卷

  陈氏曰:中书舍人东莱吕本中居仁撰。

  ※《少仪外传》二卷

  陈氏曰:吕祖谦撰。杂取经传嘉言善行,切於立身应世者,皆小学切问之事也,而大要以谨厚为本。大愚吕氏跋曰:《少仪外传》一编,先兄太史所自次辑者也。首命其名曰《帅初》,次更其名曰《辨志》,而其终则定以是名焉。某尝侍坐,盖与闻所以为此编之意。盖以始学之士,徒玩乎见闻,泊乎思卢,轻自大而卒无据,故指其前言往行,所当知而易见者,登之於册,使之不待考索,而自有得於日用之。其於未易遽知而非可卒见者,则皆略而不载。苟读是编而无所厌,忽各因其所得而有自立之地,则先兄之本心,庶乎其不泯矣。

  ※《辨志录》一卷

  陈氏曰:皆巳见上书,而无次第,当是草创本。

  ※《小学书》四卷

  陈氏曰:朱熹所集古圣格言至论,以教学者,皆成童幼志进学之序也。内篇曰《立教》、《明伦》、《敬身》、《稽古》,外篇曰《嘉言》、《善行》。

  《朱子语录》曰:修身之法,小学备矣。後生初学,且看小学之书,这个是做人底样子。学之小大虽不同,而其道则一。小学是事,如事君、事父、事兄、处友等事,大学是发明此事之理。游倪曰:自幼既失小学之序,愿授《大学》。先生曰:授《大学》甚好,也须把小学书看,只消旬日工夫。

  ※《小学字训》

  程端蒙撰。

  朱子曰:《字训》,甚佳言语虽不多,是一部大《尔雅》也。

  ※《弟子职》等五书一卷

  陈氏曰:漳州教授张时举,以《管子·弟子职篇》、班氏《女诫》、吕氏《乡约》、《乡礼》、司马氏《居家杂仪》合为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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