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集》附录

  ◎四库全书提要《东坡全集》一百十五卷,宋苏轼撰。
  轼有《易传》,已著录。
  苏辙作轼《墓志》,称轼所著有《东坡集》四十卷、《后集》二十卷、《奏议》十五卷、《内制》十卷、《外制》三卷、《和陶诗》四卷。
  晁公武《读书志》、陈振孙《书录解题》所载并同,而别增《应诏集》十卷,合为一编,即世所称《东坡七集》者是也。
  《宋史·艺文志》则载《前、后集》七十卷,卷数与《墓志》不合,而又别出《奏议补遗》三卷、《南征集》一卷、《词》一卷、《南省说书》一卷、《别集》四十六卷、《黄州集》二卷、《续集》二卷、《北归集》六卷、《儋耳手泽》一卷,名目颇为丛碎。
  今考,轼集在宋世原非一本。
  邵博《闻见后录》称:京师印本《东坡集》,轼自校,其中“香醪”字误者不更见于他书,殆毁于靖康之乱。
  陈振孙所称,有杭本、蜀本,又有轼曾孙峤所刊建安本,又有麻沙书坊《大全集》本,又有张某所刊吉州本。
  蜀本、建安本无《应诏集》,麻沙本、吉州本兼载《志林》、杂说之类,不加考订。
  而陈鹄《耆旧续闻》则称:姑胥居世英刊《东坡全集》,殊有序,又绝少舛谬,极可赏。
  是当时以苏州本为最善,而今亦无存。
  叶盛《水东日记》又云:邵复孺家有细字小本《东坡大全文集》,松江东日和尚所藏有大本《东坡集》,又有小字大本《东坡集》。
  盛所见皆宋代旧刻,而其错互已如此。
  观《扪蚤新话》称:“《叶嘉传》乃其邑人陈元规作,和贺方回《青玉案》词,乃华亭姚晋作。
  集中如《睡乡》、《醉乡记》,鄙俚浅近,决非坡作。
  今书肆往往增添改换,以求速售,而官不知禁”云云,则轼集风行海内,传刻日多,而紊乱愈甚,固其所矣。
  然传本虽夥,其体例大要有二:一为分集编订者。
  乃因轼原本原目,而后人稍增益之,即陈振孙所云杭本。
  当轼无恙之时,已行于世者,至明代江西刊本犹然,而重刻久绝。
  其一为分类合编者。
  疑即始于居世英本,宋时所谓《大全集》者,类用此例。
  迄明而传刻尤多,有七十五卷者,号《东坡先生全集》,载文不载诗,漏略尤甚;有一百十四卷者,号《苏文忠全集》,板稍工,而编辑无法。
  此本乃国朝蔡士英所刊,盖亦据旧刻重订,世所通行,今故用著录。
  集首旧有《年谱》一卷,乃宋南海王宗稷所编。
  邵长蘅、查慎行补注苏诗,称其于作诗岁月,编次多误。
  以原本所有,今并存焉。

  ○东坡全集序(宋孝宗赵昚)成一代之文章,必能立天下之大节。
  立天下之大节,非其气足以高天下者,未之能焉。
  孔子曰:“临大节而不可夺,君子人欤!”孟子曰:“我善养吾浩然之气,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乎天地之间。”
  盖存之于身谓之气,见之于事谓之节。

  节也,气也,合而言之,道也。
  以是成文,刚而无馁,故能参天地之化,开盛衰之运。
  不然,则雕虫篆刻,童子之事耳,焉足与论一代之文章哉!故赠太师、谥文忠苏轼,忠言谠论,立朝大节,一时廷臣,无出其右。
  负其豪气,志在行其所学。
  放浪岭海,文不少衰。
  力斡造化,元气淋漓。
  穷理尽性,贯通天人。
  山川风云,草木华实,千汇万状,可喜可愕,有感于中,一寓之于文。
  雄视百代,自作一家,浑涵光芒,至是而大成矣。
  朕万几余暇,绎诗书,他人之文,或得或失,多所取舍;至于轼所著,读之终日,亹亹忘倦,常置左右,以为矜式,信可谓一代文章之宗也欤!乃作赞曰:维古文章,言必己出。
  缀词缉句,文之蟊贼。
  手抉云汉,斡造化机。
  气高天下,乃克为之。
  猗嗟若人,冠冕百代。
  忠言谠论,不顾身害。
  凛凛大节,见于立朝。
  放浪岭海,侣于渔樵。
  岁晚归来,其文益伟。
  波澜老成,无所附丽。
  昭晰无疑,优游有余。
  跨唐越汉,自我师模。
  贾马豪奇,韩柳雅健。
  前哲典型,未足多羡。
  敬想高风,恨不同时。
  掩卷三叹,播以声诗。

  乾道九年闰正月望,选德殿书赐苏峤。

  ◎东坡全集凡例(清·蔡士英)一、长公全集,旧惟江西、京本二刻行世,其间鲁鱼亥豕之讹,互有短长。

  今酌其善者从之,其他意义深远不可强通者,并存其旧,以示阙疑之意。

  一、江西本旧作前、后、续、奏议、应诏、内外制六集,既非编年,殊乖类聚。
  今并细为分类,以便览者云。

  一、诗不细类者,以集中有一题而众体悉具者,析之恐失当日作者之意,故不细类。

  一、旧本脱谬,如《十八阿罗汉赞颂》,强半雷同,《子石砚铭》有序,不录其间。
  数行之误,句字之讹,不可枚举。
  今并多方参订,以求其当。

  一、世本所传武王、秦始皇帝、伍子胥、范蠡等论,原属《志林》中《论古》十三条,甚有一条而割作二论者。
  今皆改正。
  又有原属记而强作碑,原属碑而强作记者。
  今并细详其体,以正其谬。

  一、今刻较之旧本,所增不啻十之二。
  第长公生平所作甚富,海外之文,当时已不能尽收,何况今日。
  耳目之外,所遗应多。
  博雅君子,幸不吝教,助成续刻,亦千古之快事也。

  一、长公家藏未刻者,尚有《易解》《书传》《论语解》《乌台诗案》《指掌舆地图说》,以其自为种类,故俱俟续刻。

  ◎重刊苏文忠公全集序(明·李绍)古今文章,作者非一人,其以之名天下者,惟唐昌黎韩氏、河东柳氏、宋庐陵欧阳氏、眉山二苏氏及南丰曾氏、临川王氏七家而已。
  然韩、柳、曾、王之全集,自李汉、刘禹锡、赵汝砺、危素之所编次,皆已传刻,至今盛行于世。
  欧阳文惟欧所自选《居士集》,大苏文惟吕东莱所编文选,与前数家并行,然仅十中之一二。
  求其全集,则宋时刻本虽存,而藏于内阁,仁庙亦尝命工翻刻,而欧集止以赐二三大臣,苏集以工未毕,而上升遐矣。
  故二集之传于世也独少,学者虽欲求之,盖已不可易而得者矣。

  海虞程侯自刑部郎来守吉,谓欧吉人,吉学古文者,以欧为之宗师也,尝求欧公大全集刻之郡黉,以幸教吉之人矣。
  既以文忠苏公学于欧者,又其全集世所未有,复遍求之,得宋时曹训所刻旧本及仁庙所刻未完新本,重加校阅,仍依旧本卷帙,旧本无而新本有者,则为续集并刻之,以与欧集并传于世。
  既成,教授王君克修请予序。

  公为人英杰奇伟,善议论,有气节。
  其为文章,才落笔四海已皆传诵。
  下至闾巷田里,外及夷狄,莫不知名。
  其盛盖当时所未有。
  其文名盖与韩、柳、欧、曾、王齐驱而并称,信如天之星斗,地之山岳,人所快睹而钦仰者,奚庸序为!独推程侯今日所以传刻之意,则不可不序以见之也。

  盖公文全集初有杭、蜀、吉本及建安麻沙诸本行于世,以岁既久,木朽纸弊,至于今,已不复全矣。
  兹幸程侯慕仰昔贤,思其著述,亟为寻访,俾散乱亡逸者,悉收拾之,汇为一集,传刻于世。
  使吾郡九邑之士,得而观之,皆知学古之作,而无浮靡之习。
  四方郡邑之广,以至遐裔之地,亦必因以流布,而皆有以沾其賸馥。
  后之君子,将转相摹刻以传,又可及于久远。
  则侯之幸教学者之意,非独止于一郡,而达之天下,垂之后世无穷焉。
  是其有功于苏文,岂不亦大矣乎!予故乐而为之序。

  成化四年春二月朔,通议大夫、礼部右侍郎、国史副总裁、前翰林学士兼经筵官、郡人李绍序。

  ◎宋苏文忠公全集叙(明·茅维)自古文士之见道者,必推眉山苏长公其人,读其文而可概已。
  在昔论文者,咸以梁昭明《文选》为指南,而长公独非之。
  盖其书出而士习益趋于文而文日降,譬之曦薄虞渊,波曳尾闾,质丧旨淆,莫之能挽者。
  以隋炀之不君,特患文之无节,史氏嘉之,殆骎骎乎启唐风之一变。
  五季承唐之靡,而宋复振之,以绍唐之元和。
  其间庐陵先鸣,而眉山、南丰为辅。
  卒之士人所附,萃于长公,而庐陵不自功矣。
  然文之变也,变则创,创则离,离其章而壹其质,是谓唐、宋之复古。

  顾徇名之士,求其离而瑕之,哓哓然援古以自多,将谓越唐、宋而逼秦、汉,其合者直章焉尔,而质不唐、宋若也,奚其古?先大夫患之,辑唐、宋八家行于世,而眉山氏居其三。
  则尝授诸维曰:“吾以长公合八家,姑举其要,要以长公成一家,必举其赢。
  然吾已矣,小子维识之。”
  昔长公被逮于元丰间,文之秘者,朋游多弃去,家人恐怖而焚之者,殆无算。
  逮高宗嗜其文,汇集而陈诸左右,逸者不复收矣。
  迄今遍搜楚、越,并非善本,既嗟所缺,复憾其讹。
  丐诸秣陵焦太史所藏阁本《外集》。
  太史公该博而有专嗜,出示手板,甚核。
  参之《志林》、《仇池笔记》等书,增益者十之二三,私加刊次,再历寒燠而付之梓。
  即未能复南宋禁中之旧,而今之散见于世者,庶无挂漏。

  为集总七十五卷,各以类从,是称《苏文忠公全集》云。

  盖长公之文,犹夫云霞在天,江河在地,日遇之而日新,家取之而家足,若无意而意合,若无法而法随,其亢不迫,其隐无讳,澹而腴,浅而蓄,奇不诡于正,激不乖于和,虚者有实功,泛者有专诣,殆无位而摅隆中之抱,无史而毕龙门之长,至乃羁愁濒死之际,而居然乐香山之适,享黔娄之康,偕柴桑之隐也者,岂文士能乎哉!噫,世能穷长公于用,而不能穷长公于文;能不用长公,而不能不为长公用。
  当其纷然而友,粲然而布,弥宇宙而亘今古,肖化工而完真气,无一不从文焉出之,而读之澹乎若无文也,长公其有道者欤!又尝语人以文之旨,第举夫子所谓“辞达而已矣”。
  盖文止乎达,而达外无文,原六艺而等于万代,旨其蔽之哉!彼所指离不离者抑末耳。
  在昭明固云“老、庄、管、晏之书,以意为宗,不以文为本”者,无庸进退之也。
  若长公者,非其亚耶?藉令起昭明以进退其文,吾知难乎为政矣。
  则不佞是役也,盖不徒以先大夫之成命在。

  万历丙午元日吴兴茅维撰《刻苏长公集序》苏轼

  (明·焦竑)古之立言者,皆卓然有所自见,不苟同于人,而惟道之合,故能成一家言,而有所托以不朽。
  夫道莫深于《易》,所谓洗心以退藏于密而吉凶与民同患者也。

  圣人没,其吉凶同民者故在,而退藏之义隐矣。
  学者不得其退藏者,而取已陈之刍狗当之,故识凿之而贼,才荡之而浮,学封之而塞,名锢之而死,其言语文章,非不工且博也,然械用中存神者不受,以眂夫妙解投械,精潜应感者,当异日谈矣。

  苏子瞻氏少而能文,以贾谊、陆贽自命,已从武人王彭游,得竺乾语而好之。

  久之,心凝神释,悟无思、无为之宗,慨然叹曰:“三藏十二部之文,皆《易》理也。”
  自是横口所发,皆为文章,肆笔而书,无非道妙,神奇出之浅易,纤秾寓于澹泊,读者人人以为己之所欲言而人人之所不能言也。
  才美学识,方为吾用之不暇,微独不为病而已。
  盖其心游乎六通四辟之途,标的不立,而物无留镞焉。

  迨感有众至,文动形生,役使万景而靡所穷尽,非形生有异,使形者异也。
  譬之嗜音者,必尊信古,始寻声布爪,唯谱之归,而又得硕师焉以指授之。
  乃成连于伯牙,犹必徙之岑寂之滨,及夫山林杳冥,海水洞涌,然后恍有得于丝桐之表,而《水仙》之操为天下妙。
  若矇者偶触于琴而有声,辄曰“音在是矣”。
  遂以谓仰不必师于古,俯不必悟于心,而敖然可自信也,岂理也哉!公著作凡几所,所谓有所自见而惟道之合者也。
  而于《易》、《论语》二传,自喜为甚,此公所以为文者,而世未尽知也。
  《经解》余向刻于沧州。
  茅君孝若复取诸集,合为此编,而属余为序。
  为书此简端,令学者知循其本云。

  万历丙午正月既望,琅琊焦竑序◎宋赠苏文忠公太师敕文(宋高宗赵构)朕承绝学于百圣之后,探微言于六籍之中,将兴起于斯文,爰缅怀于故老。

  虽仪刑之莫觌,尚简策之可求。
  揭为儒者之宗,用锡帝师之宠。
  故礼部尚书、端明殿学士、赠资政殿学士、谥文忠苏轼,养其气以刚大,尊所闻而高明。
  博观载籍之传,几海涵而地负;远追正始之作,殆玉振而金声。
  知言自况于孟轲,论事肯卑于陆贽?方嘉祐全盛,尝膺特起之招;至熙宁纷更,AA80陈长治之策。
  叹异人之间出,惊谗口之中伤。
  放浪岭海,而如在朝廷;斟酌古今,而若斡造化。
  不可夺者,峣然之节;莫之致者,自然之名。
  经纶不究于生前,议论常公于身后。

  人传元祐之学,家有眉山之书。
  朕三复遗编,久钦高躅。
  王佐之才可大用,恨不同时;君子之道暗而章,是以论世。
  倘九原之可作,庶千载以闻风。
  惟而英爽之灵,服我衮衣之命。
  可特赠太师,余如故。

  ◎东坡先生本传(《宋史》)苏轼,字子瞻,眉州眉山人。
  生十年,父洵游学四方,母程氏亲授以书,闻古今成败,辄能语其要。
  程氏读东汉《范滂传》,慨然太息,轼请曰:“轼若为滂,母许之否乎?”程氏曰:“汝能为滂,吾顾不能为滂母邪!”比冠,博通经史,属文日数千言,好贾谊、陆贽书。
  既而读《庄子》,叹曰:“吾昔有见,口未能言,今见是书,得吾心矣。”
  嘉祐二年,试礼部,方时文磔裂诡异之弊胜,主司欧阳修思有以救之,得轼《刑赏忠厚论》,惊喜,欲擢冠多士,犹疑其客曾巩所为,但置第二。
  复以《春秋》对义居第一,殿试中乙科。
  后以书见修,修语梅圣俞曰:“吾当避此人出一头地。”
  闻者始哗不厌,久乃信服。
  丁母忧。
  五年,调福昌主簿。
  欧阳修以才识兼茂荐之秘阁。
  试六论,旧不起草,以故文多不工。
  轼始具草,文义粲然。
  复对制策,入三等。
  自宋初以来,制策入三等,惟吴育与轼而已。
  除大理评事,签书凤翔府判官。
  关中自元昊叛,民贫役重,岐下岁输南山木栰,自渭入河,经砥柱之险,衙吏踵破家。
  轼访其利害,为修衙规,使自择水工以时进止,自是害减半。
  治平二年,入判登闻鼓院。
  英宗自藩邸闻其名,欲以唐故事召入翰林,知制诰。
  宰相韩琦曰:“轼之才,远大器也,他日自当为天下用。
  要在朝廷培养之,使天下之士,莫不畏慕降伏,皆欲朝廷进用,然后取而用之,则人人无复异词矣。

  今骤用之,则天下之士未必以为然,适足以累之也。”
  英宗曰:“且与修注如何?”琦曰:“记注与制诰为邻,未可遽授。
  不若于馆阁中近上帖职与之,且请召试。”
  英宗曰:“试之未知其能否,如轼有不能邪?”琦犹不可,及试二论,复入三等,得直史馆。
  轼闻琦语,曰:“公可谓爱人以德矣。”
  会洵卒,赙以金帛,辞之,求赠一官,于是赠光禄丞。
  洵将终,以兄太白早亡,子孙未立,妹嫁杜氏,卒未葬,属轼。
  轼既除丧,即葬姑。
  后官可荫,推与太白曾孙彭。

  熙宁二年,还朝。
  王安石执政,素恶其议论异己,以判官告院。
  四年,安石欲变科举,兴学校,诏两制、三馆议。
  轼上议曰:“得人之道,在于知人;知人之法,在于责实。
  使君相有知人之明,朝廷有责实之政,则胥史皂隶未尝无人,而况于学校贡举乎?虽因今之法,臣以为有余。
  使君相不知人,朝廷不责实,则公卿侍从常患无人,而况学校贡举乎?虽复古之制,臣以为不足。
  夫时有可否,物有兴废,方其所安,虽暴君不能废,及其既厌,虽圣人不能复。
  故风俗之变,法制随之,譬如江河之徙移,强而复之,则难为力。
  庆历固尝立学矣,至于今日,惟有空名仅存。
  今将变今之礼,易今之俗,又当发民力以治宫室,敛民财以食游士。
  百里之内,置官立师,狱讼听于是,军旅谋于是,又简不率教者屏之远方,则无乃徒为纷乱,以患苦天下邪?若乃无大更革,而望有益于时,则与庆历之际何异?故臣谓今之学校,特可因仍旧制,使先王之旧物,不废于吾世足矣。
  至于贡举之法,行之百年,治乱盛衰,初不由此。
  陛下视祖宗之世,贡举之法,与今为孰精?言语文章,与今为孰优?所得人才,与今为孰多?天下之事,与今为孰办?较此四者之长短,其议决矣。
  今所欲变改不过数端:或曰乡举德行而略文词,或曰专取策论而罢诗赋,或欲兼采誉望而罢封弥,或欲经生不帖墨而考大义,此皆知其一,不知其二者也。
  愿陛下留意于远者大者,区区之法何预焉。
  臣又切有私忧过计者。
  夫性命之说,自子贡不得闻,而今之学者,耻不言性命,读其文,浩然无当而不可穷,观其貌,超然无著而不可挹,此岂真能然哉!盖中人之性,安于放而乐于诞耳。
  陛下亦安用之?”议上,神宗悟曰:“吾固疑此,得轼议,意释然矣。”
  即日召见,问:“方今政令得失安在?虽朕过失,指陈可也。”
  对曰:“陛下生知之性,天纵文武,不患不明,不患不勤,不患不断,但患求治太急,听言太广,进人太锐。
  愿镇以安静,待物之来,然后应之。”
  神宗悚然曰:“卿三言,朕当熟思之。
  凡在馆阁,皆当为朕深思治乱,无有所隐。”
  轼退,言于同列。
  安石不悦,命权开封府推官,将困之以事。
  轼决断精敏,声闻益远。
  会上元敕府市浙灯,且令损价。
  轼疏言:“陛下岂以灯为悦?此不过以奉二宫之欢耳。
  然百姓不可户晓,皆谓以耳目不急之玩,夺其口体必用之资。
  此事至小,体则甚大,愿追还前命。”
  即诏罢之。

  时安石创行新法,轼上书论其不便,曰:“臣之所欲言者,三言而已。
  愿陛下结人心,厚风俗,存纪纲。
  人主之所恃者,人心而已,如木之有根,灯之有膏,鱼之有水,农夫之有田,商贾之有财。
  失之则亡,此理之必然也。
  自古及今,未有和易同众而不安,刚果自用而不危者。
  陛下亦知人心之不悦矣。
  祖宗以来,治财用者不过三司。
  今陛下不以财用付三司,无故又创制置三司条例一司,使六七少年,日夜讲求于内,使者四十余辈,分行营干于外。
  夫制置三司条例司,求利之名也;六七少年与使者四十余辈,求利之器也。
  造端宏大,民实惊疑,创法新奇,吏皆惶惑。
  以万乘之主而言利,以天子之宰而治财,论说百端,喧传万口,然而莫之顾者,徒曰:‘我无其事,何恤于人言。
  ’操罔罟而入江湖,语人曰‘我非渔也’,不如捐罔罟而人自信。
  驱鹰犬而赴林薮,语人曰‘我非猎也’,不如放鹰犬而兽自驯。
  故臣以为欲消谗慝而召和气,则莫若罢条例司。
  今君臣宵旰,几一年矣,而富国之功,茫如捕风,徒闻内帑出数百万缗,祠部度五千余人耳。
  以此为术,其谁不能?而所行之事,道路皆知其难。
  汴水浊流,自生民以来,不以种稻。
  今欲陂而清之,万顷之稻,必用千顷之陂,一岁一淤,三岁而满矣。

  陛下遂信其说,即使相视地形,所在凿空,访寻水利,妄庸轻剽,率意争言。
  官司虽知其疏,不敢便行抑退,追集老少,相视可否。
  若非灼然难行,必须且为兴役。
  官吏苟且顺从,真谓陛下有意兴作,上靡帑廪,下夺农时。
  隄防一开,水失故道,虽食议者之肉,何补于民!臣不知朝廷何苦而为此哉?自古役人,必用乡户。
  今者徒闻江、浙之间,数郡雇役,而欲措之天下。
  单丁、女户,盖天民之穷者也,而陛下首欲役之。
  富有四海,忍不加恤!自杨炎为两税,租调与庸既兼之矣,奈何复欲取庸?万一后世不幸有聚敛之臣,庸钱不除,差役仍旧,推所从来,则必有任其咎者矣。
  青苗放钱,自昔有禁。
  今陛下始立成法,每岁常行。
  虽云不许抑配,而数世之后,暴君污吏,陛下能保之与?计愿请之户,必皆孤贫不济之人,鞭挞已急,则继之逃亡,不还,则均及邻保,势有必至。
  异日天下恨之,国史记之曰“青苗钱自陛下始”,岂不惜哉!且常平之法,可谓至矣。
  今欲变为青苗,坏彼成此,所丧逾多,亏官害民,虽悔何及!昔汉武帝以财力匮竭,用贾人桑羊之说,买贱卖贵,谓之均输。
  于时商贾不行,盗贼滋炽,几至于乱。
  孝昭既立,霍光顺民所欲而予之,天下归心,遂以无事。
  不意今日此论复兴。
  立法之初,其费已厚,纵使薄有所获,而征商之额,所损必多。
  譬之有人为其主畜牧,以一牛易五羊,一牛之失,则隐而不言;五羊之获,则指为劳绩。
  今坏常平而言青苗之功,亏商税而取均输之利,何以异此?臣窃以为过矣。
  议者必谓:‘民可与乐成,难与虑始。
  ’故陛下坚执不顾,期于必行。
  此乃战国贪功之人,行险侥幸之说,未及乐成,而怨已起矣。
  臣之所愿陛下结人心者,此也。
  国家之所以存亡者,在道德之浅深,不在乎强与弱;历数之所以长短者,在风俗之薄厚,不在乎富与贫。
  人主知此,则知所轻重矣。
  故臣愿陛下务崇道德而厚风俗,不愿陛下急于有功而贪富强。
  爱惜风俗如护元气。
  圣人非不知深刻之法可以齐众,勇悍之夫可以集事,忠厚近于迂阔,老成初若迟钝,然终不肯以彼易此者,知其所得小而所丧大也。
  仁祖持法至宽,用人有叙,专务掩覆过失,未尝轻改旧章。
  考其成功,则曰未至。
  以言乎用兵,则十出而九败;以言乎府库,则仅足而无余。
  徒以德泽在人,风俗知义,故升遐之日,天下归仁焉。
  议者见其末年吏多因循,事不振举,乃欲矫之以苛察,齐之以智能,招来亲进勇锐之人,以图一切速成之效。

  未享其利,浇风已成。
  多开骤进之门,使有意外之得。
  公卿侍从跬步可图,俾常调之人,举生非望,欲望风俗之厚,岂可得哉?近岁朴拙之人愈少,巧进之士益多。
  惟陛下哀之救之,以简易为法,以清净为心,而民德归厚。
  臣之所愿陛下厚风俗者,此也。
  祖宗委任台谏,未尝罪一言者。
  纵有薄责,旋即超升,许以风闻,而无官长。
  言及乘舆,则天子改容;事关廊庙,则宰相待罪。
  台谏固未必皆贤,所言亦未必皆是。
  然须养其锐气,而借之重权者,岂徒然哉?将以折奸臣之萌也。

  今法令严密,朝廷清明,所谓奸臣,万无此理。
  然养猫以去鼠,不可以无鼠而养不捕之猫;畜狗以防盗,不可以无盗而畜不吠之狗。
  陛下得不上念祖宗设此官之意,下为子孙万世之防?臣闻长老之谈,皆谓台谏所言,常随天下公议。
  公议所与,台谏亦与之;公议所击,台谏亦击之。
  今者物论沸腾,怨讟交至,公议所在,亦知之矣。
  臣恐自兹以往,习惯成风,尽为执政私人,以致人主孤立,纪纲一废,何事不生!臣之所愿陛下存纪纲者,此也。”
  轼见安石赞神宗以独断专任,因试进士发策,以“晋武平吴以独断而克,苻坚伐晋以独断而亡,齐桓专任管仲而霸,燕哙专任子之而败,事同而功异”为问。

  安石滋怒,使御史谢景温论奏其过,穷治无所得,轼遂请外,通判杭州。
  高丽入贡,使者发币于官吏,书称甲子。
  轼却之曰:“高丽于本朝称臣,而不禀正朔,吾安敢受!”使者易书称熙宁,然后受之。
  时新政日下,轼于其间,每因法以便民,民赖以安。
  徙知密州。
  司农行手实法,不时施行者以违制论。
  轼谓提举官曰:“违制之坐,若自朝廷,谁敢不从?今出于司农,是擅造律也。”
  提举官惊曰:“公姑徐之。”
  未几,朝廷知法害民,罢之。
  有盗窃发,安抚司遣三班使臣领悍卒来捕,卒凶暴恣行,至以禁物诬民,入其家争斗杀人,且畏罪惊溃,将为乱。

  民奔诉轼,轼投其书不视,曰:“必不至此。”
  散卒闻之,少安,徐使人招出戮之。
  徙知徐州。
  河决曹村,泛于梁山泊,溢于南清河,汇于城下,涨不时泄,城将败,富民争出避水。
  轼曰:“富民出,民皆动摇,吾谁与守?吾在是,水决不能败城。”
  驱使复入。
  轼诣武卫营,呼卒长,曰:“河将害城,事急矣,虽禁军且为我尽力。”
  卒长曰:“太守犹不避涂潦,吾侪小人,当效命。”
  率其徒持畚锸以出,筑东南长堤,首起戏马台,尾属于城。
  雨日夜不止,城不沉者三版。
  轼庐于其上,过家不入,使官吏分堵以守,卒全其城。
  复请调来岁夫,增筑故城为木岸,以虞水之再至。
  朝廷从之。
  徙知湖州,上表以谢。
  又以事不便民者不敢言,以诗托讽,庶有补于国。
  御史李定、舒亶、何正臣摭其表语,并媒蘖所为诗以为讪谤,逮赴台狱,欲置之死。
  锻炼久之,不决。
  神宗独怜之,以黄州团练副使安置。
  轼与田父野老,相从溪山间,筑室于东坡,自号“东坡居士”。
  三年,神宗数有意复用,辄为当路者沮之。
  神宗尝语宰相王珪、蔡确曰:“国史至重;可命苏轼成之。”
  珪有难色。
  神宗曰:“轼不可,姑用曾巩。”
  巩进《太祖总论》,神宗意不允,遂手札移轼汝州,有曰:“苏轼黜居思咎,阅岁滋深,人材实难,不忍终弃。”
  轼未至汝,上书自言饥寒,有田在常,愿得居之。
  朝奏,夕报可。

  道过金陵,见王安石,曰:“大兵大狱,汉、唐灭亡之兆。
  祖宗以仁厚治天下,正欲革此。
  今西方用兵,连年不解,东南数起大狱,公独无一言以救之乎?”安石曰:“二事皆惠卿启之,安石在外,安敢言?”轼曰:“在朝则言,在外则不言,事君之常礼耳。
  上所以待公者非常礼,公所以待上者,岂可以常礼乎?”安石厉声曰:“安石须说。”
  又曰:“出在安石口,入在子瞻耳。”
  又曰:“人须是知行一不义,杀一不辜,得天下弗为,乃可。”
  轼戏曰:“今之君子,争减半年磨勘,虽杀人亦为之。”
  安石笑而不言。

  至常,神宗崩,哲宗立,复朝奉郎、知登州,召为礼部郎中。
  轼旧善司马光、章惇。
  时光为门下侍郎,惇知枢密院,二人不相合,惇每以谑侮困光,光苦之。

  轼谓惇曰:“司马君实时望甚重,昔许靖以虚名无实,见鄙于蜀先主,法正曰:‘靖之浮誉,播流四海,若不加礼,必以贱贤为累。
  ’先主纳之,乃以靖为司徒。

  许靖且不可慢,况君实乎?”惇以为然,光赖以少安。
  迁起居舍人。
  轼起于忧患,不欲骤履要地,辞于宰相蔡确。
  确曰:“公徊翔久矣,朝中无出公右者。”
  轼曰:“昔林希同在馆中,年且长。”
  确曰:“希固当先公邪?”卒不许。
  元祐元年,轼以七品服入侍延和,即赐银绯,迁中书舍人。
  初,祖宗时,差役行久生弊,编户充役者不习其役,又虐使之,多致破产,狭乡民至有终岁不得息者。
  王安石相神宗,改为免役,使户差高下出钱雇役,行法者过取,以为民病。
  司马光为相,知免役之害,不知其利,欲复差役,差官置局,轼与其选。
  轼曰:“差役、免役,各有利害。
  免役之害,掊敛民财,十室九空,敛聚于上,而下有钱荒之患。
  差役之害,民常在官,不得专力于农,而贪吏猾胥,得缘为奸。
  此二害轻重,盖略等矣。”
  光曰:“于君何如?”轼曰:“法相因则事易成,事有渐则民不惊。
  三代之法,兵农为一,至秦始分为二,及唐中叶,尽变府兵为长征之卒。
  自尔以来,民不知兵,兵不知农,农出谷帛以养兵,兵出性命以卫农,天下便之。
  虽圣人复起,不能易也。
  今免役之法,实大类此。
  公欲骤罢免役而行差役,正如罢长征而复民兵,盖未易也。”
  光不以为然。
  轼又陈于政事堂,光忿然。
  轼曰:“昔韩魏公刺陕西义勇,公为谏官,争之甚力,韩公不乐,公亦不顾。
  轼昔闻公道其详。

  岂今日作相,不许轼尽言耶?”光笑之。
  寻除翰林学士。
  二年,兼侍读。
  每进读至治乱兴衰、邪正得失之际,未尝不反覆开导,觊有所启悟。
  哲宗虽恭默不言,辄首肯之。
  尝读祖宗《宝训》,因及时事,轼历言:“今赏罚不明,善恶无所劝沮;又黄河势方北流,而强使之东;夏人入镇戎,杀掠数万人,帅臣不以闻。
  每事如此,恐浸成衰乱之渐。”
  轼尝锁宿禁中,召入对便殿。
  宣仁后问曰:“卿前年为何官?”曰:“臣为常州团练副使。”
  曰:“今为何官?”曰:“臣今待罪翰林学士。”
  曰:“何以遽至此?”曰:“遭遇太皇太后、皇帝陛下。”
  曰:“非也。”
  曰:“岂大臣论荐乎?”曰:“亦非也。”
  轼惊曰:“臣虽无状,不敢自他途以进。”
  曰:“此先帝意也。
  先帝每诵卿文章,必叹曰‘奇才!奇才!’但未及进用卿耳。”
  轼不觉哭失声。
  宣仁后与哲宗亦泣,左右皆感涕。
  已而命坐赐茶,撤御前金莲烛送归院。
  三年,权知礼部贡举。
  会大雪苦寒,士坐庭中,噤不能言。
  轼宽其禁约,使得尽技。
  巡铺内侍每摧辱举子,且持暧昧单词,诬以为罪,轼尽奏逐之。
  四年,积以论事,为当轴者所恨。
  轼恐不见容,请外,拜龙图阁学士、知杭州。
  未行,谏官言:前相蔡确知安州,作诗借郝处俊事,以讥太皇太后。
  大臣议迁之岭南。
  轼密疏:“朝廷若薄确之罪,则于皇帝孝治为不足;若深罪确,则于太皇太后仁政为小累。
  谓宜皇帝敕置狱逮治,太皇太后出手诏赦之,则于仁孝两得矣。”
  宣仁后心善轼言,而不能用。
  轼出郊,用前执政恩例,遣内侍赐龙茶、银合,慰劳甚厚。

  既至杭,大旱,饥疫并作。
  轼请于朝,免本路上供米三之一,复得赐度僧牒易米以救饥者。
  明年春,又减价粜常平米,多作饘粥药剂,遣使挟医,分坊治病,活者甚众。
  轼曰:“杭,水陆之会,疫死比他处常多。”
  乃裒羡缗得二千,复发橐中黄金五十两,以作病坊,稍畜钱粮待之。
  杭本近海,地泉咸苦,居民稀少。
  唐刺史李泌,始引西湖水作六井,民足于水。
  白居易又浚西湖水入漕河,自河入田,所溉至千顷,民以殷富。
  湖水多葑,自唐及钱氏,岁辄浚治,宋兴,废之,葑积为田,水无几矣。
  漕河失利,取给江潮,舟行市中,潮又多淤,三年一淘,为民大患,六井亦几于废。
  轼见茅山一河,专受江潮,盐桥一河,专受湖水,遂浚二河以通漕。
  复造堰<片臿>,以为湖水蓄泄之限,江潮不复入市。
  以余力复完六井。
  又取葑田积湖中,南北径三十里,为长堤以通行者。
  吴人种菱,春辄芟除,不遗寸草。
  且募人种菱湖中,葑不复生。
  收其利以备修湖,取救荒余钱万缗、粮万石,及请得百僧度牒以募役者。
  堤成,植芙蓉、杨柳其上,望之如画图。
  杭人名为苏公堤。
  杭僧净源,旧居海滨,与舶客交通。
  舶至高丽,交誉之。
  元丰末,其王子义天来朝,因往拜焉。
  至是,净源死,其徒窃持其像,附舶往告。
  义天亦使其徒来祭,因持其国母二金塔,云祝两宫寿。
  轼不纳,奏之曰:“高丽久不入贡,失赐予厚利,意欲求朝,未测吾所以待之厚薄,故因祭亡僧而行祝寿之礼。

  若受而不答,将生怨心;受而厚赐之,正堕其计。
  今宜勿与知,从州郡自以理却之。
  彼庸僧猾商,为国生事,渐不可长,宜痛加惩创。”
  朝廷皆从之。
  未几,贡使果至。
  旧例,使所至吴越七州,费二万四千余缗。
  轼乃令诸州量事裁损,民获交易之利,无复侵挠之害矣。
  浙江潮自海门东来,势如雷霆,而浮山峙于江中,与渔浦诸山犬牙相错,洄洑激射,岁败公私船不可胜计。
  轼议自浙江上流地名石门,并山而东,凿为漕河,引浙江及谿谷诸水二十余里以达于江。
  又并山为岸,不能十里以达龙山大慈浦,自浦北折抵小岭,凿岭六十五丈以达岭东古河,浚古河数里,达于龙山漕河,以避浮山之险。
  人以为便。
  奏闻,有恶轼者力沮之,功以故不成。
  轼复言:“三吴之水,潴为太湖,太湖之水,溢为松江以入海。
  海日两潮,潮浊而江清,潮水常欲淤塞江路,而江水清驶,随辄涤去,海口常通,则吴中少水患。
  昔苏州以东,公私船皆以篙行,无陆挽者。
  自庆历以来,松江大筑挽路,建长桥以扼塞江路,故今三吴多水,欲凿挽路为千桥,以迅江势。”
  亦不果用,人皆以为恨。
  轼二十年间,再莅杭,有德于民,家有画像,饮食必祝。
  又作生祠以报。

  六年,召为吏部尚书。
  未至,以弟辙除右丞,改翰林承旨。
  辙辞右丞,欲与兄同备从官,不听。
  轼在翰林数月,复以谗请外,乃以龙图阁学士出知颍州。
  先是开封诸县多水患,吏不究本末,决其陂泽,注之惠民河,河不能胜,致陈亦多水。
  又将凿邓艾沟与颍河并,且凿黄堆欲注之于淮。
  轼始至颍,遣吏以水平准之,淮之涨水高于新沟几一丈,若凿黄堆,淮水顾流颍地为患。
  轼言于朝,从之。
  郡有宿贼尹遇等,数劫杀人,又杀捕盗吏兵。
  朝廷以名捕不获,被杀家复惧其害,匿不敢言。
  轼召汝阴尉李直方,曰:“君能擒此,当力言于朝,乞行优赏;不获,亦以不职奏免君矣。”
  直方有母且老,与母诀而后行。
  乃缉知盗所,分捕其党与。

  手戟刺遇,获之。
  朝廷以小不应格,推赏不及。
  轼请以己之年劳当改朝散郎阶,为直方赏,不从。
  其后吏部为轼当迁,以符会其考。
  轼谓已许直方,又不报。
  七年,徙扬州。
  旧发运司主东南漕法,听操舟者私载物货,征商不得留难。
  故操舟者辄富厚,以官舟为家,补其弊漏,且周船夫之乏,故所载率皆速达无虞。
  近岁,一切禁而不许,故舟弊人困,多盗所载以济饥寒,公私皆病。
  轼请复旧,从之。

  未阅岁,以兵部尚书召兼侍读。
  是岁,哲宗亲祀南郊,轼为卤簿使,导驾入太庙。

  有赭繖犊车并青盖犊车十余争道,不避仪仗。
  轼使御营巡检使问之,乃皇后及大长公主。
  时御史中丞李之纯为仪仗使,轼曰:“中丞职当肃政,不可不以闻。”
  之纯不敢言,轼于车中奏之。
  哲宗遣使赍疏驰白太皇太后。
  明日,诏整肃仪卫,自皇后而下,皆毋得迎谒。
  寻迁礼部兼端明殿、翰林侍读两学士,为礼部尚书。

  高丽遣使请书,朝廷以故事尽许之。
  轼曰:“汉东平王请诸子及《太史公书》,犹不肯予。
  高丽所请,有甚于此,其可予乎?”不听。

  八年,宣仁后崩,哲宗亲政。
  轼乞补外,以两学士出知定州。
  时国是将变,轼不得入辞。
  既行,上书言:“天下治乱,出于下情之通塞。
  至治之极,小民皆能自通;迨于大乱,虽近臣不能自达。
  陛下临御九年,除执政、台谏外,未尝与群臣接。
  今听政之初,当以通下情、除壅蔽为急务。
  臣日侍帷幄,方当戍边,顾不得一见而行,况疏远小臣,欲求自通,难矣。
  然臣不敢以不得对之故,不效愚忠。
  古之圣人将有为也,必先处晦而观明,处静而观动,则万物之情,毕陈于前。

  陛下圣智绝人,春秋鼎盛。
  臣愿虚心循理,一切未有所为,默观庶事之利害,与群臣之邪正。
  以三年为期,俟得其实,然后应物而作。
  使既作之后,天下无恨,陛下亦无悔。
  由此观之,陛下之有为,惟忧太早,不患稍迟,亦已明矣。
  臣恐急进好利之臣,辄劝陛下轻有改变,故进此说,敢望陛下留神,社稷宗庙之福,天下幸甚。”
  定州军政坏弛,诸卫卒骄惰不教,军校蚕食其廪赐,前守不敢谁何。

  轼取贪污者配隶远恶,缮修营房,禁止饮博。
  军中衣食稍足,乃部勒战法,众皆畏伏。
  然诸校业业不安,有卒史以赃诉其长,轼曰:“此事吾自治则可,听汝告,军中乱矣。”
  立决配之,众乃定。
  会春大阅,将吏久废上下之分,轼命举旧典,帅常服出帐中,将吏戎服执事。
  副总管王光祖,自谓老将,耻之,称疾不至。
  轼召书吏使为奏,光祖惧而出,讫事,无一慢者。
  定人言:“自韩琦去后,不见此礼至今矣。”
  契丹久和,边兵不可用,惟沿边弓箭社与寇为邻,以战射自卫,犹号精锐。
  故相庞籍守边,因俗立法。
  岁久法弛,又为保甲所挠。
  轼奏免保甲及两税折变科配,不报。

  绍圣初,御史论轼掌内外制日所作词命,以为讥斥先朝。
  遂以本官知英州。

  寻降一官。
  未至,贬宁远军节度副使,惠州安置。
  居三年,泊然无所蒂芥,人无贤愚,皆得其欢心。
  又贬琼州别驾,居昌化。
  昌化,故儋耳地,非人所居,药饵皆无有。
  初僦官屋以居,有司犹谓不可。
  轼遂买地筑室,儋人运甓畚土以助之。

  独与幼子过处,著书以为乐,时时从其父老游,若将终身。
  徽宗立,移廉州,改舒州团练副使,徙永州。
  更三大赦,遂提举玉局观,复朝奉郎。
  轼自元祐以来,未尝以岁课乞迁,故官止于此。

  建中靖国元年,卒于常州,年六十六。

  轼与弟辙,师父洵为文,既而得之于天。
  尝自谓:“作文如行云流水,初无定质,但常行于所当行,止于所不可不止。”
  虽嬉笑怒骂之词,皆可书而诵之。

  其体浑涵光芒,雄视百代,有文章以来,盖亦鲜矣。
  洵晚读《易》,作《易传》,未究,命轼述其志。
  轼成《易传》,复作《论语说》。
  后居海南,作《书传》。

  又有《东坡集》四十卷、《后集》二十卷、《奏议》十五卷、《内制》十卷、《外制》三卷、《和陶诗》四卷。

  一时文人如黄庭坚、晁补之、秦观、张耒、陈师道,举世未之识,轼待之如朋俦,未尝以师资自予也。
  自为举子至出入侍从,必以爱君为本,忠规谠论,挺挺大节,群臣无出其右。
  但为小人忌恶挤排,不使安于朝廷之上。

  高宗即位,赠资政殿学士,以其孙符为礼部尚书。
  孝宗置其文左右,读之终日忘倦,谓为文章之宗,亲制集赞,赐其曾孙峤。
  遂崇赠太师,谥文忠。

  轼三子:迈、迨、过,俱善为文。
  迈,驾部员外郎。
  迨,承务郎。

  论曰:苏轼自为童子时,士有传石介《庆历圣德诗》至蜀中者,轼历举诗中所言韩、富、杜、范诸贤以问其师。
  师怪而语之,则曰“正欲识是诸人耳”,盖已有颉颃当世贤哲之意。
  弱冠,父子兄弟至京师,一日而声名赫然,动于四方。

  既而登上第,擢词科,入掌书命,出典方州。
  器识之闳伟,议论之卓荦,文章之雄隽,政事之精明,四者皆能以特立之志为之主,而以迈往之气辅之。
  故意之所向,言足以达其有猷,行足以遂其有为。
  至于祸患之来,节义足以固其有守,皆志与气所为也。
  仁宗初读轼、辙制策,退而喜曰:“朕今日为子孙得两宰相矣。”
  神宗尤爱其文,宫中读之,膳进忘食,称为天下奇才。
  二君皆有以知轼,而轼卒不得大用。
  一欧阳修先识之,其名遂与之齐,岂非轼之所长不可掩抑者,天下之至公也,相不相有命焉。
  呜呼!轼不得相,又岂非幸欤?或谓:“轼稍自韬戢,虽不获柄用,亦当免祸。”
  虽然,假令轼以是而易其所为,尚得为轼哉!◎东坡先生墓志铭(宋·苏辙)予兄子瞻谪居海南四年。
  春正月,今天子即位,推恩海内,泽及鸟兽。
  夏六月,公被命渡海北归。
  明年,舟至淮浙。
  秋七月,被病,卒于毗陵。
  吴越之民相与哭于市,其君子相吊于家,讣闻四方,无贤愚皆咨嗟出涕。
  太学之士数百人,相率饭僧慧林佛舍。
  呜呼,斯文坠矣!后生安所复仰?公始病,以书属辙曰:“即死,葬我嵩山下,子为我铭。”
  辙执书,哭曰:“小子忍铭吾兄!”公讳轼,姓苏氏,字子瞻,一字和仲。
  世家眉山,曾大父讳杲,赠太子太保。

  妣宋氏,追封昌国太夫人。
  大父讳序,赠太子太傅。
  妣史氏,追封嘉国太夫人。

  考讳洵,赠太子太师。
  妣程氏,追封成国太夫人。
  公生十年,而先君宦学四方,太夫人亲授以书。
  闻古今成败,辄能语其要。
  太夫人尝读《东汉史》至《范滂传》,慨然太息。
  公侍侧,曰:“轼若为滂,夫人亦许之否乎?”太夫人曰:“汝能为滂,吾顾不能为滂母耶?”公亦奋厉有当世志。
  太夫人喜曰:“吾有子矣。”
  比冠,学通经史,属文日数千言。

  嘉祐二年,欧阳文忠公考试礼部进士,疾时文之诡异,思有以救之。
  梅圣俞时与其事,得公《论刑赏》以示文忠。
  文忠惊喜,以为异人,欲以冠多士,疑曾子固所为,子固,文忠门下士也,乃置公第二。
  复以《春秋》对义居第一,殿试中乙科。
  以书谢诸公,文忠见之,以书语圣俞曰:“老夫当避此人,放出一头地。”
  士闻者始哗不厌,久乃信服。
  丁太夫人忧,终丧。
  五年,授河南福昌主簿。
  文忠以直言荐之秘阁。
  试六论,旧不起草,以故文多不工,公始具草,文义粲然,时以为难。
  比答制策,复入三等。
  除大理评事,签书凤翔府判官。
  长吏意公文人,不以吏事责之,公尽心其职,老吏畏服。
  关中自元昊叛命,人贫役重,岐下岁以南山木栰,自渭入河,经砥柱之险,衙前以破产者相继也。
  公遍问老校,曰:“木栰之害,本不至此,若河渭未涨,操栰者以时进止,可无重费也,患其乘河渭之暴,多方害之耳。”
  公即修衙规,使衙前得自择水工,栰行无虞。
  乃言于府,使得系籍,自是衙前之害减半。
  治平二年,罢还,判登闻鼓院。
  英宗在藩闻公名,欲以唐故事召入翰林,宰相限以近例,欲召试秘阁,上曰:“未知其能否故试,如苏轼有不能耶?”宰相犹不可,及试二论,皆入三等,得直史馆。

  丁先君忧,服除,时熙宁二年也。
  王介甫用事,多所建立,公与介甫议论素异,既还朝,置之官告院。
  四年,介甫欲变更科举,上疑焉,使两制三馆议之。

  公议上,上悟曰:“吾固疑此,得苏轼议,意释然矣。”
  即日召见,问:“何以助朕?”公辞避久之,乃曰:“臣窃意陛下求治太急,听言太广,进人太锐,愿陛下安静以待物之来,然后应之。”
  上竦然听受,曰:“卿三言,朕当详思之。”
  介甫之党皆不悦,命摄开封推官,意以多事困之。
  公决断精敏,声闻益远。
  会上元,有旨市浙灯,公密疏,旧例无有,不宜以玩好示人,即有旨罢。
  殿前初策进士,举子希合,争言祖宗法制非是。
  公为考官,退拟答以进,深中其病。
  自是论事愈力,介甫愈恨,御史知杂事者为诬奏公过失,穷治无所得。
  公未尝以一言自辩,乞外任避之。

  通判杭州。
  是时,四方行青苗、免役、市易,浙西兼行水利、盐法。
  公于其间,常因法以便民,民赖以少安。
  高丽入贡使者,凌蔑州郡。
  押伴使臣皆本路筦库,乘势骄横,至与钤辖亢礼。
  公使人谓之曰:“远夷慕化而来,理必恭顺,今乃尔暴恣,非汝导之,不至是也,不悛当奏之。”
  押伴者惧,为之小戢。
  使者发币于官吏,书称甲子。
  公却之曰:“高丽于本朝称臣,而不禀正朔,吾安敢受!”使者亟易书称熙宁,然后受之。
  时以为得体。
  吏民畏爱,及罢去,犹谓之学士而不言姓。

  自杭徙知密州。
  时方行手实法,使民自疏财产以定户等,又使人得告其不实,司农寺又下诸路,不时施行者以违制论。
  公谓提举常平官曰:“违制之坐,若自朝廷,谁敢不从?今出于司农,是擅造律也,若何?”使者惊曰:“公姑徐之。”
  未几,朝廷亦知手实之害,罢之。
  密人私以为幸。
  郡尝有盗窃发而未获,安抚转运司忧之,遣一二班使臣领悍卒数千人,入境捕之。
  卒凶暴恣行,以禁物诬民,入其家争斗,至杀人,畏罪惊散,欲为乱。
  民诉之,公投其书,不视,曰:“必不至此。”
  溃卒闻之少安。
  徐使人招出,戮之。

  自密徙徐。
  是岁,河决曹村,泛于梁山泊,溢于南清河。
  城南两山环绕,吕梁、百步扼之,汇于城下,涨不时泄。
  城将败,富民争出避水。
  公曰:“富民若出,民心动摇,吾谁与守?吾在是,水决不能败城。”
  驱使复入。
  公履屦杖策,亲入武卫营,呼其卒长,谓之曰:“河将害城,事急矣,虽禁军,宜为我尽力。”
  卒长呼曰:“太守犹不避涂潦,吾侪小人效命之秋也。”
  执梃入火伍中,率其徒短衣徒跣持畚锸以出。
  筑东南长堤,首起戏马台,尾属于城。
  堤成,水至堤下,害不及城,民心乃安。
  然雨日夜不止,河势益暴,城不沉者三板。
  公庐于城上,过家不入,使官吏分堵而守,卒完城以闻。
  复请调来岁夫,增筑故城,为木岸,以虞水之再至,朝廷从之。
  讫事,诏褒之,徐人至今思焉。

  徙知湖州,以表谢上。
  言事者擿其语以为谤,遣官逮赴御史狱。
  初,公既补外,见事有不便于民者,不敢言,亦不敢默视也,缘诗人之义,托事以讽,庶几有补于国。
  言者从而媒孽之,上初薄其过,而浸润不止,至是不得已从其请。
  既付狱吏,必欲置之死,锻炼久之,不决。
  上终怜之,促具狱,以黄州团练副使安置。
  公幅巾芒屩,与田父野老,相从溪谷之间,筑室于东坡,自号东坡居士。
  五年,上有意复用,而言者沮之。
  上手札徙汝州,略曰:“苏轼黜居思咎,阅岁滋深,人材实难,不忍终弃。”
  未至,上书自言有饥寒之忧,有田在常,愿得居之。

  书朝入,夕报可,士大夫知上之卒喜公也。
  会晏驾,不果复用。

  至常,以哲宗即位,复朝奉郎、知登州。
  至登,召为礼部郎中。
  公旧善门下侍郎司马君实及知枢密院章子厚,二人冰炭不相入。
  子厚每以谑侮困君实,君实苦之,求助于公。
  公见子厚曰:“司马君实时望甚重。
  昔许靖以虚名无实见鄙于蜀先主,法正曰:‘靖之浮誉,播流四海,若不加礼,必以贱贤为累。
  ’先主纳之,乃以靖为司徒。
  许靖且不可慢,况君实乎?”子厚以为然。
  君实赖以少安。

  既而朝廷缘先帝意,欲用公,除起居舍人。
  公起于忧患,不欲骤履要地,力辞之,见宰相蔡持正自言,持正曰:“公徊翔久矣,朝中无出公右者。”
  公固辞。
  持正曰:“今日谁当在公前者?”公曰:“昔林希同在馆中,年且长。”
  持正曰:“希固当先公耶?”卒不许。
  然希亦由此继补记注。
  元祐元年,公以七品服入侍延和,即改赐银绯。
  二月,迁中书舍人。
  时君实方议改免役为差役。
  差役行于祖宗之世,法久多弊,编户充役不习,官府吏虐使之,多以破产,而狭乡之民,或有不得休息者。
  先帝知其然,故为免役,使民以户高下出钱,而无执役之苦。
  行法者不循上意,于雇役实费之外,取钱过多,民遂以病。
  若量出为入,毋多取于民,则足矣。
  君实为人,忠信有余而才智不足,知免役之害而不知其利,欲一切以差役代之。
  方差官置局,公亦与其选,独以实告,而君实始不悦矣。
  尝见之政事堂,条陈不可。
  君实忿然,公曰:“昔韩魏公刺陕西义勇,公为谏官,争之甚力,魏公不乐,公亦不顾,轼昔闻公道其详。
  岂今日作相,不许轼尽言耶?”君实笑而止。
  公知言不用,乞补外,不许。
  君实始怒,有逐公意矣,会其病卒乃已。

  时台谏官多君实之人,皆希合以求进,恶公以直形己,争求公瑕疵。
  既不可得,则因缘熙宁谤讪之说以病公,公自是不安于朝矣。
  寻除翰林学士。
  二年,复除侍读。
  每进读至治乱盛衰、邪正得失之际,未尝不反覆开导,觊上有所觉悟。
  上虽恭默不言,闻公所论说,辄首肯喜之。
  三年,权知礼部贡举。
  会大雪苦寒,士坐庭中,噤不能言,公宽其禁约,使得尽其技。
  而巡铺内臣伺其坐起,过为凌辱,公以其伤动士心,亏损国体,奏之。
  有旨送内侍省挞而逐之,士皆悦服。
  尝侍上读祖宗《宝训》,因及时事,公历言今赏罚不明,善恶无所劝沮;又黄河势方西流,而强之使东;夏人寇镇戎,杀掠几万人,帅臣掩蔽不以闻,朝廷亦不问。
  事每如此,恐浸成衰乱之渐。
  当轴者恨之。
  公知不见容,乞外任。

  四年,以龙图阁学士知杭州。
  时谏官言前宰相蔡持正知安州,作诗借郝处俊事以讥刺时事,大臣议逐之岭南。
  公密疏言:“朝廷若薄确之罪,则于皇帝孝治为不足,若深罪确,则于太皇太后仁政为小累。
  谓宜皇帝降敕置狱逮治,而太皇太后内出手诏赦之,则仁孝两得矣。”
  宣仁后心善公言而不能用。
  公出郊未发,遣内侍赐龙茶、银合,用前执政恩例,所以慰劳甚厚。
  及至杭,吏民习公旧政,不劳而治。
  岁适大旱,饥疫并作,公请于朝,免本路上供米三之一,故米不翔贵,复得赐度僧牒百易米以救饥者。
  明年方春,即减价粜常平米,民遂免大旱之苦。

  公又多作饘粥药剂,遣吏挟医,分坊治病,活者甚众。
  公曰:“杭,水陆之会,因疫病死比他处常多。”
  乃裒羡缗得二千,复发私橐得黄金五十两,以作病坊,稍畜钱粮以待之。
  至于今不废。
  是秋,复大雨,太湖泛溢害稼。
  公度来岁必饥,复请于朝,乞免上供米半,又多乞度牒以籴常平米,并义仓所有,皆以备来岁出粜,朝廷多从之。
  由是吴越之民,复免流散。
  杭本江海之地,水泉咸苦,居民稀少。
  唐刺史李泌,始引西湖水作六井,民足于水,故井邑日富。
  及白居易复浚西湖,放水入运河,自河入田,所溉至千顷。
  然湖水多葑,自唐及钱氏,岁辄开治,故湖水足用。
  近岁废而不理,至是,湖中葑田积二十五万余丈,而水无几矣。
  运河失湖水之利,则取给于江潮,潮浑浊多淤,河行闤阓中,三年一淘,为市井大患,而六井亦几废。
  公始至,浚茅山、盐桥二河,以茅山一河专受江潮,以盐桥一河专受湖水,复造堰闸,以为湖水畜泄之限,然后潮不入市,且以余力复完六井,民稍获其利矣。
  公间至湖上,周视良久,曰:今欲去葑田,葑田如云,将安所置之?湖南北三十里,环湖往来,终日不达,若取葑田积之湖中,为长堤以通南北,则葑田去而行者便矣。
  吴人种菱,春辄芟除,不遗寸草,葑田若去,募人种菱,收其利以备修湖,则湖当不复堙塞。
  乃取救荒之余,得钱粮以贯石数者万。

  复请于朝,得百僧度牒以募役者。
  堤成,植芙蓉、杨柳其上,望之如图画,杭人名之苏公堤。
  杭僧有净源者,旧居海滨,与舶客交通牟利,舶至高丽,交誉之。

  元丰末,其王子义天来朝,因往拜焉。
  至是源死,其徒窃持其画像附舶往告,义天亦使其徒附舶来祭。
  祭讫,乃言国母使以金塔二祝皇帝、太皇太后寿。
  公不纳,而奏之曰:“高丽久不入贡,失赐予厚利,意欲来朝,以未测朝廷所以待之薄厚,故因祭亡僧而行祝寿之礼,礼意鲜薄,盖可见矣。
  若受而不答,则远夷或以怨怒,因而厚赐之,正堕其计。
  臣谓朝廷宜勿与知,而使州郡以理却之。
  然庸僧猾商,敢擅招诱外夷,邀求厚利,为国生事,其渐不可长,宜痛加惩创。”
  朝廷皆从之。

  未几,高丽贡使果至。
  公按旧例,使之所至吴越七州,实费二万四千余缗,而民间之费不在,乃令诸郡量事裁损。
  比至,民获交易之利,而无侵挠之害。
  浙江潮自海门东来,势如雷霆,而浮山峙于江中,与渔浦诸山犬牙相错,洄洑激射,岁败公私船不可胜计。
  公议自浙江上流地名石门,并山而东,凿为运河,引浙江及溪谷诸水二十余里,以达于江,又并山为岸,不能十里以达于龙山之大慈浦,自浦北折抵小岭,凿岭六十五丈,以达于岭东古河,浚古河数里,以达于龙山运河,以避浮山之险,人皆以为便。
  奏闻,有恶公成功者,会公罢归,使代者尽力排之,功以不成。
  公复言:“三吴之水,潴为太湖,太湖之水,溢为松江以入海。
  海日两潮,潮浊而江清,潮水尝欲淤塞江路,而江水清驶,随辄涤去,海口常通,则吴中少水患。
  昔苏州以东,公私船皆以篙行,无陆挽者。
  自庆历以来,松江大筑挽路,建长桥以扼塞江路,故今三吴多水,欲凿挽路为千桥以迅江势。”
  亦不果用,人皆恨之。
  公二十年间,再莅此州,有德于其人,家有画像,饮食必祝,又作生祠以报。

  六年,召入为翰林承旨,复侍迩英。
  当轴者不乐,风御史攻公。
  公之自汝移常也,受命于宋,会神考晏驾,哭于宋,而南至扬州。
  常人为公买田书至,公喜,作诗有“闻好语”之句。
  言者妄谓公闻讳而喜,乞加深谴。
  然诗刻石有时日,朝廷知言者之妄,皆逐之。
  公惧,请外补,乃以龙图阁学士守颍。
  先是,开封诸县多水患,吏不究本末,决其陂泽,注之惠民河,河不能胜,则陈亦多水。
  至是又将凿邓艾沟,与颍河并,且凿黄堆,注之于淮,议者多欲从之。
  公适至,遣吏以水平准之,淮之涨水,高于新沟几一丈,若凿黄堆,淮水顾流浸州境,决不可为,朝廷从之。
  郡有宿贼尹遇等数人,群党惊劫,杀变主及捕盗吏兵者非一。
  朝廷以名捕不获,被杀者噤不敢言。
  公召汝阴尉李直方,谓之曰:“君能擒此,当力言于朝,乞行优赏;不获,亦以不职奏免君矣。”
  直方退,缉知群盗所在,分命弓手往捕其党,而躬往捕遇。
  直方有母年九十,母子泣别而行。
  手戟刺而获之,然小不应格,推赏不及。
  公为言于朝,请以年劳改朝散郎阶,为直方赏。
  朝廷不从。

  其后吏部以公当迁以符会考,公自谓已许直方,卒不报。
  七年,徙扬州。
  发运司旧主东南漕法,听操舟者私载物货,征商不得留难。
  故操舟者富厚,以官舟为家,补其弊漏,而周船夫之乏困,故其所载,率无虞而速达。
  近岁不忍征商之小失,一切不许,故舟弊人困,多盗所载以济饥寒,公私皆病。
  公奏乞复故,朝廷从之。

  未阅岁,以兵部尚书召还,兼侍读。
  是岁,亲祀南郊,为卤簿使,导驾入太庙。

  有贵戚以其车从争道,不避仗卫,公于车中劾奏之。
  明日,中使传命申敕,有司严整仗卫。
  寻迁礼部,复兼端明殿、翰林侍读二学士。
  高丽遣使请书于朝,朝廷以故事尽许之。
  公曰:“汉东平王请诸子及《太史公书》,犹不肯予。
  今高丽所请,有甚于此,其可予之乎?”不听。
  公临事必以正,不能俯仰随俗,乞守郡自效。

  八年,以二学士知定州。
  定久不治,军政尤弛,武卫卒骄惰不教,军校蚕食其廪赐,故不敢何问。
  公取其贪污甚者,配隶远恶,然后缮修营房,禁止饮博。

  军中衣食稍足,乃部勒以战法,众皆畏服。
  然诸校多不自安者,卒史复以赃诉其长,公曰:“此事吾自治则可,汝若得告,军中乱矣。”
  亦决配之,众乃定。
  会春大阅,军礼久废,将吏不识上下之分,公命举旧典,元帅常服坐帐中,将吏戎服奔走执事。
  副总管王光祖自谓老将,耻之,称疾不出。
  公召书吏作奏,将上,光祖震恐而出,讫事,无敢慢者。
  定人言:“自韩魏公去,不见此礼至今矣。”
  北戎久和,边兵不试,临事有不可用之忧,惟沿边弓箭社兵与寇为邻,以战射自卫,犹号精锐。
  故相庞公守边,因其故俗立队伍,将校出入,赏罚缓急可使。
  岁久,法弛,复为保甲所挠,渐不为用。
  公奏为免保甲及两税折变科配,长吏以时训劳,不报。
  议者惜之。

  时方例废旧人,公坐为中书舍人日草责降官制,直书其罪,诬以谤讪,绍圣元年,遂以本官知英州。
  寻复降一官,未至,复以宁远军节度副使安置惠州。
  公以侍从齿岭南编户,独以少子过自随,瘴疠所侵,蛮蜑所侮,胸中泊然无所蒂芥。

  人无贤愚,皆得其欢心,疾苦者畀之药,殒毙者纳之竁。
  又率众为二桥以济病涉者,惠人爱敬之。
  居三年,大臣以流窜者为未足也,四年,复以琼州别驾安置昌化。
  昌化非人所居,食饮不具,药石无有,初僦官屋以庇风雨,有司犹谓不可。

  则买地筑室,昌化士人畚土运甓以助之,为屋三间。
  人不堪其忧,公食芋饮水,著书以为乐,时从其父老游,亦无间也。
  元符三年,大赦,北还。
  初徙廉,再徙永,已乃复朝奉郎,提举成都玉局观,居从其便。
  公自元祐以来,未尝以岁课乞迁,故官止于此。
  勋上轻车都尉,封武功县开国伯,食邑九百户。
  将居许,病暑,暴下,中止于常。

  建中靖国元年六月,请老,以本官致仕,遂以不起。
  未终旬日,独以诸子侍侧,曰:“吾生无恶,死必不坠。
  慎无哭泣以怛化。”
  问以后事,不答,湛然而逝,实七月丁亥也。

  公娶王氏,追封通义郡君。
  继室以其女弟,封同安郡君,亦先公而卒。
  子三人,长曰迈,雄州防御推官,知河间县事。
  次曰迨,次曰过,皆承务郎。
  孙男六人,箪、符、箕、籥、筌、筹。

  明年闰六月癸酉,葬于汝州郏城县钓台乡上瑞里。

  公之于文,得之于天。
  少与辙皆师先君,初好贾谊、陆贽书,论古今治乱,不为空言。
  既而读《庄子》,喟然叹息曰:“吾昔有见于中,口未能言,今见《庄子》,得吾心矣。”
  乃出《中庸论》,其言微妙,皆古人所未喻。
  尝谓辙曰:“吾视今世学者,独子可与我上下耳。”
  既而谪居于黄,杜门深居,驰骋翰墨,其文一变,如川之方至,而辙瞠然不能及矣。
  后读释氏书,深悟实相,参之孔、老,博辩无碍,浩然不见其涯也。
  先君晚岁读《易》,玩其爻象,得其刚柔远近喜怒逆顺之情,以观其词,皆迎刃而解。
  作《易传》未完,疾革,命公述其志。

  公泣受命,卒以成书,然后千载之微言,焕然可知也。
  复作《论语说》,时发孔氏之秘。
  最后居海南,作《书传》,推明上古之绝学,多先儒所未达。
  既成三书,抚之叹曰:“今世要未能信,后有君子,当知我矣。”
  至其遇事所为诗骚铭记书檄论撰,率皆过人。
  有《东坡集》四十卷、《后集》二十卷、《奏议》十五卷、《内制》十卷、《外制》三卷。
  公诗本似李、杜,晚喜陶渊明,追和之者几遍,凡四卷。
  幼而好书,老而不倦,自言不及晋人,至唐褚、薛、颜、柳,仿佛近之。

  平生笃于孝友,轻财好施。
  伯父太白早亡,子孙未立,杜氏姑卒未葬,先君没,有遗言。
  公既除丧,即以礼葬姑。
  及官可荫补,复以奏伯父之曾孙彭。
  其于人,见善称之,如恐不及,见不善斥之,如恐不尽,见义勇于敢为,而不顾其害。
  用此数困于世,然终不以为恨。
  孔子谓伯夷、叔齐古之贤人,曰:“求仁而得仁,又何怨。”
  公实有焉。
  铭曰:苏自栾城,西宅于眉。
  世有潜德,而人莫知。
  猗欤先君,名施四方。
  公幼师焉,其学以光。
  出而从君,道直言忠。
  行险如夷,不谋其躬。
  英祖擢之,神考试之。
  亦既知矣,而未克施。
  晚侍哲皇,进以诗书。
  谁实间之,一斥而疏。
  公心如玉,焚而不灰。
  不变生死,孰为去来。
  古有微言,众说所蒙。
  手发其枢,恃此以终。
  心之所涵,遇物则见。
  声融金石,光溢云汉。
  耳目同是,举世毕知。
  欲造其渊,或眩以疑。
  绝学不继,如已断弦。
  百世之后,岂其无贤。
  我初从公,赖以有知。
  抚我则兄,诲我则师。
  皆迁于南,而不同归。
  天实为之,莫知我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