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第八卦:比,水地比,坎上下坤

  比:吉。原筮元永贞,无咎。不宁方来,后夫凶。

  彖曰:比,吉也,比,辅也,下顺从也。原筮元永贞,无咎,以刚中也。不宁方来,上下应也。后夫凶,其道穷也。

  象曰: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万国,亲诸侯。

  初六:有孚比之,无咎。有孚盈缶,终来有他,吉。象曰:比之初六,有他吉也。

  六二:比之自内,贞吉。象曰:比之自内,不自失也。

  六三:比之匪人。象曰:比之匪人,不亦伤乎!

  六四:外比之,贞吉。象曰:外比於贤,以从上也。

  九五:显比,王用三驱,失前禽。邑人不诫,吉。象曰:显比之吉,位正中也。舍逆取顺,失前禽也。邑人不诫,上使中也。

  上六:比之无首,凶。象曰:比之无首,无所终也。

  比卦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