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职》原文-出自《吕氏春秋》

  1、分职:先王用非其有,如己有之,通乎君道者也。夫君也者,处虚素服而无智,故能使众智也;智反无能,故能使众能也;能执无为,故能使众为也。无智、无能、无为,此君之所执也。人主之所惑者则不然,以其智强智,以其能强能,以其为强为,此处人臣之职也。处人臣之职而欲无壅塞,虽舜不能为。

  2、分职:武王之佐五人。武王之于五人者之事无能也,然而世皆曰:“取天下者武王也。”故武王取非其有,如己有之,通乎君道也。通乎君道,则能令智者谋矣,能令勇者怒矣,能令辩者语矣。夫马者,伯乐相之,造父御之,贤主乘之,一日千里,无御相之劳而有其功,则知所乘矣。

  3、分职:今召客者,酒酣,歌舞鼓瑟吹竽,明日不拜乐己者,而拜主人,主人使之也。先王之立功名,有似于此,使众能与众贤,功名大立于世,不予佐之者,而予其主,其主使之也。譬之若为宫室,必任巧匠,奚故?曰:“匠不巧则宫室不善。”夫国,重物也,其不善也,岂特宫室哉?巧匠为宫室,为圆必以规,为方必以矩,为平直必以准绳。功已就,不知规矩绳墨,而赏匠巧匠之。宫室已成,不知巧匠,而皆曰:“善。此某君某王之宫室也。”此不可不察也。人主之不通主道者则不然,自为人则不能,任贤者则恶之,与不肖者议之,此功名之所以伤,国家之所以危。

  4、分职:枣,棘之有;裘,狐之有也。食棘之枣,衣狐之皮,先王固用非其有,而己有之。汤、武一日而尽有夏、商之民,尽有夏、商之地,尽有夏、商之财,以其民安而天下莫敢之危,以其地封而天下莫敢不说,以其财赏而天下皆竞,无费乎郼与岐周,而天下称大仁、称大义,通乎用非其有。

  5、分职:白公胜得荆国,不能以其府库分人。七日,石乞曰:“患至矣。不能分人则焚之,毋令人以害我。”白公又不能。九日,叶公入,乃发太府之货予众,出高库之兵以赋民,因攻之。十有九日而白公死。国非其有也而欲有之,可谓至贪矣;不能为人,又不能自为,可谓至愚矣。譬白公之啬,若枭之爱其子也。

  6、分职:卫灵公天寒凿池。宛春谏曰:“天寒起役,恐伤民。”公曰:“天寒乎?”宛春曰:“公衣狐裘,坐熊席,陬隅有灶,是以不寒。今民衣弊不补,履决不组。君则不寒矣,民则寒矣。”公曰:“善。”令罢役。左右以谏曰:“君凿池,不知天之寒也,而春也知之。以春之知之也而令罢之,福将归于春也,而怨将归于君。”公曰:“不然。夫春也,鲁国之匹夫也,而我举之,夫民未有见焉,今将令民以此见之。曰春也有善,于寡人有也,春之善非寡人之善欤?”灵公之论宛春,可谓知君道矣。君者固无任,而以职受任。工拙,下也;赏罚,法也;君奚事哉?若是则受赏者无德,而抵诛者无怨矣,人自反而已,此治之至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