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璩》原文-出自《东观汉记》

  《郑璩》
  1、郑璩:郑璩,字平卿,黎阳人也。建初五年,辟司徒府,拜待御史,上疏曰:“臣斗筲之小吏,擢在察视之官,职任过分,当刺邪矫枉。”诏书示官府曰:“璩尽节刚正,亦何陵迟之有。赐璩素六十匹。”由是显名,转司隶校尉。

  2、郑璩:郑璩为汉阳太守,以严刻见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