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经·如法受持评析

作者:佚名

  本章以《金刚经》本身的名相作引子,说明不要执著名相本身,而要把握真谛,这才是“如法受持”。从《金刚经》的名称到世界微尘的名称,再到佛的三十二相,乃至善男善女的布施,都是“名”而不是“实”。那么什么是佛法的实呢?就是《金刚经》里的微言大义——破除了所有“名相”的那个“空”谛。觉悟了这一点,就是“如法受持”。

原文

  尔时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当何名此经。我等云何奉持。佛告须菩提。是经名为金刚般若波罗蜜。以是名字汝当奉持。所以者何。须菩提。佛说般若波罗蜜。则非般若波罗蜜。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有所说法不。须菩提白佛言。世尊。如来无所说。须菩提。于意云何。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尘是为多不。须菩提言。甚多。世尊。须菩提。诸微尘如来说非微尘。是名微尘。如来说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须菩提。于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见如来不。不也世尊。不可以三十二相得见如来。何以故。如来说三十二相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须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若复有人,于此经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为他人说,其福甚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