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金莲的情欲世界

  潘金莲不论是以中国古代或“性革命”以后的西方观点来看,潘金莲都可以称得上是一个“性过度”(hypersexuality)的女人。一般说来,“性过度”的女人有两大类,一是因无法从性行为中获得满足而几近强迫性地反复追求那“虚拟的性高潮”者,一是能从性行为中获得满足,但旺盛的性欲(原我)与薄弱的道德意识(超我)却驱使她去追求更多“实质的性高潮”者,潘金莲应该是属于后者。虽然在命运的安排下,她被塞给武大当老婆,这个三寸丁的丈夫在“着紧处,都是锥扎也不动”,而显然使她积压了相当程度的欲求不满;但在兰陵笑笑生的笔下,她更是一个“生性淫荡”的女人。

  在第二十九回里,吴神仙看了潘金莲的相后,说她“发浓鬓重光斜视以多淫,脸媚眉弯身不摇而自颤”,“举止轻浮惟好淫,眼如点漆坏人伦,月下星前长不足,虽居大厦少安心”。在中国人的观念里,相格正暗示着本性。潘金莲之所以对“性”特别有兴趣,乃是因“脸上多一颗痣或肌骨的比例”所致,是生来就是如此的,与她的“童年经验”无涉,因此笔者也不打算在这里讨论潘金莲或西门庆有没有什么“伊底帕斯情结”——其实,在中国古代社会里,是否有这种恋父或恋母情结的存在,颇堪怀疑,也值得讨论。

  《金瓶梅》一书对潘金莲的诸种淫行虽然着墨甚多,却很少提及她对性的基本态度,勉强可以作个交代的是在第八十五回里,潘金莲在西门庆死后勾搭上女婿陈经济,旋因受疑而被拆散,她“挨一日似三秋,盼一夜如半夏”,正闷闷不乐时,她忠实的“性差使”春梅说:“你把心放开,料天塌了还有撑天大汉哩。”于是两人借酒消愁,“见阶下两双犬儿,交恋在一起”,遂说道:“畜生尚有如此之乐,何况人而反不如此乎?”这种恣纵兽性本能,即时行乐的看法可以说是潘金莲和春梅这对主仆基本的性态度。

  潘金莲的金瓶玩偶以精神分析来分析《金瓶梅》,若不谈一些性象征,似乎有点说不过去,现在就且让我们先来一些“热身运动”。《金瓶梅》一书对性事刻意描绘,无所忌讳,而且好做“双关语”,譬如第四回王婆到武大郎家借瓢,但事实上是要潘金莲过去和西门庆幽会,借瓢的寓意非常明显,作者还特别谄了一首词来描述此瓢,用精神分析的白描,此瓢就是“女性性器”的象征。与此相对的,是第七十二回春梅到如意儿处借棒槌,此处作者对棒槌无任何歌咏或暗示,也许是情节安排上的不经意流露,但寓意亦非常明显,原来此时正是西门庆勾搭上如意儿,经常在那边过夜致令潘金莲空闺独守之时,所以春梅会代替她的主子潘金莲过去借棒槌。棒槌者,男性性器之象征也。

  潘金莲与女婿陈经济间的奸情,因涉及乱伦,而需要有较长时间的酝酿与悬宕。在漫长的试探与调情过程中,潘金莲有一次丢了一只鞋子,她四处找鞋子,最后鞋子落到陈经济手中,且由他拿来归还。无独有偶的,陈经济随后也丢了一把钥匙,他觉得是遗失在潘金莲这边,而到她房里来寻找。一个丢鞋,一个丢钥匙,而且又都和对方有关,鞋与钥匙正像前述的瓢与棒槌,分别是女性和男性的性象征。

  世人当然无法揣测兰陵笑笑生是有意还是无意地使用这些性象征,但不管有意还是无意,它表示人类不论是黑白黄或贤不肖,都在运用某些普遍的性象征,所谓“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人类心灵的运作乃有其普遍的法则。精神分析学说虽然发轫于西方,但也可以用来分析中国的古典小说,只是要多加留意一些“心灵生态”的问题罢了。

  把被人玩弄当作爱情,已经够悲惨了。西门大官人,还进一步把一个无倚无靠的弱女子制造成杀人犯。可以想象,如果武二郎不是那般英雄了得,没有大打出手,为哥哥报仇,那么依西门大官人的权势,潘金莲自然会逍遥法外。但是也不难估计,在玩弄潘金莲一段时间之后,西门大官人一定又会找到别的女人,而把潘金莲一脚踢开。那时西门大官人仍然会将潘金莲以杀人罪名投入死牢,或者又卖入娼门。总而言之,不论怎么设想,潘金莲总也逃不出一个悲剧的结局。

  潘金莲的婚姻道德如果武二郎同意了潘金莲的请求,那么根据逻辑,可能出现多种发展。第一,叔嫂通奸,长期不被发觉,在外道貌岸然,在内男盗女娼;那是中国古今社会最普遍的现象,就算事发,谁也不能说三道四。第二,叔嫂私奔成功,远走高飞,建立新生活。我相信,潘金莲一定也会当垆卖酒,伴武二郎终生,成一段历史佳话。第三,叔嫂偷情一段时间,武二郎厌倦了,拔脚离去,潘金莲要么重归旧日,与武大郎厮守,更残酷地压抑自己的人性;要么还是遇西门大官人,写出与现有《水浒传》相同的一节故事。第四,叔嫂合谋,杀死武大郎,构成同样的谋杀罪。

  可是武二郎偏偏不好女色,不理解潘金莲,不愿与之偷情。于是潘金莲便面临了极大的挑战。一方面春情狂泛不可回收,一方面又无渠道可泄,这是一种最容易堕入毁灭的情绪状态。于是有权有势又有钱的西门大官人来捡便宜了,以买卖感情和肉体为业的王婆得以入手了。潘金莲为了挣脱与武大郎不幸婚姻的悲剧,堕入另一个更深重的悲剧,把被玩弄当作了爱情。

  中国封建专制主义观念体系的特征之一,就是彻底否定个体的人性存在,绝对要求一切个体人性服从于群体所尊崇的理性规范。相对于社会构成,每一个体的人性都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在这种观念的统治之下,任何要求肯定个人存在价值,要求尊重个人的情感、个人意志、个人生活的想法和作法,都被认为是违反道德戒律的,都被指责为个人品质堕落。潘金莲就是这样一个社会道德罪恶的牺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