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庄公·庄公十八年

作者:左丘明

  【经】十有八年春王三月,日有食之。夏,公追戎于济西。秋,有《或虫》。冬十月。

  【传】十八年春,虢公、晋侯朝王,王飨醴,命之宥,皆赐玉五珏,马三匹。非礼也。王命诸侯,名位不同,礼亦异数,不以礼假人。

  虢公、晋侯、郑伯使原庄公逆王后于陈。陈妫归于京师,实惠后。

  夏,公追戎于济西。不言其来,讳之也。

  秋,有蜮,为灾也。

  初,楚武王克权,使斗缗尹之。以叛,围而杀之。迁权于那处,使阎敖尹之。及文王即位,与巴人伐申而惊其师。巴人叛楚而伐那处,取之,遂门于楚。阎敖游涌而逸。楚子杀之,其族为乱。冬,巴人因之以伐楚。

翻译

译文

  十八年春季,虢公、晋献公朝觐周惠王。周惠王用甜酒招待,又允许他们向自己敬酒。同时各赐给他们玉五对,马四匹。这是不合于礼的。周天子对诸侯有所策命,封爵地位不一样,礼仪的等级也不一样,不能把礼仪随便给人。虢公、晋献公、郑厉公派原庄公去陈国迎接王后。陈妫嫁到京城,就是惠后。夏季,庄公在...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