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民》原文-出自《商君书》

  1、弱民:民弱国强,民强国弱,故有道之国,务在弱民。朴则强,淫则弱;弱则轨,淫则越志;弱则有用,越志则强。故曰:“以强去弱者弱,以弱去强者强。”

  2、弱民:民善之则和,利之则用;用则有任,和则匮;有任乃富于政。上舍法,任民之所善,故奸多。民贫则力富,民富则淫,淫则有虱。故民富而不用,则使民以食出爵,爵必以其力,则农不偷。农不偷,六虱无萌。故国富而民治,重强。

  3、弱民:兵易弱难强,民乐生安佚,死难难正,易之则强。事有羞,多奸寡;赏无失,多奸疑。敌失必利,兵至强威。事无羞,利用兵,久处利势,必王。故兵行敌之所不敢行,强;事兴敌之所羞为,利。

  4、弱民:法有,民安其次;主变,事能得齐;国守安,主操权利。故主贵多变,国贵少变。利出一孔,则国多物;出十孔,则国少物。守一者治,守十者乱。治则强,乱则弱,强则物来,弱则物去。故国致物者强,去物者弱。

  5、弱民:民辱则贵爵,弱则尊官,贫则重赏。以刑治民则乐用,以赏战民则轻死。故战事兵用曰强。民有私荣,则贱列卑官;富则轻赏。治民羞辱以刑,战则战。民畏死事乱而战,故兵农怠而国弱。

  6、弱民:农商官三者,国之常官也。农辟地,商致物,官治民。三官生虱六;曰岁,曰食,曰美,曰好,曰志,曰行。六者有朴,必削。农有馀食,则薄燕于岁。商有淫利,有美好伤器。官设而不用,志行为卒。六虱成俗,兵必大败。

  7、弱民:法枉治乱,任善言多;治众国乱,言多兵弱。法明治省,任力言息;治省国治,言息兵强。故治大国,小;治小国,大。政作民之所恶,民弱;政作民之所乐,民强。民弱国强,民强国弱。政作民之所乐,民强;民强而强之,兵重弱。政作民之所恶,民弱;民弱而弱之,兵重强。故以强重弱,削;弱重强,王。以强攻强,弱,强存;以弱攻弱,强,强去。强存则削,强去则王。故以强攻弱,削;以弱攻强,王也。

  8、弱民:明主之使其臣也,用必加于功,赏必尽其劳。人主使其民信如日月,此无敌矣。

  9、弱民:今离娄见秋毫之末,不能以明目易人;乌获举千钧之重,不能以多力易人;圣人之存体性也,不能以相易也。

  10、弱民:今当世之用事者,皆欲为上圣,举法之谓也。背法而治,此任重道远而无马牛,济大川而无舡楫也。

  11、弱民:今夫人众兵强,此帝王之大资也。苟非明法以守之,与危亡为邻。故明主察法。境内之民,无辟淫之心;游处之士,迫于战阵;万民疾于耕农;有以知其然也。

  12、弱民:楚国之民,齐疾而均,速若飘风;宛钜铁铊,利若蜂虿;胁蛟犀兕,坚若金石。江汉以为池,汝颍以为限,隐以邓林,缘以方城。秦师至鄢郢,举若振槁,唐蔑死于垂沙,庄蹻发于内,楚分为五,地非不大也,兵非不众也,甲兵财用非不多也,战不胜,守不固,此无法之所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