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旧”以后》原文-出自《准风月谈》

  一:“感旧”以后(上)〔1〕

  丰之余
  又不小心,感了一下子旧,就引出了一篇施蛰存〔2〕先生的《〈庄子〉与〈文选〉》来,以为我那些话,是为他而发的,但又希望并不是为他而发的。

  我愿意有几句声明:那篇《感旧》,是并非为施先生而作的,然而可以有施先生在里面。

  倘使专对个人而发的话,照现在的摩登文例,应该调查了对手的籍贯,出身,相貌,甚而至于他家乡有什么出产,他老子开过什么铺子,影射他几句才算合式。我的那一篇里可是毫没有这些的。内中所指,是一大队遗少群的风气,并不指定着谁和谁;但也因为所指的是一群,所以被触着的当然也不会少,即使不是整个,也是那里的一肢一节,即使并不永远属于那一队,但有时是属于那一队的。现在施先生自说了劝过青年去读《庄子》与《文选》,“为文学修养之助”,就自然和我所指摘的有点相关,但以为这文为他而作,却诚然是“神经过敏”,我实在并没有这意思。

  不过这是在施先生没有说明他的意见之前的话,现在却连这“相关”也有些疏远了,因为我所指摘的,倒是比较顽固的遗少群,标准还要高一点。

  现在看了施先生自己的解释,(一)才知道他当时的情形,是因为稿纸太小了,“倘再宽阔一点的话”,他“是想多写几部书进去的”;(二)才知道他先前的履历,是“从国文教员转到编杂志”,觉得“青年人的文章太拙直,字汇太少”了,所以推举了这两部古书,使他们去学文法,寻字汇,“虽然其中有许多字是已死了的”,然而也只好去寻觅。我想,假如庄子生在今日,则被劈棺之后〔3〕,恐怕要劝一切有志于结婚的女子,都去看《烈女传》〔4〕的罢。

  还有一点另外的话——
  (一)施先生说我用瓶和酒来比“文学修养”是不对的,但我并未这么比方过,我是说有些新青年可以有旧思想,有些旧形式也可以藏新内容。我也以为“新文学”和“旧文学”这中间不能有截然的分界,然而有蜕变,有比较的偏向,而且正因为不能以“何者为分界”,所以也没有了“第三种人”〔5〕的立场。

  (二)施先生说写篆字等类,都是个人的事情,只要不去勉强别人也做一样的事情就好,这似乎是很对的。然而中学生和投稿者,是他们自己个人的文章太拙直,字汇太少,却并没有勉强别人都去做字汇少而文法拙直的文章,施先生为什么竟大有所感,因此来劝“有志于文学的青年”该看《庄子》与《文选》了呢?做了考官,以词取士,施先生是不以为然的,但一做教员和编辑,却以《庄子》与《文选》劝青年,我真不懂这中间有怎样的分界。

  (三)施先生还举出一个“鲁迅先生”来,好像他承接了庄子的新道统,一切文章,都是读《庄子》与《文选》读出来的一般。“我以为这也有点武断”的。他的文章中,诚然有许多字为《庄子》与《文选》中所有,例如“之乎者也”之类,但这些字眼,想来别的书上也不见得没有罢。再说得露骨一点,则从这样的书里去找活字汇,简直是胡涂虫,恐怕施先生自己也未必。

  十月十二日。

  备考:

  《庄子》与《文选》 施蛰存来,要我填注两项:(一)目下在读什么书,(二)要介绍给青年的书。

  在第二项中,我写着:《庄子》,《文选》,并且附加了一句注脚:“为青年文学修养之助。”

  今天看见《自由谈》上丰之余先生的《感旧》一文,不觉有点神经过敏起来,以为丰先生这篇文章是为我而作的了。

  但是现在我并不想对于丰先生有什么辩难,我只想趁此机会替自己作一个解释。

  第一,我应当说明我为什么希望青年人读《庄子》和《文选》。近数年来,我的生活,从国文教师转到编杂志,与青年人的文章接触的机会实在太多了。我总感觉到这些青年人的文章太拙直,字汇太少,所以在《大晚报》编辑寄来的狭狭的行格里推荐了这两部书。我以为从这两部书中可以参悟一点做文章的方法,同时也可以扩大一点字汇(虽然其中有许多字是已死了的)。但是我当然并不希望青年人都去做《庄子》,《文选》一类的“古文”。

  第二,我应当说明我只是希望有志于文学的青年能够读一读这两部书。我以为每一个文学者必须要有所借助于他上代的文学,我不懂得“新文学”和“旧文学”这中间究竟是以何者为分界的。在文学上,我以为“旧瓶装新酒”与“新瓶装旧酒”这譬喻是不对的。倘若我们把一个人的文学修养比之为酒,那么我们可以这样说:酒瓶的新旧没有关系,但这酒必须是酿造出来的。

  我劝文学青年读《庄子》与《文选》,目的在要他们“酿造”,倘若《大晚报》编辑寄来的表格再宽阔一点的话,我是想再多写几部书进去的。

  这里,我们不妨举鲁迅先生来说,像鲁迅先生那样的新文学家,似乎可以算是十足的新瓶了。但是他的酒呢?纯粹的白兰地吗?我就不能相信。没有经过古文学的修养,鲁迅先生的新文章决不会写到现在那样好。所以,我敢说:在鲁迅先生那样的瓶子里,也免不了有许多五加皮或绍兴老酒的成分。

  至于丰之余先生以为写篆字,填词,用自刻印板的信封,都是不出身于学校,或国学专家们的事情,我以为这也有点武断。这些其实只是个人的事情,如果写篆字的人,不以篆字写信,如果填词的人做了官不以词取士,如果用自刻印板信封的人不勉强别人也去刻一个专用信封,那也无须丰先生口诛笔伐地去认为“谬种”和“妖孽”了。

  新文学家中,也有玩木刻,考究版本,收罗藏书票,以骈体文为白话书信作序,甚至写字台上陈列了小摆设的,照丰先生的意见说来,难道他们是“要以‘今雅’立足于天地之间”吗?我想他们也未必有此企图。

  临了,我希望丰先生那篇文章并不是为我而作的。

  十月八日,《自由谈》。

  【注解】

  〔1〕 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三年十月十五日《申报·自由谈》。

  〔2〕 施蛰存 江苏松江人,作家。一九三二年至一九三四年曾主编《现代》杂志。

  〔3〕 庄子死后被劈棺的故事,见明代冯梦龙辑《警世通言》第二卷《庄子休鼓盆成大道》,大意说:庄子死后不久,他的妻子田氏便再嫁楚国王孙;成婚时,王孙突然心痛,他的仆人说要吃人的脑髓才会好,于是田氏便拿斧头去劈棺,想取庄子的脑髓;不料棺盖刚劈开,庄子便从棺内叹一口气坐了起来。

  〔4〕 《烈女传》 汉代刘向著有《列女传》,内分“贞顺”、“节义”等七类。这里可能即指此书。

  〔5〕 “第三种人” 参看本卷第25页注〔10〕。

  二:“感旧”以后(下)〔1〕

  丰之余
  还要写一点。但得声明在先,这是由施蛰存先生的话所引起,却并非为他而作的。对于个人,我原稿上常是举出名字来,然而一到印出,却往往化为“某”字,或是一切阔人姓名,危险字样,生殖机关的俗语的共同符号“××”了。我希望这一篇中的有几个字,没有这样变化,以免误解。

  我现在要说的是:说话难,不说亦不易。弄笔的人们,总要写文章,一写文章,就难免惹灾祸,黄河的水向薄弱的堤上攻,于是露臂膊的女人和写错字的青年,就成了嘲笑的对象了,他们也真是无拳无勇,只好忍受,恰如乡下人到上海租界,除了拚出被称为“阿木林”之外,没有办法一样。

  然而有些是冤枉的,随手举一个例,就是登在《论语》二十六期上的刘半农〔2〕先生“自注自批”的《桐花芝豆堂诗集》这打油诗。北京大学招考,他是阅卷官,从国文卷子上发见一个可笑的错字,就来做诗,那些人被挖苦得真是要钻地洞,那些刚毕业的中学生。自然,他是教授,凡所指摘,都不至于不对的,不过我以为有些却还可有磋商的余地。集中有一

  个“自注”道——
  “有写‘倡明文化’者,余曰:倡即‘娼’字,凡文化发达之处,娼妓必多,谓文化由娼妓而明,亦言之成理也。”

  娼妓的娼,我们现在是不写作“倡”的,但先前两字通用,大约刘先生引据的是古书。不过要引古书,我记得《诗经》里有一句“倡予和女”〔3〕,好像至今还没有人解作“自己也做了婊子来应和别人”的意思。所以那一个错字,错而已矣,可笑可鄙却不属于它的。还有一句是——  “幸‘萌科学思想之芽’。”

  “萌”字和“芽”字旁边都加着一个夹圈,大约是指明着可笑之处在这里的罢,但我以为“萌芽”,“萌蘖”,固然是一个名词,而“萌动”,“萌发”,就成了动词,将“萌”字作动词用,似乎也并无错误。

  五四运动时候,提倡(刘先生或者会解作“提起婊子”来的罢)白话的人们,写错几个字,用错几个古典,是不以为奇的,但因为有些反对者说提倡白话者都是不知古书,信口胡说的人,所以往往也做几句古文,以塞他们的嘴。但自然,因为从旧垒中来,积习太深,一时不能摆脱,因此带着古文气息的作者,也不能说是没有的。

  当时的白话运动是胜利了,有些战士,还因此爬了上去,但也因为爬了上去,就不但不再为白话战斗,并且将它踏在脚下,拿出古字来嘲笑后进的青年了。因为还正在用古书古字来笑人,有些青年便又以看古书为必不可省的工夫,以常用文言的作者为应该模仿的格式,不再从新的道路上去企图发展,打出新的局面来了。

  现在有两个人在这里:一个是中学生,文中写“留学生”为“流学生”,错了一个字;一个是大学教授,就得意洋洋的做了一首诗,曰:“先生犯了弥天罪,罚往西洋把学流,应是九流加一等,面筋熬尽一锅油。”〔4〕我们看罢,可笑是在那一面呢?

  十月十二日。

  【注解】

  〔1〕 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三年十月十六日《申报·自由谈》。

  〔2〕 刘半农(1891—1934) 名复,号半农,江苏江阴人,历任北京大学教授、北平大学女子文理学院院长等。他曾参加《新青年》编辑工作,是新文学运动初期重要作家之一。后留学法国,研究语音学,思想渐趋保守。著有《扬鞭集》、《瓦釜集》和《半农杂文》等。

  他的《桐花芝豆堂诗集》在《论语》半月刊上连续发表,下文所引诗及注,都出自集中的《阅卷杂诗》六首(载一九三三年十月一日《论语》第二十六期)。“有写‘倡明文化’者……”,系《杂诗》第一首的“自注”;“幸‘萌科学思想之芽’”,系《杂诗》第六首中的一句;“先生犯了弥天罪……”系《杂诗》的第二首。

  〔3〕 倡予和女” 语见《诗经·郑风·熔兮》:“叔兮伯兮,倡予和女(汝)!”

  〔4〕 “先生犯了弥天罪”四句,据刘半农在这首诗的“自注”中说:“古时候九流,最远不出国境,今流往外洋,是加一等治罪矣。昔吴稚老言:外国为大油锅,留学生为油面筋,谓其去时小而归来大也。

  据此,流学生不特流而已也,且入油锅地狱焉,阿要痛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