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豚

《本草纲目》鳞部
《本草纲目》鳞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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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开宝》)

  【校正】并入《食疗》、《拾遗

  【释名】(一作(俗)、时珍曰︰豚,言其味美也。侯夷,状其形丑也。,谓其体圆也。吹肚、气包,象其嗔胀也。《北山经》名鱼(音沛)。

  【集解】志曰︰河豚,江、淮、河皆有之。

  藏器曰︰腹白,背有赤道如印,目能开阖。触物即嗔怒,腹胀如气球浮起而取之。

  时珍曰︰今吴越最多。状如蝌蚪,大者尺余,背色青黑。有黄缕纹,无鳞无腮无胆,腹下白而不光。率以三头相从为一部。彼人春月甚珍贵之,尤重其腹腴,呼为西施乳。严有翼

  《艺苑雌黄》云︰河豚,水族之奇味,世传其杀人。余守丹阳?宣城,见土人户户食之。但用菘菜、蒌蒿、荻芽三物煮之,亦未见死者。南人言鱼之无鳞无腮,无胆有声,目能皆有毒。河豚备此数者,故人畏之。然有二种,其色炎黑有纹点者,名斑鱼,毒最甚。或云三月后则为斑鱼,不可食也。又案︰《雷公炮炙论》云︰复当荣盛。《御览》云︰河豚鱼虽小,而獭及大鱼不敢啖充《论衡》云︰万物含太阳火气而生者,皆有毒。在鱼则与

  【气味】甘,温,无毒。

  食之杀人,浓生者宜远之。

  藏器曰︰海中者大毒,江中者次之。煮之不可近铛,当以物悬之。

  时珍曰︰煮忌煤落中。与荆芥、菊花、桔梗、甘草、附子、乌头相反。宜荻笋、蒌蒿、秃菜。畏橄榄、甘蔗、芦根、粪汁。案︰陶九成《辍耕录》恐犯荆芥,二物大相反。亦恶乌头、附子之属。余在江阴,亲见一儒者,因此丧命。河豚子必不可食,曾以水浸之,一夜大如芡实也。世传中其毒者,以至宝丹或橄榄及龙脑浸水皆可解。复得一方,惟以槐花微炒,与干胭脂等分同捣粉,水调灌之,大妙。又案︰《物类相感志》言︰凡煮河豚,用荆芥耶?宁从陶说,庶不致悔也

  【主治】补虚,去湿气,理腰脚,去痔疾,杀虫(《开宝》)。

  肝及子

  【气味】有大毒。

  《藏器》曰︰入口烂舌,入腹烂肠,无药可解。惟橄榄木、鱼茗木、芦根、乌草根煮汁可

  时珍曰︰吴人言其血有毒,脂令舌麻,子令腹胀,眼令目花,有“油麻子胀眼睛花”之语。而江阴人盐其子,糟其白,埋过治食,此俚言所谓“舍命吃河豚”者耶?

  【主治】疥癣虫疮。用子同蜈蚣烧研,香油调,搽之(时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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