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城后集》第九卷(苏辙·历代论三)

  《栾城后集》第九卷(苏辙·历代论三)

  《荀彧》苏辙

  荀文若之于曹公,则高帝之子房也。
  董昭建九锡之议,文若不欲,曹公心不能平,以致其死,君子惜之。
  或以为文若先识之未究,或以为文若欲终致节于汉氏。
  二者皆非文若之心也。
  文若始従曹公于东郡,致其算略,以摧灭群雄,固以帝王之业许之矣,岂其晚节复疑而不予哉!方是时,中原略定,中外之望属于曹公矣,虽不加九锡,天下不归曹氏而将安往?文若之意,以为劫而取之,则我有力争之嫌,人怀不忍之志,徐而俟之,我则无嫌而人亦无憾。
  要之必得而免争夺之累,此文若之本心也。
  惜乎曹公志于速得,不忍数年之顷,以致文若之死。
  九锡虽至,而禅代之事,至子乃遂。
  此则曹公之陋,而非文若之过也。

  《贾诩上》苏辙

  曹公入荆州,降刘琮,欲顺江东下,以取孙氏。
  贾诩言于公曰:“公昔破袁氏,今收汉南,威名远闻,兵势盛矣!若因旧楚之饶,以飨吏士,抚安百姓,江东可以不劳众而定也。”
  公不用其计,以兵入吴境,遂败于赤壁。
  夫诩之所以说曹公,则李左车之所以说淮阴侯,使乘破赵之势,传檄以下燕者也。
  方是时,孙氏之据江东已三世矣。
  国险而民附,贤才为用,诸葛孔明以为可与为援而不可图。
  而曹公以刘琮待之,欲一举而下之,难哉!使公诚用诩言,端坐荆州,使辩士持尺书结好于吴。
  吴知公无并吞之心,虽未即降,而其不以干戈相向者可必也。
  方是时,刘玄德方以穷客借兵于吴。
  吴既修好于公,其势必不助刘,而玄德因可蹙矣。
  惜乎谋之不善,荆州既不能守,而孙、刘皆奋。
  孰谓曹公之智而不如淮阴侯哉!其后公既降张鲁,下汉中,刘晔劝公乘胜取蜀,曰:“刘备,人杰也,有度而迟,得蜀日浅,蜀人未附也。
  今举汉中,蜀人震骇,因其震而压之,无不克也。
  若少缓之,诸葛亮善治国而为相,关羽、张飞勇冠三军而为将,蜀人既定,冯险守要,不可犯也。”
  公不従而反,天下皆惜晔计之不用。
  夫玄德之贤,过于仲谋。
  贾诩欲以文告怀仲谋,而晔欲以虚声下玄德,其愚智盖以远矣。
  彼曹公不用晔计,岂非以诩言为戒也哉!春秋之际,楚子重伐郑。
  晋栾武子救之,遇于绕角。
  楚师还,晋师遂侵蔡。
  楚人以申息之师救蔡。
  晋群帅皆欲战,智庄子、范文子、韩献子谓武子曰:“吾来救郑,楚师不战,吾遂至于此,既迁戮矣。
  戮而不已,又怒楚师,战必不克,虽克不令,若不能克,为辱已甚,不如还也。”
  遂全师而归。
  夫兵久于外,狃于一胜而轻与敌遇,我怠彼奋,败常十九。
  古之习于兵者,盖知之矣。

  《贾诩下》苏辙

  用兵之难,盖有怵于外而动者矣。
  力之所及,而义不可,君子不为也;义之所可,而力不及,君子不强也。
  魏文帝始受汉禅,欲用兵吴、蜀,以问贾诩。
  诩曰:“吴、蜀虽蕞尔小国,依阻山水。
  刘备有雄才,诸葛亮善治国,孙权识虚实,陆逊见兵势,据险守要,泛舟江湖,皆难卒谋也。
  用兵之道,先胜后战,量敌论将,故举无遗策。
  臣窃料群臣,无权、备对,虽以天威临之,未见万全之势也。”
  帝不能用,遂兴江陵之役,士卒多死。
  是时帝始受禅,欲以武功夸示四方,贪得幸胜,未暇虑兵败势屈之辱也。
  魏多谋臣,盖必有知之者矣,然皆莫敢言。
  诩能言之,可谓不怵于外矣。
  晋未苻坚拥百万之众,耻吴会之未服,欲一举下之,而不知晋之无衅。
  谢安乘苻坚之败,知中原之荡析,而不知江南之微弱,势必不能成大功。
  故苻坚至于失国,而谢安至于丧师。
  二人者皆耻不若人,怵于外之患也。

  《刘玄德》苏辙

  事固有当作而不可作者,智者论其公私,权其轻重,而可否可决也。
  蜀先主之于关羽,名虽君臣,而义则父子也。
  先主入蜀,而羽攻曹仁于荆州。
  吴乘其敝,羽以败死。
  先主欲为羽报仇,义不可已也。
  然吴、蜀之于魏,国小而兵弱,本以季汉君臣之分,缔交相亲,与魏为敌,则报仇之义,其公且重者在魏也。
  释魏而事羽之怨,则为失所先后矣。
  先主之在白帝也,吴之君臣惧而乞和,若以仇魏之重,俯而従之,义无不可也。
  先主念羽之厚,拒而不许,君臣之义则至矣。
  至于奋不虑害,兵败而继之以死,忘两国之大计,而徇一夫之遗念,则未为得矣。
  诸葛孔明有言:“法孝直若在,必能止君此行,虽行亦必不至于败。”
  然则孔明亦自以伐吴为失计矣哉。

  《孙仲谋》苏辙

  任人莫难于托国。
  汉武帝因文、景富庶之后,虐用其民,厚自奉养,征伐四夷,几丧天下。
  逮其晚岁,托国于霍光。
  光知用兵之害,罢均输榷酤,与民休息,而天下复安。
  凡武帝之所以得称贤君者,惟用霍光故也。
  蜀先主知嗣子之暗弱,举国而付之诸葛孔明。
  孔明又发李严、杨仪,援蒋琬、费祎而授之。
  虽后主之不明,而守国三十余年,君臣相安,蜀人免于涂炭之患,过于魏、吴远甚。
  吴大帝方其属任贤将,抗衡中原,曹公惮之。
  及其老也,贤臣死亡略尽,喜诸葛恪之劲悍,越众而付以后事。
  闼其用兵劳民之后,继起大役,兵折于外,既归而不能自克,将复肆志于僚友。
  恪既以丧其躯,而孙氏因之三世绝统,吴、越之民陷于炮烙之地,国随以亡。
  彼以进取之资用进取之臣,以徼一时之功可耳,至于托六尺之孤,寄千里之命,而亦属之斯人,其势必至是哉。

  《晋宣帝》苏辙

  世之说者曰:司马仲达之于魏,则曹孟德之于汉也。
  是不然,二人智勇权略则同,而所处则异。
  汉自董卓之后,内溃外畔,献帝奔走困踣之不暇,帝王之势尽矣,独其名在耳。
  曹公假其名号,以服天下,拥而植之许昌,建都邑,征畔逆,皆曹公也。
  虽使终身奉献帝,率天下而朝之,天下不归汉而归魏者,十室而九矣。
  曹公诚能安而俟之,使天命自至,虽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以事纣,何以加之!惜其为义不终,使献帝不安于上,义士愤怨于下,虽荀文若犹不得其死,此则曹公之过矣。
  如司马仲达则不然。
  明帝之末,曹氏之业固矣。
  虽明帝以淫虐失众,曹爽以骄纵得罪,而颠覆之形未见,天下未畔魏也。
  仲达因其隙而乘之,拊其背而夺其成业,事与曹公异矣。
  汉武帝之老也,托昭帝于霍光。
  昭帝尚幼,燕王、盖主有篡取之心,上官桀、桑弘羊助之,此其祸急于曹爽。
  霍光内毙燕、盖,外诛桀、羊,拥护昭帝。
  讫,无骄君之色。
  及昭帝早丧,国空无主,迎立昌邑。
  昌邑不令,又援立宣帝。
  柄在其手者屡矣,然退就臣位,不以自疑,中外悉其本心,亦无一人有异议者。
  以仲达拟光,孰为得之邪?然光犹不足道。
  蜀先主将亡,召诸葛孔明而告之曰:“嗣子可辅,辅之;如其不才,君可自取。”
  复语后主:“汝与丞相従事,事之如父。”
  后主之暗弱,孔明之贤智,蜀人知之矣。
  使孔明有异志一摇手而定矣。
  然外平徼外蛮夷,内废李平、廖立,旁御魏、吴,功成业定,又付之蒋琬、费祎,奉一昏主三十余年,而无纤芥之隙。
  此又霍光之所不能望也。
  故人患不诚。
  苟诚忠孝,舜之于父母,伊尹之于太甲,终无间然者。
  自仲达之后,人臣受六尺之寄,因而取之者多矣。
  皆以其地势迫切,置而不取,则身必危,国必乱,至自比骑虎不可复下,此亦自欺而已哉!

  《晋武帝》苏辙

  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古今之正义也。
  然尧废丹朱用舜,而天下安;帝乙废微子立纣,而商以亡。
  古之人盖有不得已而行之者矣。
  得已而不已,不得已而已之,二者皆乱也。
  子非朱、纣,而废天下之正义,君子不忍也;子如朱、纣,而守天下之正义,君子不为也。
  汉高帝始谓惠帝仁弱,欲废之而立如意,既而知人心之在太子也,则寝废立之议而用平、勃。
  平、勃皆贤,而权任均,故惠帝虽没,产、禄虽横,而援立文帝,汉室不病也。
  武帝既老,知燕王旦、广陵王胥之不可用也,废之而立少子,任霍光、金日磾、上官桀、桑弘羊以后事。
  当是时,昭帝之贤否未可知,而四人枉直相半也。
  幸而昭帝明哲,霍光忠良,桀、羊虽欲为乱而不遂。
  其后复废昌邑,立宣帝,而朝廷晏然无事。
  盖人君不幸而立幼主,当如二帝属任贤臣,乃免于乱,此必然之势也。
  魏明帝疾笃而无子,弃远宗子而立齐王,始欲辅以曹宇、曹肇,而幸臣刘放、孙资不便宇、肇之正,劝帝易以司马仲达、曹爽。
  齐王既非天下之望,而爽又以庸才,与仲达奸雄为对,数年之间,遂成篡弑之祸。
  晋武帝亲见此败矣。
  惠帝之不肖,群臣举知之,而牵制不忍,忌齐王攸之贤,而恃愍怀之小惠,以为可以消未然之忧。
  独有一汝南王亮,而不早用,举社稷之重而付之杨骏,至于一败涂地,无足怪也。
  帝之出齐王也,王浑言于帝曰:“攸之于晋,有姬旦之亲,若预闻朝政,则腹心不贰之臣也。
  国家之事,若用后妃外亲,则有吕氏、王氏之虞,付之同姓至亲,又有吴、楚七国之虑。
  事任轻重所在,未有不为害者也。
  惟当任正道,求忠良,不可事事曲设疑防,虑方来之患也。
  若以智猜物,虽亲见疑,至于疏远,亦安能自保乎?人怀危惧,非为安之理。
  此最国家之深患也。”
  浑之言,天下之至言也。
  帝不能用,而用王佑之计,使太子母弟秦王柬都督关中,楚王玮、淮南王允并镇守要害,以强帝室。
  然晋室之乱,实成于八王。
  吾尝筹之,如攸之亲贤,夺嫡之祸,非其志也。
  不幸至此,天下所宗。
  宗社之计,犹有赖也。
  如佑之计,使子弟据兵以捍外患,如梁孝王之御吴、楚尚可,若变従中起,而使人人握兵以救内难,此与何进、袁绍召丁原、董卓以除宦官何异?古人有言,择福莫若重,择祸莫若轻,如武帝之择祸福,可谓不审矣。

  《羊祜》苏辙

  善为国者,必度其君可与共患难、可与同安乐而后者为,故功成而无后忧。
  晋厉公与楚共王争郑,晋人知楚有可乘之隙,栾武子为政,欲出兵击之,曰:“不可以当吾世而失诸侯”。
  范文子不欲,请释楚以为外惧。
  武子不能用。
  夫文子非苟自安者也。
  厉公侈而多嬖宠,诸大夫富则凌上,国有大功,则君臣不相安,乱之所自生也。
  既谋之不従,出而遇楚,犹欲避楚而归,既胜反国,曰:“乱将作矣,吾不可以俟。”
  使其祝宗祈死。
  逾年而厉公杀三却,立胥童。
  栾书杀胥童,弑厉公。
  文子虽死而免于大难,子孙与晋国相终始。
  范蠡事越王勾践,反自会稽,扶人民,厉甲兵,七年而杀吴王夫差。
  归未及国,知越王之难与同安乐也,扁舟去之,卒免文种之戮。
  若二子者,可谓有先见之明矣。
  范文子至于自杀,范蠡至于逃亡而不顾,何则?所全者大也。
  晋武帝既受魏禅,中原富强,群臣用命。
  吴孙皓以淫虐失众,有亡国之衅。
  晋人习于长江之险,以为未可取也。
  羊祜为襄阳守,知其不能久,陈可取之计,武帝纳之。
  祜又进王浚、杜预,以成灭吴之功,后世皆称其贤。
  吾尝论祜巧于策吴,而拙于谋晋。
  何以言之?武帝之为人,好善而不择人,苟安而无远虑,虽贤人满朝,而贾充、荀勖之流以为腹心,使吴尚在,相持而不敢肆,虽为贤君可也。
  吴亡之后,荒于女色,蔽于庸子,疏贤臣,近小人,去武备,崇藩国,所以兆亡国之祸者,不可胜数,此则灭吴之所従致也。
  孟子曰:“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国常亡。
  故人常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
  祜不虑此,而锐于灭吴,其不若范文子远矣。
  或曰:“吴灭而晋乱,此天命,非人事也,而羊祜何罪焉?”吾应之曰:为国当论人事,使祜不为灭吴之计,孙皓穷凶而死,吴更立君,则长江未可越也。
  吴既不亡,则晋之君臣,厉精不懈。
  是吴不灭,而晋不乱也。
  不犹愈于吴灭而晋乱乎?祜之将死也,武帝欲使卧护诸将,祜曰:“灭吴不须臣自行,但吴平之后,当劳圣虑耳。”
  推祜此言,盖亦忧在平吴矣。
  忧在平吴而勇于灭吴,其不若范文子远矣。

  《王衍》苏辙

  圣人之气以御物者三,道一也,礼二也,刑三也。
  《易》曰:“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
  礼与刑,皆器也。
  孔子生于周末,内与门弟子言,外与诸侯大夫言,言及于道者盖寡也。
  非不能言,谓道之不可以轻授人也。
  盖尝言之矣。
  曰:“参乎,吾道一以贯之。”
  夫道以无为体,而入于群有,在仁而非仁,在义而非礼,在智而非智。
  惟其非形器也,故目不可以视而见,耳不可以听而知。
  惟君子得之于心,以之御物,应变无方,而不失其正,则所谓时中也。
  小人不知,而窃其名,与物相遇,辄捐理而徇欲,则所谓无忌惮也。
  故孔子不以道语人,其所以语人者必以礼。
  礼者,器也。
  而孔子必以教人,非吝之也。
  盖曰:“君子上达,小人下达。”
  君子由礼以达其道,而小人由礼以达其器。
  由礼以达道,则自得而不眩;由礼以达器,则有守而不狂,此孔子之所以寡言道而言礼也。
  若其下者视之,以礼而不格,然后待之以刑辟。
  三者具,而圣人之所以御物者尽矣。
  三代已远,汉之儒者,虽不闻道,而犹能守礼,故在朝廷则危言,在乡党则危行,皆不失其正。
  至魏武始好法术,而天下贵刑名;魏文始慕通达,而天下贱守节。
  相乘不已,而虚无放荡之论盈于朝野。
  何晏、邓飏导其源,阮籍父子涨其流,而王衍兄弟卒以乱天下。
  要其终皆以济邪佞,成淫欲,恶礼法之绳其奸也。
  故蔑弃礼法,而以道自命。
  天下小人便之,君臣奢纵于上,男女淫佚于下,风俗大坏,至于中原为墟而不悟。
  王导、谢安,江东之贤臣也。
  王导无礼于成帝而不知惧,谢安作乐于期丧而不受教,则废礼慕道之俗然矣。
  东晋以来,天下学者,分而为南北。
  南方简约,得其精华;北方深芜,穷其枝叶。
  至唐始以义疏通南北之异,虽未闻圣人之大道,而形器之说备矣。
  上自郊庙朝廷之仪,下至冠婚丧祭之法,何所不取于此?然以其不言道也,故学者小之,于是舍之而求道,冥冥而不可得也,则至于礼乐度数之间,字书形声之际,无不指以为道之极。
  然反而察其所以施于世者,内则谗谀以求进,外则聚敛以求售,废端良,聚苟合,杜忠言之门,辟邪说之路,而皆以诗书文饰其为,要之与王衍无异。
  呜呼,世无孔、孟,使杨、墨塞路而莫之辟,吾则罪人尔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