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夫论笺校正》浮侈〔一〕第十二

  王者以四海为一家〔二〕,以兆民为通计〔三〕。一夫不耕,天下必受其饥者;一妇不织,天下必受其寒者〔四〕。今举世舍农桑,趋商贾,牛马车舆,填塞道路,游手为巧〔五〕,充盈都邑,治本者少,浮食者众〔六〕。商邑翼翼,四方是极〔七〕。今察洛阳〔八〕,浮末者什于农夫,虚伪游手者什于浮末。是则一夫耕,百人食之,一妇桑,百人衣之,以一奉百,孰能供之﹖天下百郡千县,巿邑万数,类皆如此,本末何足相供﹖则民安得不饥寒﹖饥寒并至,则安能不为非﹖为非则奸宄,奸宄繁多,则吏安能无严酷﹖严酷数加,则下安能无愁怨﹖愁怨者多,则咎征并臻,下民无聊,而〔九〕上天降灾,则国危矣〔一0〕。

  〔一〕○铎按:东汉浮伪,诸所讥刺,自衣食器用之靡,车舆庐舍之僭,下至游敖博弈之纷,俳倡戏弄之巧,巫觋祝祷之诞,婚姻礼节之繁,无巨细咸列举之,而尤痛疾于丧葬祠祭之滥。盖与盐铁论散不足篇所缕陈者,详略互见焉。参合观之,则两京贫富不均之状可知矣。

  〔二〕汉书高帝纪七年:‘萧何曰:“天子以四海为家。”’荀子王制篇云:“四海之内若一家。”

  〔三〕闵元年左传云:“天子曰兆民。”

  〔四〕管子揆度篇云:“农有常业,女有常事。一农不耕,民有为之饥者;一女不织,民有受其寒者。”吕氏春秋爱类篇云:‘神农之教曰:“士有当年而不耕者,则天下或受其饥矣;女有当年而不绩者,则天下或受其寒矣。”’新书无蓄篇云:‘古人曰:“一夫不耕,或为之饥;一妇不织,或为之寒。”’

  〔五〕后汉书章帝纪元和三年诏曰:“务尽地力,勿令游手。”按汉书货殖传云:“童手指千”,孟康曰:“古者无空手游口,皆有作务。作务须手指,故曰手指。”“巧”旧作“功”,据本传改。

  〔六〕汉书成帝纪阳朔四年诏曰:“闲者民弥惰怠,乡本者少,趋末者众。”地理志云:“汉兴,立都长安,郡国辐辏,浮食者多,民去本就末。”治要载崔实政论云:“世奢服僭,则无用之器贵,本务之业贱矣。农桑勤而利薄,工商逸而入厚,故农夫辍耒而雕镂,工女投杼而刺文,躬耕者少,末作者众。”

  〔七〕诗殷武云:“商邑翼翼,四方之极。”汉书匡衡传衡上疏引诗与今同,汉纪载衡疏作“京邑翼翼,四方是则”。后汉书樊宏后准传又引云:“京师翼翼,四方是则”,章怀注谓出韩诗。张衡东京赋:“京邑翼翼,四方所视”,薛综注云:“京,大也。大邑谓洛阳也。”此文引诗以证洛阳,疑本作“京邑”,后人据毛诗改之。○铎按:此书引诗多三家,则本作“京邑翼翼,四方是则”。汉纪之文本于衡疏,今本衡疏作“商邑翼翼,四方之极”,亦后人所改。樊准传作“京师”,因彼处下文“京师”字而误。后魏书甄琛传、白帖七十六两引亦并作“京邑翼翼,四方是则”,后魏时齐诗已亡,唐时韩诗尚存,则皆韩诗也。说详经义述闻卷七。又匡衡疏引诗以证长安,与此文引诗之旨合,作“四方是极”,则非其旨矣。后汉书鲁恭传恭引鲁诗亦作“四方是则”。

  〔八〕后汉书光武帝纪云:“建武元年冬十月,车驾入洛阳,遂定都焉。”按“洛”当依下文作“雒”。汉书地理志:“河南郡雒阳”,颜师古注:‘鱼豢云:“汉火德,忌水,故去洛水而加隹。”如鱼氏说,则光武以后,改为“雒”字也。’○铎按:古字本作“雒”,非汉所改,明、清地理家多能辨之。

  〔九〕“而”旧作“则”,据传改。○铎按:“则”犹“而”也,不烦改作。

  〔一0〕管子八观篇云:“主上无积而宫室美,氓家无积而衣服修,乘车者饰观望,步行者杂文采,本资少而末用多者,侈国之俗也。国侈则用费,用费则民贫,民贫则奸智生,奸智生则邪巧作。奸邪之所生,生于匮不足;匮不足之所生,生于侈;侈之所生,生于毋度。故曰:审度量,节衣服,俭财用,禁侈泰,为国之急也。”墨子辞过篇云:“其民饥寒并至,故为奸邪多。奸邪多则刑罚深,刑罚深则国乱。”说苑反质篇:‘魏文侯问李克曰:“刑罚之源安生﹖”李克曰:“生于奸邪淫佚之行。凡奸邪之心,饥寒而起。淫佚者,久饥之诡也。雕文刻镂,害农事者也。锦绣纂组,伤女工者也。农事害,则饥之本也;女工伤,则寒之原也。饥寒并至,而能不为奸邪者,未之有也。男女饰美以相矜,而能无淫佚者,未尝有也。故上不禁技巧,则国贫民侈。国贫穷者为奸邪,而富足者为淫佚,则驱民而为邪也。民已为邪,因以法随诛之,不赦其罪,则是为民设陷也。刑罚之起有原,人主不塞其本而替其末,伤国之道也。”’新书孽产子篇云:“百人作之,不能衣一人也,欲天下之无寒,胡可得也﹖一人耕之,十人聚而食之,欲天下之无饥,胡可得也﹖讥寒切于民之肌肤,欲其无为奸邪盗贼,不可得也。”汉书景帝纪后二年诏曰:“雕文刻镂,伤农事者也;锦绣纂组,害女红者也。农事伤,则饥之本也;女工害,则寒之原也。夫饥寒并至,而能亡为非者寡矣。”按数家所言,意恉相同,此文所从出也。

  夫贫生于富,弱生于强,乱生于治,危生于安〔一〕。是故明王之养民也,忧之劳之〔二〕,教之诲之〔三〕,慎微防萌,以断其邪〔四〕。故易美“节以制度,不伤财,不害民〔五〕”;七月诗大小教之,终而复始〔六〕。由此观之,民固不可恣也〔七〕。

  〔一〕孙子兵势篇云:“乱生于治,怯生于勇,弱生于强。”

  〔二〕汉书董仲舒传云:“忧劳万民。”淮南子泛论训云:“以劳天下之民”,高诱注:‘“劳”犹“忧”也。劳,读“劳敕”之“劳”。’

  〔三〕诗绵蛮。

  〔四〕说苑杂言篇:‘孔子曰:“中人之情,有余则侈,不足则俭,无禁则淫,无度则失,纵欲则败。饮食有量,衣服有节,宫室有度,畜聚有数,车器有限,以防乱之源也。”汉书王吉传云:“古者衣服车马,贵贱有章,以褒有德,而别尊卑。今上下僭差,人人自制,是以贪财诛利,不畏死亡。周之所以能致治,刑措而不用者,以其禁邪于冥冥,绝恶于未萌也。”

  〔五〕节彖辞。

  〔六〕豳风。

  〔七〕淮南子主术训云:“古之置有司也,所以禁民使不得自恣也。”

  今民奢衣服,侈饮食,事口舌〔一〕,而习调欺〔二〕,以相诈绐〔三〕,比肩是也〔四〕。或以谋奸合任为业〔五〕,或以游敖博弈为事〔六〕;或〔七〕丁夫世不传犁锄〔八〕,怀丸挟弹,携手遨游〔九〕。或取好土作丸卖之,于弹外不可以御寇,内不足以禁鼠,〔一0〕晋灵好之以增其恶〔一一〕,未尝闻志义之士喜操以游者也。惟无心之人,群竖小子〔一二〕,接而持之,妄弹鸟雀,百发不得一,而反中面目,此最无用而有害也。或坐作竹簧〔一三〕,削锐其头,有伤害之象,傅以蜡蜜,有甘舌之类〔一四〕,皆非吉祥善应。或作泥车、瓦狗、马骑、倡排〔一五〕,诸戏弄小儿之具以巧诈〔一六〕。

  〔一〕史记苏秦传云:‘兄弟嫂妹妻妾窃皆笑之曰:“周人之俗,治产业,力工商,逐什二以为务。今子释本而事口舌,困不亦宜乎﹖”’

  〔二〕广雅释诂云:“调,欺也。”一切经音义十二引通俗文:“大调曰譺。”苍颉篇:“譺,欺也。”

  〔三〕说文云:“诒,相欺诒也。”“绐”与“诒”通。

  〔四〕晏子春秋杂下云:“临淄三百闾,张袂成阴,挥汗成雨,比肩继踵而在。”

  〔五〕本传注云:“合任,谓相合为任侠也。”按“合”疑当作“会”,详述赦篇。汉书酷吏尹赏传:“受赇报雠”,汉纪成帝永始三年作“受任报雠”,“任”即“合任”之“任”,疑汉书为后人所改。○铎按:“合任”即“会任”,谓幷兼任侠也。史记货殖列传:“其在闾巷少年,攻剽椎埋,劫人作奸,掘冢铸币,任侠幷兼,借交报仇。”即此所谓“以谋奸合任为业”者也。

  〔六〕汉书循吏召信臣传云:“府县吏家子弟好游敖,不以田作为事,辄斥罢之。”

  〔七〕“或”字疑衍。○铎按:本传无。

  〔八〕“传”本传作“扶”,盖本是“傅”字。尚书大传云:“距冬至四十五日,始出学,傅农事。”“世”当为“卉”,说文云:“卉,三十幷也。”○铎按:“传”当作“傅”。释名释言语:“扶,傅也。”是汉世二字同音之证。

  〔九〕说文云:“弹,行丸也。”管子轻重丁云:“挟弹怀丸,游水上,弹翡燕小鸟。”轻重戊云:“众鸟居其上,丁壮者胡丸操弹居其下,终日不归。”诗北风云:“携手同行。”柏舟云:“以遨以游。”文选王褒四子讲德论云:“相与结侣,携手俱游。”按北堂书钞一百廿四引东观汉记诏曰:‘三辅皆好弹,一大老从旁举身曰:“噫嘻哉!”’东京时挟弹成俗,父老叹息,王氏所言为不虚矣。

  〔一0〕○铎按:王绍兰云:‘“于”当为“其”,御览兵部引作“其弹外不可御盗:内不足禁鼷鼠。”’

  〔一一〕宣二年左传。

  〔一二〕史记平原君传:‘毛遂曰:“白起,小竖子耳。”

  〔一三〕“坐”疑衍,盖即“作”字之驳文。释名释乐器云:“簧,横也。以竹铁作,于口横鼓之。”○铎按:“坐”字副,思贤篇:“坐作骄奢”,是其用例。

  〔一四〕御览五百八十一“傅”作“塞”,“甘”作“口”。按汉书五行志云:“有口舌之痾。”傅,谓涂附之,如汉书佞幸传云“傅,脂粉也”。○铎按:塞则不能鼓而出声,傅蜜则有类甜言蜜语,傅、甘二字为长。

  〔一五〕“排”何本作“俳”。说文云:“倡,乐也。俳,戏也。”汉书霍光传云:“引内昌邑乐人击鼓歌吹,作俳倡。”按俳、排古亦通用,庄子在宥篇云:“人心排下而进上”,释文:‘“排”崔本作“俳”。’○铎按:泥车、瓦狗、马骑、倡俳,汉墓中多有之。

  〔一六〕汉书地理志云:“赵中山地薄人众,作奸巧,多弄物,为倡优。”成帝纪永始二年诏曰:“将作大匠万年,妄为巧诈。”新书瑰玮篇云:“饰知巧以相诈利。”

  诗刺“不绩其麻,女也婆娑〔一〕”。今多不修中馈〔二〕,休其蚕织〔三〕,而起学巫祝,鼓舞事神〔四〕,以欺诬细民,荧惑百姓〔五〕。妇女羸弱〔六〕,疾病之家,怀忧愦愦〔七〕,皆易恐惧,至使奔走便时,去离正宅〔八〕,崎岖路侧〔九〕,上漏下湿〔一0〕,风寒所伤〔一一〕,奸人所利,贼盗所中,益祸益祟〔一二〕,以致重者不可胜数。或弃医药,更往事神,故至于死亡,不自知为巫所欺误,乃反恨事巫之晚,此荧惑细民之甚者也〔一三〕。

  〔一〕诗东门之枌。“女”今诗作“市”。按本传亦作“市”。○铎按:汉书地理志云:‘周武王封舜后妫满于陈,是为胡公,妻以元女大姬。妇人尊贵,好祭祀,用史巫,故其俗巫鬼。陈诗曰:“东门之枌,宛丘之栩,子仲之子,婆娑其下。”此其风也。’此云:“起学巫祝,鼓舞事神”,与班说合,皆本三家诗也。卢文弨、李富孙并谓作“女”为三家异文是已。陈乔枞、陈奂以为误字,殆不然。

  〔二〕易家人六二:“在中馈。”

  〔三〕诗瞻卬。

  〔四〕说文:“巫,祝也。女能事无形,以舞降神也。”盐铁论散不足篇云:“世俗飾偽行詐,為民巫祝,以取釐謝,堅

  舌,或以成業致富,故憚事之人,釋本相學。是以街巷有巫,闾里有祝。”

  〔五〕史记淮南王传云:“荧惑百姓”,汉书作“营”,颜师古注:“营,谓回绕之。”按说文云:“●,惑也。”荧、营并与“●”通。周礼:“凡以神仕者”,郑注:‘国语曰:“古者,民之精爽不携贰者,而又能斋肃中正,其知能上下比义,其圣能光远宣朗,其明能光照之,其聪能听彻之,如是则神明降之。在男曰觋,在女曰巫。是以使制神之处位次主,而为之牲器时服。”巫既知神如此,又能居以大●,是以圣人用之。今之巫祝既闇其义,何明之见﹖何●之行﹖正神不降,惑于淫厉,苟贪货食,遂诬人神,令此道灭,痛矣!’

  〔六〕说文云:“羸,瘦也。”汉书匈奴传云:“见其羸弱。”

  〔七〕方言云:“愁恚愦愦,毒而不发,谓之氐惆。”郭注:‘“氐惆”猶“懊

  ”也。’易林讼之升:“愦愦不说,忧从中出。”大有之蒙:“李梅零坠,心思愦愦,怀忧少愧,乱我魂气。”齐策:‘

  孟尝君曰:“文倦于事,愦于忧。”’

  〔八〕汉时有避疾之事。汉书游侠原涉传云:“人尝置酒请涉。涉入里门,客有道涉所知母病,避疾在里宅者。涉即往候。”后汉书来歙后历传云:“皇太子惊病不安,避幸安帝乳母野王君王圣舍。”鲁恭后丕传云:“赵王商尝欲避疾,便时移住学官。丕止,不听。”按汉书孝平王皇后传颜师古注云:“便时,取时日之便也。”

  〔九〕汉书司马相如传云:“民人升降移徙,崎岖而不安。”史记作“陭”。按說文作“

  ”。

  〔一0〕庄子让王篇云:“原宪居鲁,环堵之室,上漏下湿。”

  〔一一〕素问玉机真藏论云:“风者,百病之长也。今风寒客于人,使人豪毛毕直,皮肤闭而为热。”汉书王吉传云:“冬则为风寒之所匽薄。”匈奴传云:“郅支人众中寒道死”,颜师古注:“中寒,伤于寒也。”叙传云:“道病中风”,师古注:“中,伤也。为风所伤。”

  〔一二〕说文云:“祸,害也。祟,神祸也。”

  〔一三〕史记扁鹊传云:“信巫不信医,不治也。”论衡辨祟篇云:“人之疾病,希有不由风湿与饮食者。当风卧湿,握钱问祟,饱饭餍食,斋精解祸,而病不治谓祟不得,命自绝谓巫不审,俗人之知也。”

  或裁好缯〔一〕,作为疏头,令工采画,雇人书祝〔二〕,虚饰巧言,欲邀多福〔三〕。或裂拆缯彩,裁广数分,长各五寸,缝绘佩之。或纺彩丝而縻〔四〕,断截以绕臂。此长无益于吉凶〔五〕,而空残灭缯丝,萦悸小民〔六〕。或〔七〕克削绮縠〔八〕,寸窃八采〔九〕,以成榆叶〔一0〕、无穷〔一一〕、水波之纹〔一二〕,碎刺缝紩〔一三〕,作〔一四〕为笥囊、裙●、衣被〔一五〕,费缯百缣〔一六〕,用功十倍。此等之俦,既不助长农工女〔一七〕,无有益于世〔一八〕,而坐食嘉谷〔一九〕,消费白日〔二0〕,毁败成功,以完〔二一〕为破,以牢为行〔二二〕,以大为小,以易为难,皆宜禁者也〔二三〕。

  〔一〕说文云:“缯,帛也。”

  〔二〕“雇”程本作“顾”。汉书晁错传颜师古注:“顾,雠也。若今言雇赁也。”广韵十一暮:“雇,九雇鸟也。相承借为雇赁字。”周礼太祝:“掌六祝之辞,以事鬼神示,祈福祥,求永贞。”

  〔三〕诗天保云:“诒尔多福。”

  〔四〕说文云:“纺,网丝也。”王先生云:‘“而”当作“为”。’○铎按:“为”字古文作“●”,与“而”相似,故误。或曰:“而”犹“如”也。

  〔五〕“长”字衍。下文云:“此无益于奉终”,即其例。○铎按:“长”乃“最”字之误,上文:“此最无用而有害”,是其例。“最无益”与“空残灭”相对,少一字则句法参差矣。笺说失之。

  〔六〕“萦”与“荧”通。汉书酷吏田延年传:‘霍光因举手自抚心曰:“使我至今病悸。”’韦昭云:“心中惴息曰悸。”御览廿三引风俗通云:“夏至着五彩辟兵,题曰游光厉鬼,知其名者,无温疾。五彩,辟五兵也。”又永建中京师大疫云:“厉鬼字野重,游光亦但流言,无指见之者。其后岁岁有病,人情愁怖,复增题之,冀以脱祸。今家人织新缣,皆取着后缣绢二寸许系户上,此其验也。”卅一引云:“五月五日,以五彩丝系臂者,辟兵及鬼,令人不病温。”八百十四引云:“五月五日,赐五色续命丝,俗说益人命。”此文所云,盖即指此类。

  〔七〕“或”字旧脱,据御览八百十六引补。

  〔八〕“克”与“刻”通。说文云:“绮,文缯也。縠,细縳也。”

  〔九〕“寸窃”当作“刌切”。说文云:“切,刌也。刌,切也。”御览八十引春秋合诚图:“面八彩”,注云:“八彩,彩色有八也。”○铎按:韦昭国语解叙:“切不自料”,“切”即“窃”字,故此以“窃”为“切”。寸切,盖谓切之各长寸许耳。“作刌切”,则长度不明。上文“裂拆缯彩”,着其宽广之度,是其例。

  〔一0〕方言云:“揄铺、●、●、帗缕、叶输,毳也。”郭璞注:“今名短度绢为叶输。”“输”玉篇作“褕”。“榆叶”疑即“叶输”之误。○铎按:方言“叶输”,戴氏疏证本已据玉篇改正。

  〔一一〕广雅释器云:“无●,彩也。”●、穷声相近。后汉书马援传章怀注引何承天纂文曰:“都致、错履、无极,皆布名。”隶释国三老袁良碑:‘孝顺时拜梁相,册云:“赐玉具剑佩、书刀、绣文印衣、无极手巾各一。”’“无极”亦“无穷”之义。

  〔一二〕淮南子本经训云:“嬴镂雕琢,诡文回波”,高诱注:“诡文,奇异之文也。回波,若水波也。”

  〔一三〕说文云:“缝,以针紩衣也。紩,缝也。”又云:“●,会五采缯色。黹,针缕所紩衣。”“剌”与“黹”通。“碎”疑当作“●”。●、黹、缝、紩四字同义。○铎按:“碎刺”盖谓细密刺之为花纹,故下云“用功十倍”。

  〔一四〕“作”旧作“诈”。

  〔一五〕“●”旧作“●”。按“●”与“襦”同,周礼司服注郑司农云:“衣有●裳者为端”,释文:‘“●”本亦作“襦”。’庄子外物篇云:“未解裙襦。”

  〔一六〕说文云:“缣,幷丝缯也。”○铎按:本传作“单费百缣”。

  〔一七〕王侍郎云:‘长农”当作“良农”。’继培按:“良”字是也。桓十四年谷梁传云:“国非无良农工女也。”

  〔一八〕○铎按:“无有”疑当作“又无”,上文“无益于吉凶”,是其例。上言“既”,故下言“又”,作“无有益于世”,则句不相承,而又累于词矣。此书多以既、又连言,明闇篇;“既患其正义以绳己矣,又耻居上位而明不及下。”本篇下文:“既不生谷,又坐为蠹贼也。”皆其证。

  〔一九〕书吕刑云:“农殖嘉谷。”

  〔二0〕汉书宣帝纪元康二年诏曰:“譬犹践薄冰以待白日。”按礼记檀弓云:“殷人尚白,大事歛用日中。”郑注:“日中时亦白。”凡言“白日”者义如此。

  〔二一〕“完”旧作“见”。

  〔二二〕传作“破牢为伪”。按古者谓物不牢为“行”,治要载崔实政论云:“器械行沽。”周礼司市:“害者使亡”,郑注:“害,害于民,谓物行苦者。”胥师:“察其诈伪饰行儥慝者”,疏谓“后郑以为行滥”。行沽、行苦、行滥义并同。书舜典:“朕堲谗说殄行”,史记五帝纪作“朕畏忌谗说殄伪”,行、伪同训,故传易“行”为“伪”。盐铁论力耕篇亦云:“工致牢而不伪。”○经义述闻八王引之曰:‘“行”与“牢”正相反。以牢为行,犹言“以坚为脆”耳。今京师人谓货物不牢为“行货”,古之遗语也。’○铎按:今通言“行货子”。

  〔二三〕新书瑰玮篇云:“雕文刻镂,周用之物繁多,纤微苦窳之器日变而起,民弃完坚而务雕镂纤巧,以相竞高。作之宜一日,今十日不轻能成,用一岁,今半岁而弊。作之费日挟巧,用之易弊,不耕而多食农人之食,是天下之所以困贫而不足也。”

  山林不能给野火,江海不能灌漏卮〔一〕。孝文皇帝躬衣弋绨,足履革舄,以韦带剑,集上书囊以为殿帷〔二〕,盛夏苦暑,欲起一台,计直百万,以为奢费而不作也〔三〕。今京师贵戚,衣服、饮食、车舆、文饰、庐舍,皆过王制,僭上甚矣〔四〕。从奴仆妾,皆服葛子升越,筩中女布〔五〕,细致〔六〕绮縠〔七〕,冰纨〔八〕锦绣〔九〕。犀象珠玉,虎魄〔一0〕玳瑁,石山隐饰〔一一〕,金银错镂〔一二〕,獐麂履舄〔一三〕,文组彩

  〔一四〕,骄奢僭主,转相夸诧,箕子所唏,今在仆妾〔一五〕。富贵嫁娶,车軿各十〔一六〕,骑奴〔一七〕侍僮〔一八〕,夹毂节引〔一九〕。富者竞欲相过,贫者耻不逮及〔二0〕。是故一飨之所费,破终身之本业〔二一〕。

  〔一〕淮南子泛论训云:“溜水足以溢壶榼,而江河不能实漏卮。”盐铁论本议篇云:“川源不能实漏卮,山海不能赡溪壑。”

  〔二〕见汉书东方朔传。按“弋绨”贾谊传作“阜绨”。广韵云;“黓,皁也。”“弋”即“黓”之省。

  〔三〕汉书文帝纪赞云:‘尝欲作露台,召匠计之,直百金。上曰:“百金,中人十家之产也。吾奉先帝宫室,常恐羞之,何以台为﹖”’王嘉传云:“孝文皇帝欲起露台,惜百金之费,克己不作。”按“百万”即“百金”,隐三年公羊传:“百金之鱼”,何休注:‘“百金”犹“百万”也。古者以金重一斤,若今万钱矣。’

  〔四〕汉书食货志云:“宗室有土,公卿、大夫以下争于奢侈,室庐车服,僭上亡限。”

  〔五〕文选左思吴都赋云:“桃笙象簟,韬于筒中。蕉葛升越,弱于罗纨。”刘渊林注:“蕉葛,葛之细者。升越,越之细者。”按后汉书明德马皇后纪章怀注:“白越,越布。”越绝书传记地传云:“葛山者,句践罢吴种葛,使越女织治葛布,献于吴王夫差。”“越布”之名起此。华阳国志蜀志云:“安汉上下朱邑出好麻黄润细布,有羌筩盛。”艺文类聚六十一引扬雄蜀都赋云:“其布则筩中黄润,一端数金。”本传注:‘荆州记曰:“秭归县室多幽闲,其女尽织布,至数十升。今永州俗犹呼贡布为女子布也。”’○铎按:布八十缕为“升”。

  〔六〕释名释采帛云:“细致,染缣为五色,细且致,不漏水也。”

  〔七〕绮縠,见上。

  〔八〕汉书地理志云:“齐地织作冰纨绮绣纯丽之物”,臣瓒曰:“冰纨,纨细密,坚如冰者也。”颜师古曰:“如说非也。冰,谓布帛之细,其色鲜絜如冰者也。纨,素也。”按“冰”盖即“绫”之古文。艺文类聚六十九引六韬云:“桀、纣之时,妇女坐以文绮之席,衣以绫纨之衣。”韩诗外传七:‘陈饶曰:“绫纨绮縠,靡丽于堂,从风而弊。”’“绫纨”即“冰纨”也。方言云:“东齐言布帛之细者曰绫。”释名云:“绫,凌也。其文望之如冰凌之理也。”

  〔九〕说文云:“锦,襄色织文也。绣,五采备也。’考工记云“五采备谓之绣”。

  〔一0〕“虎魄”旧作“琥珀”,据传改。按汉书西域传亦作“虎魄”。

  〔一一〕本传注云:“谓隐起为山石之文也。”

  〔一二〕说文云;“错,金涂也。”尔雅释器云:“金谓之镂。”

  〔一三〕急就篇云:“麇、麈、

  、麀皮给履”,颜师古注;“麇,即今之獐也。”释名释衣服云:“履,复其下曰舄。”按此文“履”当作“屦”。周礼屦人郑注:“复下曰舄,襌下曰屦。古人言屦以通于复,今世言屦以通于襌。”方言云:“自关而西谓之屦,中有木者谓之复舄。”履其通语也。

  〔一四〕组,谓履组。文选陆士衡吊魏武帝文李善注引晏子春秋云:“景公为履,黄金之綦,饰以组,连以珠。”“褋”当为“

  ”,说文云:“

  ,履中荐也。”汉书贾谊传云:“今民卖僮者,为之绣衣丝履偏诸缘”,服虔曰:“加牙条以作履缘。”“组”即“牙条”也。

  〔一五〕淮南子说山训云:“纣为象箸而箕子唏。”方言:“哀而不泣曰唏。”盐铁论散不足篇云:“箕子之讥,始在天子,今在匹夫。”○铎按:“唏”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序同,韩非子喻老、说林上篇并作“怖”。

  〔一六〕释名释车云:“軿车。軿,屏也;四面屏蔽,妇人所乘牛车也。”按“各十”谓送迎之车。诗鹊巢云:“百两御之”,毛传:“百两,百乘也。诸侯之子嫁于诸侯,送御皆百乘。”郑笺:“御,迎也。家人送之,良人迎之,车皆百乘。”此“十乘”亦其比也。或云:“各十”当为“骆驿”,汉书王莽传云:“骆驿道路”,颜师古注:“骆驿,言不绝。”后汉书独行范冉传云:“车徒骆驿。”

  〔一七〕汉书何并传云:“王林卿令骑奴还至寺门,持刀剥其建鼓。”

  〔一八〕按说文云:“僮,未冠也。童,男有罪曰奴,奴曰童。”后世多以“僮”为“童”,以“童”为“僮”。

  〔一九〕文选羽猎赋李善注引春秋感精符云:“黄池之会重吴子,滕、薛夹毂。”周礼大驭:“凡驭路仪以鸾和为节”,郑注:“舒疾之法也。”汉书萧望之传云:“少史冠法冠,为妻先引”,文颖曰:“先引,谓导车前。”

  〔二0〕盐铁论国病篇云:“葬死殚家,遣女满车。富者欲过,贫者欲及。富者空减,贫者称贷。”汉书地理志:“列侯贵人,车服僭上,众庶放效,羞不相及,嫁娶尤崇侈靡,送死过度。”王吉传云:“聘妻送女无节,则贫人不及”,汉纪作“贫人耻不相及”。

  〔二一〕汉书地理志云:“好稼穑,务本业。”后汉书明帝纪永平十二年诏曰:“麋破积世之业,以供终朝之费。”

  古者必有命民,然后乃得衣缯彩而乘车马〔一〕。今者既不能尽复古〔二〕,细民诚可不须,乃踰于古昔孝文〔三〕,衣必细致,履必獐麂,组必文采〔四〕,饰袜必緰此〔五〕,挍饰车马〔六〕,多畜奴婢。诸能若此者,既不生谷,又坐为蠹贼也〔七〕。

  〔一〕尚书大传云:“古之帝王,必有命民,民能敬长怜孤,取舍好让,举事力者,命于其君。得命,然后得乘饰车骈马,衣文锦。”

  〔二〕汉书贡禹传云:“承衰救乱,矫复古化,在于陛下。臣愚以为尽如太古难,宜少放古以自节焉。”荀子王制篇云:“衣服有制,宫室有度,人徒有数,丧祭、械用皆有等宜,声则凡非雅声者举废,色则凡非旧文者举息,械用则凡非旧器者举毁。夫是之谓复古。”

  〔三〕大戴礼五帝德篇云:“女欲一日辩闻古昔之说。”礼记礼云:“必则古昔,称先生。”

  〔四〕“采”上作“彩”。

  〔五〕说文云:“,足衣也。”“袜”与“”同,见广韵十月。王先生云:‘“此”当作“●”。急就篇:“服琐緰●与缯连”,颜注:“緰●,緆布之尤精者也。”’继培:按说文云:“緰,緰赀布也。”系传本又作“緰紫”。

  〔六〕史记司马相如传云:“校饬厥文”,徐广曰:‘“校”一作“祓”,“祓”犹“拂”也。’汉书作“祓饰”。此“挍”字疑“文”之误,即上所云“车舆文饰”也。墨子辞过篇云:“饰车以文采。”说苑反质篇侯生谏秦始皇亦云:“衣服轻暖,舆马文饰,所以自奉,丽靡烂漫,不可胜极。”○铎按:作“文饰”是。

  〔七〕盐铁论散不足篇云:“宫室奢侈,林木之蠹也。器械雕琢,财用之蠹也。衣服靡丽,布帛之蠹也。狗马食人之食,五谷之蠹也。口腹从恣,鱼肉之蠹也。用费不节,府库之蠹也。漏积不禁,田野之蠹也。丧祭无度,伤生之蠹也。”贼,谓蟊贼。诗瞻卬云:“蟊贼蟊疾”,郑笺:“其为残酷痛病于民,如蟊贼之害禾稼。”

  子曰:“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不封不树,丧期无时:后世圣人易之以棺椁”〔一〕,桐木为棺,葛采为缄,下不及泉,上不泄臭〔二〕。后世以楸梓槐柏杶〔三〕,各取方土所出,胶漆所致〔四〕,钉细要,削除铲靡,不见际会〔五〕,其坚足恃,其用足任,如此可矣。其后京师贵戚,必欲江南檽〔六〕梓豫章楩柟:〔七〕边远下土〔八〕,亦竞相仿效〔九〕。夫檽梓豫章,所出殊远,又乃生于深山穷谷〔一0〕,经历山岑〔一一〕,立千步之高,百丈之溪,倾倚险阻〔一二〕,崎岖不便,求之连日然后见之,伐斫连月〔一三〕然后讫〔一四〕,会众然后能动担〔一五〕,牛列然后能致水〔一六〕,油溃入海〔一七〕,连淮逆河〔一八〕,行数千里,然后到雒〔一九〕。工匠雕治〔二0〕,积累日月,计一棺之成,功将千万。夫既其终用,重且万斤,非大众不能举,非大车不能挽。东至乐浪〔二一〕,西至敦煌〔二二〕,万里之中,相竞用之。此之费功伤农〔二三〕,可为痛心〔二四〕!

  〔一〕易系辞下传。“时”王弼本作“数”,按传亦作“数”。

  〔二〕汉书杨王孙传云:“昔帝尧之葬也,窾木为

  ,葛藟为缄,其穿下不乱泉,上不泄殠,故圣王生易尚,死易葬也。”

  〔三〕“杶”旧作“

  ”,据传改。“”传作“樗”。○铎按:说文:“杶,杶木也。”或体作“●”。山海经中山经:“成侯之山,其上多●木。”郭注:“似樗,材中车辕。”即今香椿也。说文又云:“,木也。读若华。”即今白桦。诗七月、我行其野毛传并云:“樗,恶木。”即今臭椿,不中为棺。樗、同音,说文各本亦互讹,故此亦误。

  〔四〕新语道基篇云:“傅致胶漆丹青玄黄琦玮之色。”诗泮水:“戎车孔博”,郑笺云:‘“博”当作“傅”,甚傅致者,言安利也。’致、致古通用。

  〔五〕江淹集铜剑赞云:“往古之事,棺皆不用钉,悉用细腰。其细腰之法,长七寸,广三寸,厚二寸五分,状如木枰,两头大而中央小,仍凿棺际而安之,因普漆其外。一棺凡用细腰五十四枚。大略如此。”按“细要”亦作“小要”,礼记檀弓云:“棺束缩二横三,衽每束一。”郑注:“衽,今小要。”丧大记云:“君盖用漆,三衽三束。大夫盖用漆,二衽二束。士盖不用漆,二衽二束。”郑注:“用漆者,涂合牝牡之中也。衽,小要也。”释名释丧制云:“棺束曰缄。缄,函也。古者棺不钉也。旁际曰小要,其要约小也。又谓之衽。衽,任也;任制际会使不解也。”魏志文帝传终制云:“棺但漆际会三过。”周礼弁师郑注:“会,缝中也。”艺文类聚七十引后汉张瑰材枕赋云:“会致密固,绝际无闲。”一切经音义四引苍颉篇云:“铲,削平也。”“靡”当作“磨”。○铎按:此“●”字之坏,通“摩”,研也。

  〔六〕“檽”当作“樗”。○铎按:王先谦后汉书集解引沈钦韩曰:‘“檽”疑“楰”字之借。尔雅:“楰,鼠梓。”郭注:“楸属也。”今人谓之苦楸。’

  〔七〕淮南子修务训云:“楩柟豫章之生也,七年而后知,故可以为棺、舟。”

  〔八〕汉书刘辅传云:“新从下土来,未知朝廷体。”○铎按:语亦见三式篇。

  〔九〕汉书匡衡传云:“今长安天子之都,亲承圣化,然其习俗无以异于远方。郡国来者,无所法则,或见侈靡而放效之。”

  〔一0〕新书资质篇云:“楩柟豫章,天下之名木也。生于深山之中,产于溪谷之傍。”治要“柟”作“梓”,文选刘公干公燕诗注、司马绍统赠山涛诗注引同。昭四年左传云:“深山穷谷。”

  〔一一〕汉书哀帝纪云:“经历郡国。”按广雅释诂云:“俓、历,过也。”“俓”与“经”通。尔雅释山云:“山小而高,岑。”释名释山云:“岑,●也,●●然也。”

  〔一二〕成十三年左传云:“踰越险阻。”

  〔一三〕诗甘棠毛传:“伐,击也。”说文伐、斫并训击。

  〔一四〕说文云:“讫,止也。”

  〔一五〕说文云:“儋,何也。”儋、担正俗字。齐语:“负任担荷”,韦昭注:“背曰负,肩曰担。”管子八观篇云:“大木不可独伐也,大木不可独举也,大木不可独运也。”○铎按:“会众”疑当作“众会”,与“牛列”对。

  〔一六〕王先生云:‘“列”疑“引”,形近之误。’继培按:论衡效力篇云:“任车上

  ,强牛引前。”○铎按:上文“会众”谓会合众人,则“牛列”为次列多牛,本传作“多牛而后致”,是其义。字不烦改。

  〔一七〕“油”当作“漕”。汉书赵充国传云:“臣前部士入山伐材木,大小六万余枚,皆在水次,冰解漕下。”颜师古注:“漕下,以水运木而下也。”后汉书班彪后固传西都赋云:“通沟大漕,溃渭洞河。”章怀注引苍颉篇云:“溃,旁决也。”○俞樾云:‘“油溃”疑当作“溃油”。油,水名。说文云“油水,出武陵孱陵西,东南入江。”“溃”即西都赋“溃渭洞河”之“溃”。溃油入海,盖从油水入江而由江入海也。大木之所出多在楚、蜀,运木者必取道荆、襄。江表传称:“刘备为荆州牧,立营油口。”此即古油水故道,谓之油口,则其为往来之所经历可知。’○铎按:“溃油入海”与“连淮逆河”,两文相对,俞说近是。

  〔一八〕王先生云:‘孟子:“从流上而亡反谓之连”,此“连淮”之训。’

  〔一九〕新语资质篇云:“楩柟豫章,因江河之道,而达于京师之下。”

  〔二0〕说文云:“雕,琢文也。”

  〔二一〕汉书武帝纪云:“元封三年,朝鲜降,以其地为乐浪,临屯、玄菟、真番郡。”

  〔二二〕武帝纪云:“元鼎六年,分武威、酒泉地置张掖、敦煌郡。”

  〔二三〕盐铁论散不足篇云:“堕成变故伤功,工商上通伤农。”○铎按:“此之费功伤农”,“之”犹“其”也。

  〔二四〕成十三年左传云:“痛心疾首。”吕氏春秋禁塞篇云:“世有兴主仁士,深意念此,亦可以痛心矣。”

  古者墓而不崇。仲尼丧母,冢高四尺,遇雨而堕,弟子请治之。夫子泣曰:“礼不修墓〔一〕。”鲤死,有棺而无椁〔二〕。文帝葬于芷阳〔三〕,明帝葬于洛南〔四〕,皆不藏珠宝,不造庙,不起山陵〔五〕。陵墓虽卑而圣高〔六〕。今京师贵戚,郡县豪家〔七〕,生不极养,死乃崇丧〔八〕。或至刻金镂玉〔九〕,檽梓楩柟,良田造茔〔一0〕,黄壤致藏,多埋珍宝偶人车马〔一一〕,造起大冢,广种松柏,庐舍祠堂,崇侈上僭〔一二〕。宠臣贵戚,州郡世家〔一三〕,每有丧葬,都官〔一四〕属县〔一五〕,各当遣吏赍奉〔一六〕,车马帷帐,贷假待客之具,竞为华观。此无益于奉终,无增于孝行,但作烦搅扰,伤害吏民〔一七〕。

  〔一〕礼记檀弓,“崇”作“坟”,“堕”作“崩”,“礼”作“古”。本传与记同。○铎按:此皆节信以意易之,非别本如是。传则据礼记改。

  〔二〕论语

  〔三〕“芷阳”旧作“芒砀”,据传改。史记将相名臣年表云:“孝文帝九年,以芷阳乡为霸陵。”

  〔四〕后汉书章帝纪、章怀注引帝王世纪云:“明帝显节陵,故富寿亭也。西北去雒阳三十七里。”

  〔五〕事见汉书文帝纪、后汉书明帝纪。

  〔六〕“圣高”传作“德最高”。

  〔七〕管子轻重甲云:“吾国之豪家。”史记吕不韦传云:“子楚夫人,赵豪家女也。”

  〔八〕即务本篇所云“约生以待终”,注详前。

  〔九〕后汉书梁统后商传云:“赐以东园朱寿之器,银镂黄肠玉匣。”章怀注:“寿器,棺也。以朱饰之,以银镂之。”续汉书礼仪志刘昭注引汉旧仪云:“帝崩,以玉为襦,如铠状,连缝之,以黄金为镂,腰以下以玉为札,长一尺二寸,半为柙,下至足,亦缝以黄金缕。”

  〔一0〕礼记檀弓云:‘公叔文子升于瑕邱,蘧伯玉从。文子曰:“乐哉斯邱也!死则我欲葬焉。”伯玉曰:“吾子乐之,则瑗请前。”’郑注:“刺其欲害人良田。”又云:‘孔子曰:“古也墓而不坟。”’郑注:“墓,谓兆域,今之封茔也。”

  〔一一〕盐铁论散不足篇云:“古者,明器有形无实,示民不用也。及其后,则有醯醢之藏,桐马偶人弥祭,其物不备。今厚资多藏,器用如生人。郡国繇吏素桑楺偶车橹轮。”汉书韩延寿传云:“卖偶车马下里伪物”,颜师古注:“偶,谓木土为之,象真车马之形也。偶,对也。”○铎按:“黄壤”疑当作“黄肠”。汉书霍光传:“赐便房黄肠题凑各一具”,苏林曰:“以柏木黄心致累棺外,故曰黄肠。”后汉书梁商传:“赐银镂黄肠玉匣什物二十八种。”周礼方相氏郑注云:“天子之椁,柏黄肠为里,而表以石焉。”盖“黄肠”本天子之器,贵家非受赐而用之者则为僭,故治要载崔实政论云:“送终之家,亦无法度,至用檽梓黄肠,多藏珍宝。”“黄肠致藏”者,“致”与“致”同,密也。言用黄肠致密而藏之。若作“黄壤”,则无以见其侈矣。借黄壤为薄葬,见后汉书赵咨传。

  〔一二〕盐铁论散不足篇云:“古者不封不树,反虞祭于寝,无坛宇之居,庙堂之位。及其后则封之,庶人之坟半仞,其高可隐。今富者积土成山,列树成林,台榭连阁,集观增楼。中者祠堂屏合,垣阙罘罳。”

  〔一三〕汉书食货志云:“世家子弟”,如淳曰:“世家,谓世世有禄秩家也。”

  〔一四〕后汉书郎顗传云:“洛阳都官。”按汉书宣帝纪颜师古注云:“中都官,凡京师诸官府也。”

  〔一五〕汉书薛宣传云:“历行属县。”

  〔一六〕周礼小祝:“及葬,设道赍之奠”,注:‘杜子春云:“赍当为粢,道中祭也。汉仪,每街路辄祭。”’后汉书桓荣后晔传云:“父鸾卒,杨赐遣吏奉祠,因县发取祠具,晔拒不受。”

  〔一七〕易节彖曰:“不伤财,不害民。”

  今按鄗、毕之郊,文、武之陵〔一〕,南城之垒,曾析之冢〔二〕。周公非不忠也,曾子非不孝也,以为褒君显父〔三〕,不在聚财:扬名显祖〔四〕,不在车马。孔子曰:“多货财伤于德,弊则没礼〔五〕。”晋灵厚赋以雕墙,春秋以为非君〔六〕。华元、乐吕厚葬文公,春秋以为不臣〔七〕。况于群司士庶,乃可僭侈主上,过天道乎〔八〕﹖

  〔一〕汉书楚元王传:‘刘向云:“文、武、周公葬于毕。”’史记周本纪集解引皇览云:“文王、武王、周公冢,皆在京兆长安镐聚东社中。”正义引括地志云:“武王墓在雍州万年县西南三十八里毕原上。”崔实政论:“文、武之兆,与平地齐。”

  〔二〕传注云:“南城山,曾子父所葬,在今沂州费县西南。”按续汉书郡国志,泰山郡有南城县,注:“故属东海。”汉书地理志东海郡作“南成”。曾析,论语作曾皙,孔安国曰:“曾参父也。名点。”○铎按:名点字

  ,名字相应。析,省借字。

  〔三〕白虎通谥篇云:“人臣之义,莫不欲褒称其君。”孝经云:“以显父母。”

  〔四〕礼记祭统云:“显扬先祖,所以崇孝也。”

  〔五〕仪礼聘礼云:“多货则伤于德,弊美则没礼。”荀子大略篇引聘礼志作“币厚则伤德,财侈则殄礼。”此以为孔子语,而文又异,或别有所本。

  〔六〕宣二年左传。○铎按:程本“以”作“之”,“之”字当在“为”下,“为之”即“谓之”也。或据闵二年左传:“衣之

  服,遠其躬也;佩以金玦,弃其衷也。”汉书五行志“之”作“以”,谓“之”犹“以”,不可从也。

  〔七〕成二年左传“吕”作“举”,吕氏春秋安死篇高诱注引传作“吕”。按文十八年、宣二年传并作“吕”。○铎按:魏志文帝纪作“乐莒”,吕、莒、举古同声而通用。

  〔八〕汉书贡禹传云:‘后世争为奢侈,转转益甚,臣下亦相放效,衣服履

  刀剑,乱于主上。主上时临朝入庙,众人不能别异,甚非其宜。然非自知奢僭也,犹鲁昭公曰“吾何僭矣﹖”今大夫僭诸侯,诸侯僭天子,天子过天道,其日久矣。’

  景帝时,武原侯卫不害坐葬过律夺国〔一〕。明帝时,桑民摐阳侯坐冢过制髡削〔二〕。今天下浮侈离本,僭奢过上,亦已甚矣〔三〕!

  〔一〕见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旧脱“武”字,据表补。

  〔二〕未详。周礼冢人郑注:‘汉律曰:“列侯坟高四丈,关内侯以下至庶人各有差。”’

  〔三〕○铎按;周礼考工记:“轮已崇,则人不能登也。”注:“已,太也。”

  凡诸所讥,皆非民性,而竞务者,乱政薄化使之然也〔一〕。王者统世,观民设教,乃能变风易俗,以致太平〔二〕。

  〔一〕崔实政论云:“王政一倾,普天率土莫不奢僭者,非家至人告,乃时势驱之使然。”汉书匡衡传云:“此非其天性,有由然也。”

  〔二〕易观象曰:“先王以省方观民设教。”汉书严安传云:“变风易俗,化于海内。”地理志云:‘凡民函五常之性,而其刚柔缓急音声不同,系水土之风气,故谓之风;好恶取舍动静亡常,随君上之情欲,故谓之俗。孔子曰:“移风易俗,莫善于乐。”言圣王在上,统理人伦,必移其本而易其末。此混同天下,壹之虖中和,然后王教成也。’按此篇大恉本盐铁论散不足篇。东、西京风俗靡敝略同,诏告频烦,莫为衰止,今录两书诏文,以明王氏之意。汉书成帝纪永始四年诏曰:“圣王明礼制以序尊卑,异车服以章有德,虽有其财而无其尊,不得踰制,故民兴行,上义而下利。方今世俗奢僭罔极,靡有厌足。公卿列侯,亲属近臣,四方所则,未闻修身遵礼,同心忧国者也。或乃奢侈逸豫,务广第宅,治园池,多畜奴婢,被服绮縠,设钟鼓,备女乐,车服嫁娶葬埋过制。吏民慕效,寝以成俗,而欲望百姓俭节,家给人足,岂不难哉﹖其申饬有司,以渐禁之。”后汉书光武帝纪建武七年诏曰:“世以厚葬为德,薄终为鄙,至于富者奢僭,贫者单财,法令不能禁,礼义不能止,仓卒乃知其咎。其布告天下,令知忠臣孝子慈兄悌弟薄葬送终之义。”明帝纪永平十二年诏曰:“昔曾、闵奉亲,竭欢致养;仲尼葬子,有棺无椁。丧贵致哀,礼存宁俭。今百姓送终之制,竞为奢靡,生者无担石之储,而财力尽于坟土,伏腊无糟糠,而牲牢兼于一奠,糜破积世之业,以供终朝之费,子孙饥寒,绝命于此,岂祖考之意哉﹖又车服制度,恣极耳目,田荒不耕,游食者众。有司其申明科禁宜于今者,宣下郡国。”章帝纪建初二年诏曰:‘比年阴阳不调,饥馑屡臻。深惟先帝忧人之本,诏书曰:“不伤财,不害民”,诚欲元元去末归本。而今贵戚近亲,奢纵无度,嫁娶送终,尤为僭侈。有司废典,莫肯举察。今自三公,并宜明纠非法,宣振威风。其科条制度所宜施行,在事者备为之禁,先京师而后诸夏。’和帝纪永元十一年诏曰:“吏民踰僭,厚死伤生,是以旧令节之制度。顷者,贵戚近亲,百僚师尹,莫肯率从,有司不举,怠放日甚。又商贾小民,或忘法禁,奇巧靡货,流积公行。其在位犯者,当先举正。巿道小民,但具申明宪纲,勿因科令,加虐羸弱。”安帝纪:永初元年诏三公明申旧令,禁奢侈,毋作浮巧之物,殚财厚葬。元初五年诏曰:“旧令制度,各有科品,欲令百姓务崇节约。遭永初之际,人离荒厄,朝廷躬自菲薄,去绝奢饰,食不兼味,衣无二彩。比年虽获丰穰,尚乏储积,而小人无虑,不图久长,嫁娶送终,纷华靡丽。至有走卒奴婢,被绮縠,着珠玑。京师尚若斯,何以示四远?设张法禁,恳恻分明,而有司惰任,讫不奉行。秋节既立,鸷鸟将用,且复重申,以观后效。”桓帝纪永兴二年诏曰:“舆服制度,有踰侈长饰者,皆宜损省。郡县务存俭约,申明旧令,如永平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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