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开心》原文-出自《且介亭杂文二集》

  “寻开心”

  我有时候想到,忠厚老实的读者或研究者,遇见有两种人的文意,他是会吃冤枉苦头的。一种,是古里古怪的诗和尼采式的短句,以及几年前的所谓未来派的作品。这些大概是用怪字面,生句子,没意思的硬连起来的,还加上好几行很长的点线。作者本来就是乱写,自己也不知道什么意思。但认真的读者却以为里面有着深意,用心的来研究它,结果是到底莫名其妙,只好怪自己浅薄。假如你去请教作者本人罢,他一定不加解释,只是鄙夷的对你笑一笑。这笑,也就愈见其深。

  还有一种,是作者原不过“寻开心”,说的时候本来不当真,说过也就忘记了。当然和先前的主张会冲突,当然在同一篇文章里自己也会冲突。但是你应该知道作者原以为作文和吃饭不同,不必认真的。你若认真的看,只能怪自己傻。最近的例子就是悍膂先生的研究语堂先生为什么会称赞《野叟曝言》〔2〕。不错,这一部书是道学先生的悖慢淫毒心理的结晶,和“性灵”缘分浅得很,引了例子比较起来,当然会显出这称赞的出人意外。但其实,恐怕语堂先生之憎“方巾气”,谈“性灵”,讲“潇洒”〔3〕,也不过对老实人“寻开心”而已,何尝真知道“方巾气”之类是怎么一回事;也许简直连他所称赞的《野叟曝言》也并没有怎么看。所以用本书和他那别的主张来比较研究,是永久不会懂的。自然,两面非常不同,这很清楚,但怎么竟至于称赞起来了呢,也还是一个“不可解”。我的意思是以为有些事情万不要想得太深,想得太忠厚,太老实,我们只要知道语堂先生那时正在崇拜袁中郎,而袁中郎也曾有过称赞《金瓶梅》的事实,就什么骇异之意也没有了。

  还有一个例子。如读经,在广东,听说是从燕塘军官学校提倡起来的;去年,就有官定的小学校用的《经训读本》出版,〔4〕给五年级用的第一课,却就是“孔子谓曾子曰: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那么,“为国捐躯”是“孝之终”么?并不然,第三课还有“模范”,是乐正子春述曾子闻诸夫子之说云:“天之所生,地之所养,无人为大。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归之,可谓孝矣。不亏其体,不辱其身,可谓全矣。故君子顷步而弗敢忘孝也。……”

  还有一个最近的例子,就在三月七日的《中华日报》上。那地方记的有“北平大学教授兼女子文理学院文史系主任李季谷氏”赞成《一十宣言》〔5〕原则的谈话,末尾道:“为复兴民族之立场言,教育部应统令设法标榜岳武穆,文天祥,方孝孺等有气节之名臣勇将,俾一般高官戎将有所法式云”。

  凡这些,都是以不大十分研究为是的。如果想到“全而归之”和将来的临阵冲突,或者查查岳武穆们的事实,看究竟是怎样的结果,“复兴民族”了没有,那你一定会被捉弄得发昏,其实也就是自寻烦恼。语堂先生在暨南大学讲演道:“……做人要正正经经,不好走入邪道,……一走入邪道,……一定失业,……然而,作文,要幽默,和做人不同,要玩玩笑笑,寻开心,……”(据《芒种》本)〔6〕这虽然听去似乎有些奇特,但其实是很可以启发人的神智的:这“玩玩笑笑,寻开心”,就是开开中国许多古怪现象的锁的钥匙。

  三月七日。

  【注解】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五年四月五日《太白》半月刊第二卷第二期,署名杜德机。

  〔2〕林语堂在《论语》半月刊第四十期(一九三四年五月一日)发表的《语录体举例》中说:“近读《野叟曝言》,知是白话上等文字,见过数段,直可作修辞学上之妙语举例。”次年一月他又在《人间世》半月刊第十九期的《新年附录:一九三四年我所爱读的书籍》中举了三本书,第一本即为《野叟曝言》,说它“增加我对儒道的认识。儒道有什么好处此书可以见到”。不久悍膂(聂绀弩)就在《太白》半月刊第一卷第十二期(一九三五年三月五日)《谈野叟曝言》一文中,列举该书的“最方巾气”、“不是性灵”、“否认思想自由”、“心灵不健全”、“白中之文”五点,以为“《野叟曝言》处处和林语堂先生底主张相反,为甚么林先生还要再三推荐呢?”《野叟曝言》,清代夏敬渠所著的长篇小说。

  〔3〕讲“潇洒”林语堂在《文饭小品》月刊创刊号(一九三五年二月)发表的《说潇洒》一文中说:“人品与文学同是一种道理。讲潇洒,就是讲骨气,讲性灵,讲才华。”

  〔4〕广东军阀陈济棠于一九三三年间通令全省学校恢复读经,燕塘军事政治学校首先实行;后来又成立经书编审委员会,编成中小学读本。小学的《经训读本》共二册,广东省政府教育厅编辑,一九三四年九月商务印书馆出版,供五、六年级之用。这里所引的《读本》中的课文,“身体发肤”等句,见《孝经·开宗明义章》;“天之所生”等句,见《礼记·祭义》。

  〔5〕《一十宣言》指一九三五年一月十日王新命、何炳松等十教授所发表的“中国本位的文化建设”宣言,其中说:“在文化的领域中,我们看不见现在的中国了……要使中国能在文化的领域中抬头,要使中国的政治、社会和思想都具有中国的特征,必须从事于中国本位的文化建设。”李季谷(1895—1968),即李宗武,浙江绍兴人。

  〔6〕这是林语堂在暨南大学的讲演《做文与做人》中的话,见《芒种》半月刊创刊号所载曹聚仁的《我和林语堂先生往还的终始》一文。按这篇讲稿曾发表于《论语》半月刊第五十七期(一九三五年一月十六日),但其中并无这里所引的话。《芒种》,刊载杂文、小品文的半月刊,徐懋庸、曹聚仁主编,一九三五年三月五日创刊,同年十月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