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王庆》原文-出自《东观汉记》
《清河王庆》
1、清河王庆:永元四年,移幸北宫章德殿,讲白虎观,庆得入省宿止。
2、清河王庆:十五年,有司以日食阴盛,奏遣诸王侯就国。诏曰:“甲子之异,责由一人。诸王幼稚,早离顾复,弱冠相育,常有蓼莪、凯风之哀。选懦之恩,知非国典,且复宿留。”

《清河王庆》
1、清河王庆:永元四年,移幸北宫章德殿,讲白虎观,庆得入省宿止。
2、清河王庆:十五年,有司以日食阴盛,奏遣诸王侯就国。诏曰:“甲子之异,责由一人。诸王幼稚,早离顾复,弱冠相育,常有蓼莪、凯风之哀。选懦之恩,知非国典,且复宿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