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姑定姜》原文-出自《列女传》之《母仪》

  1、卫姑定姜:卫姑定姜者,卫定公之夫人,公子之母也。公子既娶而死,其妇无子,毕三年之丧,定姜归其妇,自送之,至于野。恩爱哀思,悲心感恸,立而望之,挥泣垂涕。乃赋《诗》曰:“燕燕于飞,差池其羽,之子于归,远送于野,瞻望不及,泣涕如雨。”送去归泣而望之。又作《诗》曰:“先君之思,以畜寡人。”君子谓定姜为慈姑过而之厚。

  2、卫姑定姜:定公恶孙林父,孙林父奔晋。晋侯使郤犨为请还,定公欲辞,定姜曰:“不可,是先君宗卿之嗣也。大国又以为请,而弗许,将亡。虽恶之,不犹愈于亡乎!君其忍之。夫安民而宥宗卿,不亦可乎!”定公遂复之。君子谓定姜能远患难。《诗》曰:“其仪不忒,正是四国。”此之谓也。

  3、卫姑定姜:定公卒,立敬姒之子衎为君,是为献公。献公居丧而慢。定姜既哭而息,见献公之不哀也,不内食饮,叹曰:“是将败卫国,必先害善人,天祸卫国也!夫吾不获鱄也使主社稷。”大夫闻之皆惧。孙文子自是不敢舍其重器于卫。鱄者,献公弟子鲜也。贤,而定姜欲立之而不得。

  4、卫姑定姜:后献公暴虐,慢侮定姜。卒见逐走,出亡至境,使祝宗告亡,且告无罪于庙。定姜曰:“不可。若令无神,不可诬。有罪,若何告无罪也。且公之行,舍大臣而与小臣谋,一罪也。先君有卫卿以为师保,而蔑之,二罪也。余以巾栉事先君,而暴妾使余,三罪也。告亡而已,无告无罪。其后赖鱄力,献公复得反国。君子谓定姜能以辞教。《诗》云:“我言惟服。”此之谓也。

  5、卫姑定姜:郑皇耳率师侵卫,孙文子卜追之,献兆于定姜曰:“兆如山林,有夫出征而丧其雄。”定姜曰:“征者丧雄,御寇之利也。大夫图之。”卫人追之,获皇耳于犬丘。君子谓定姜达于事情。《诗》云:“左之左之,君子宜之。”此之谓也。

  6、卫姑定姜:颂曰:卫姑定姜,送妇作诗,恩爱慈惠,泣而望之。数谏献公,得其罪尤。聪明远识,丽于文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