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学·罗织经》罗织经 瓜蔓卷第十二

  事不至大,無以驚人。案不及眾,功之匪顯。上以求安,下以邀寵,其冤固有,未可免也。

  【譯文】事情不是很大,就不能讓人震驚。案件不是牽扯人多,功勞就不能顯現。君主用它來求取安定,臣子用它來邀功取寵,這裡的冤情一定會有,卻是不可能避免的。

  榮以榮人者榮,禍以禍人者禍。榮非己莫恃,禍惟他勿縱。罪無實者,他罪可代;惡無彰者,人惡以附。心之患者,置敵一黨;情之怨者,陷其奸邪。

  【譯文】真正顯達是能讓他人也顯達的顯達,真正的禍患是能使他人也致禍的禍患。不是自己掙來的顯達不要倚仗,只要是他人的禍患就不要放過。罪名沒有實證,用其它的罪名來替代;惡行沒有顯露,用他人的惡行來依附。心腹的禍害,把他誣指為是敵人的同伙;情感上怨恨的人,陷害他是奸詐邪惡的小人。

  官之友,民之敵;親之友,仇之敵,敵者無常也。榮之友,敗之敵;賤之友,貴之敵,友者有時也。是以權不可廢,廢則失本,情不可濫,濫則人忌;人不可密,密則疑生;心不可托,托則禍伏。智者不招己害,能者尋隙求功。餌之以逮,事無悖矣。

  【譯文】官吏的朋友,在以官吏為敵的百姓眼裡便是幫凶;親人的朋友,在和親人有仇的仇人眼中也成了敵人,所以說敵人是變化不定的。顯達時的朋友,敗落時就是敵人;貧賤時的朋友,富貴時就是敵人,所以說朋友是暫時的。因此說權力是不可廢棄的,廢棄了就失掉了根本;同情心是不能隨便施予的,太隨便了就會招人忌恨;與人交往不能過於親密,太親密就會產生疑慮;心裡話不能說出來,毫無保留就潛藏著禍患。有智慧的人不會為自己招來禍害,有能力的人總是尋找別人的漏洞以求取功勞。引誘他們上鉤再據此把他們逮捕,事情就沒有悖理之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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