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集》第八十七卷(碑二首)

  《富郑公神道碑》苏轼

  宋兴百三十年,四方无虞,人物岁滋。
  盖自秦、汉以来,未有若此之盛者。

  虽所以致之非一道,而其要在于兵不用,用不久,尝使智者谋之而仁者守之,虽至于无穷可也。
  契丹自晋天福以来,践有幽、蓟,北鄙之警,略无宁岁,凡六十有九年。
  至景德元年,举国来寇,攻定武,围高阳,不克,遂陷德清以犯天雄。

  真宗皇帝用宰相寇准计,决策亲征。
  既次澶渊,诸道兵大会行在,虏既震动,兵始接,射杀其骁将顺国王挞览。
  虏惧,遂请和。
  时诸将皆请以兵会界河上,邀其归,徐以精甲蹑其后,歼之。
  虏惧,求哀于上。
  上曰:“契丹、幽、蓟,皆吾民也,何多以杀为!”遂诏诸将按兵勿伐,纵契丹归国。
  虏自是通好守约,不复盗边者三十有九年。

  及赵元昊叛,西方转战连年,兵久不决。
  契丹之臣有贪而喜功者,以我为怯,且厌兵,遂教其主设词以动我,欲得晋高祖所与关南十县。
  庆历二年,聚重兵境上,遣其臣萧英、刘六符来聘。
  兵既压境,而使来非时,中外忿之。
  仁宗皇帝曰:“契丹,吾兄弟之国,未可弃也,其有以大镇抚之。”
  命宰相择报聘者。
  时虏情不可测,群臣皆莫敢行。

  宰相举右正言、知制诰富公,公即入对便殿,叩头,曰:“主忧臣辱,臣不敢爱其死。”
  上为动色,乃以公为接伴。
  英等入境,上遣中使劳之,英托足疾不拜。
  公曰:“吾尝使北,病卧车中,闻命辄起拜。
  今中使至而公不起,此何礼也?”英瞿然起拜。
  公开怀与语,不以夷狄待之。
  英等见公倾尽,亦不复隐其情,遂去左右,密以其主所欲得者告公,且曰:“可从,从之;不可从,更以一事塞之。”
  公具以闻。

  上命御史中丞贾昌朝馆伴,不许割地,而许增岁币,且命公报聘。
  既至,六符馆之,反往十数,皆论割地必不可状。
  及见虏主,问故。
  虏主曰:“南朝违约,塞雁门,增塘水,治城隍,籍民兵,此何意也?群臣请举兵而南,寡人以谓不若遣使求地,求而不获,举兵未晚也。”
  公曰:“北朝忘章圣皇帝之大德乎?澶渊之役,若从诸将言,北兵无得脱者。
  且北朝与中国通好,则人主专其利,而臣下无所获。
  若用兵,则利归臣下,而人主任其祸。
  故北朝诸臣争劝用兵者,此皆其身谋,非国计也。”
  虏主惊曰:“何谓也?”公曰:“晋高祖欺天叛君,而求助于北,末帝昏乱,神人弃之。
  是时中国狭小,上下离叛,故契丹全师独克。
  虽虏获金币,充牣诸臣之家,而壮士健马,物故太半,此谁任其祸者?今中国提封万里,所在精兵以百万计,法令修明,上下一心,北朝欲用兵,能保其必胜乎?”曰:“不能。”
  公曰:“胜负未可知。
  就使其胜,所亡士马,群臣当之欤?抑人主当之欤?若通好不绝,岁币尽归人主,臣下所得,止奉使者岁一二人耳,群臣何利焉!”虏主大悟,首肯者久之。
  公又曰:“塞雁门者,以备元昊也。
  塘水始于何承矩,事在通好前,地卑水聚,势不得不增。
  城隍皆修旧,民兵亦旧藉,特补其缺耳,非违约也。
  晋高祖以卢龙一道赂契丹,周世宗复伐取关南,皆异代事。

  宋兴已九十年,若各欲求异代故地,岂北朝之利也哉。
  本朝皇帝之命使臣,则有词矣。
  曰:‘朕为祖宗守国,必不敢以其地与人。
  北朝所欲,不过利其租赋耳。

  朕不欲以地故,多杀两朝赤子,故屈己增币以代赋入。
  若北朝必欲得地,是志在败盟,假此为词耳。
  朕亦安得独避用兵乎?澶渊之盟,天地鬼神实临之。
  今北朝首发兵端,过不在朕。
  天地鬼神,岂可欺也哉!’”虏大感悟,遂欲求婚。
  公曰:“婚姻易以生隙,人命修短不可知,不若岁币之坚久也。
  本朝长公主出降,赍送不过十万缗,岂若岁币无穷之获哉?”虏主曰:“卿且归矣,再来,当择一授之,卿其遂以誓书来。”
  公归复命,再聘,受书及口传之词于政府。
  既行次乐寿,谓其副曰:“吾为使者而不见国书,万一书词与口传者异,则吾事败矣。”
  发书视之,果不同。
  乃驰还都,以晡入见,宿学士院一夕,易书而行。

  既至,虏不复求婚,专欲增币,曰:“南朝遗我书当曰献,否则曰纳。”
  公争不可。
  虏主曰:“南朝既惧我矣,何惜此二字?若我拥兵而南,得无悔乎?”公曰:“本朝皇帝兼爱南北之民,不忍蹈锋镝,故屈己增币,何名为惧哉?若不得已而至于用兵,则南北敌国,当以曲直为胜负,非使臣之所忧也。”
  虏主曰:“卿勿固执,自古亦有之。”
  公曰:“自古惟唐高祖借兵于突厥,故臣事之。
  当时所遗,或称献、纳,则不可知。
  其后颉利为太宗所擒,岂复有此理哉!”公声色俱厉,虏知不可夺,曰:“吾当自遣人议之。”
  于是留所许增币誓书,复使耶律仁先及六符以其国誓书来,且求为献、纳。

  公奏曰:“臣既以死拒之,虏气折矣,可勿复许,虏无能为也。”
  上从之,增币二十万,而契丹平。
  北方无事,盖又四十八年矣。
  契丹君臣至今诵其语,守其约不忍败者,以其心晓然,知通好用兵利害之所在也。
  故臣尝窃论之,百馀年间,兵不大用者,真宗、仁宗之德,而寇准与公之功也。

  公讳弼,字彦国,河南人。
  曾大父内黄令讳处谦,大父商州马步使讳令荀,考尚书都官员外郎讳言,皆以公贵,赠太师中书令、尚书令,封邓、韩、秦三国公。
  曾祖母刘氏,祖母赵氏,母韩氏,封鲁、韩、秦三国太夫人。

  公幼笃学,有大度,范仲淹见而识之,曰:“此王佐才也。”
  怀其文以示王曾、晏殊,殊即以女妻之。
  仁宗复制科,仲淹谓公曰:“子当以是进。”
  天圣八年,公以茂材异等中第,授将作监丞,知河南府长水县。
  用李迪辟,签书河阳节度判官事。

  丁秦国公忧,服除。
  会郭后废,范仲淹等争之,贬知睦州。
  公上言:“朝廷一举而获二过,纵不能复后,宜还仲淹,以来忠言。”
  通判绛州。
  景祐四年,召试馆职,迁太子中允,直集贤院。
  从王曾辟,通判郓州。

  宝元初,赵元昊反。
  公上疏陈八事,且言:“元昊遣使求割地邀金帛,使者部从仪物如契丹,而词甚倨,此必元昊腹心谋臣自请行者。
  宜出其不意,斩之都市。”
  又言:“夏守赟,庸人也,平时犹不当用,而况艰难之际,可为枢密乎!”议者以为有宰相气。
  召还,为开封府推官,擢知谏院。

  康定元年,日食正旦。
  公言请罢燕彻乐,虽虏使在馆,亦宜就赐饮食而已。

  执政以为不可。
  公曰:“万一北虏行之,为朝廷羞。”
  后使虏,还者云:“虏中罢燕。”
  如公言。
  仁宗深悔之。
  初,宰相恶闻忠言,下令禁越职言事。
  公因论日食,以谓应天变莫若通下情,遂除其禁。

  元昊寇鄜延,杀二万人,破金明,擒李士斌,延帅范雍、钤辖卢守勤闭门不救,中贵人黄德和引兵先走,刘平、石元孙战死,而雍、守勤归罪于通判计用章、都监李康伯,皆窜岭南,德和诬奏平降贼,诏以兵围守其家。
  公言:“平自环庆引兵来援,以奸臣不救,故败,竟骂贼不食而死,宜恤其家。
  守勤、德和皆中官,怙势诬人,冀以自免,宜竟其狱。”
  枢密院奏方用兵,狱不可遂。
  公言:“大臣附下罔上,狱不可不竟。”
  时守勤男昭序为御药,公奏乞罢之,德和竟坐腰斩。

  延州民二十人诣阙告急,上召问,具得诸将败亡状。
  执政恶之,命边郡禁民擅赴阙者。
  公言:“此非陛下意,宰相恶上知四方有败耳。
  民有急,不得诉之朝,则西走元昊,北走契丹矣。”
  夏守勤为陕西都统管,又以入内都知王守忠为都钤辖。
  公言:“用守勤既为天下笑,而守忠钤辖乃与唐中官监军无异,将吏必怨惧,卢守勤、黄德和覆车之辙,可复蹈乎?”诏罢守忠。

  时又用观察使,魏昭昞为同州,郑守忠为殿前都指挥使,高化为步军都指挥使。
  公言:“昭昞乳臭儿,必败事;守忠与化故亲事官,皆奴才小人,不可用。”
  诏遣侍御史陈洎往陕西督修城,且城潼关。
  公言:“天子守在四夷,今城潼关,自关以西为弃之耶?”语皆侵执政。
  自用兵以来,吏民上书者甚众,初不省用。
  公言:“知制诰本中书属官,可选二人置局,中书考其所言,可用用之。”
  宰相以付学士,公言:“此宰相偷安,欲以天下是非尽付他人。”
  乞与廷辩。
  又言:“边事系国安危,不当专委枢密院。
  周宰相魏仁浦兼枢密使,国初范质、王溥亦以宰相参知枢密院事。
  今兵兴,宜使宰相以故事兼领。”
  仁宗曰:“军国之务,当尽归中书,枢密非古官。”
  然未欲遽废,内降令中书同议枢密院事,且书其检。
  宰相以内降纳上前,曰:“恐枢密院谓臣夺权。”
  公曰:“此宰相避事耳,非畏夺权也。”
  时西夏首领吹同乞砂、吹同乞山各称伪将相来降,补借奉职,羁置荆湖。
  公言:“二人之降,其家已族矣,当厚赏以劝来者。”
  上命以所言送中书。
  公见宰相,论之,宰相初不知也。
  公叹曰:“此岂小事而宰相不知耶?”更极论之,上从公言,以宰相兼枢密使。

  除盐铁判官,迁太常丞,史馆修撰,奉使契丹。
  二年,改右正言、知制诰,纠察在京刑狱。
  时有用伪牒为僧者,事觉,乃堂吏为之。
  开封,按余人而不及吏。

  公白执政,请以吏付狱。
  执政指其坐曰:“公即居此,无为近名。”
  公正色不受其言,曰:“必得吏乃止。”
  执政滋不悦,故荐公使契丹,欲因事罪之。
  欧阳修上书引颜真卿使李希烈事留公,不报。

  使还,除吏部郎中、枢密直学士,恳辞不受。
  始受命,闻一女卒,再受命,闻一男生,皆不顾而行。
  得家书,不发而焚之,曰:“徒乱人意。”
  寻迁翰林学士。
  公见上力辞,曰:“增岁币,非臣本志也,特以朝廷方讨元昊,未暇与虏角,故不敢以死争,其敢受赏乎!”庆历三年三月,遂命公为枢密副使,辞之愈力。
  改授资政殿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
  七月,复除枢密副使。
  公言:“虏既通好,议者便谓无事,边备渐驰,虏万一败盟,臣死且有罪。
  非独臣不敢受,亦愿陛下思夷狄轻侮中原之耻,卧薪尝胆,不忘修政。”
  因以告纳上前而罢。
  逾月,复除前命。

  时元昊使辞,群臣班紫宸殿门,上俟公缀枢密院班,乃坐,且使宰相章德象谕公曰:“此朝廷特用,非以使虏故也。”
  公不得已乃受。

  时晏殊为相,范仲淹为参知政事,杜衍为枢密使,韩琦与公副之,欧阳修、余靖、王素、蔡襄为谏官,皆天下之望。
  鲁人石介作《庆历圣德诗》,历颂群臣,皆得其实。
  曰:“维仲淹、弼,一夔一契。”
  天下不以为过。
  公既以社稷自任,而仁宗责成于公与仲淹,望太平于期月之间,数以手诏督公等条具其事。
  又开天章阁召公等。
  公等坐,且给笔札,使书其所欲为者,遣中使二人更往督之,且命仲淹主西事,公主北事。
  公遂与仲淹各上当世之务十馀条。
  又自上河北安边十三策,大略以进贤、退不肖、止侥幸、去宿弊为本,欲渐易诸路监司之不才者,使澄汰所部吏。
  于是小人始不悦矣。

  元昊遣使以书来,称男而不臣。
  公言:“契丹臣元昊而我不臣,则契丹为无敌于天下。
  不可许。”
  乃却其使,卒臣之。

  四年七月,契丹来告,举兵讨元昊。
  十二月,诏册元昊为夏国主,使将行而止之,以俟虏使。
  公曰:“若虏使未至而行,则事自我出,既至,则恩归契丹矣。”
  从之。

  是岁契丹受礼云中,且发兵。
  会元昊伐呆儿族,于河东为近。
  上问公曰:“虏得无与元昊袭我乎?”公曰:“虏自得幽、蓟,不复由河东入寇者,以河北平易富饶,而河东险瘠,且虞我出镇定,捣燕蓟之虚也。
  今兵出无名,契丹大国,决不为此。
  就使妄动,当出我不意,不应先言受礼云中也。
  元昊本与契丹约,相左右以困中国,今契丹背约,结好于我,独获重币,元昊有怨言,故虏筑威塞州以备之。
  呆儿屡杀威塞人,虏疑元昊使之,故为是役,安能合而寇我哉!”或请调发为备。
  公曰:“虏虽不来,犹欲以虚声困我。
  若调发,正堕其计。
  臣请任之。

  虏若入寇,臣为罔上且误国。”
  上乃止,虏卒不动。
  公谓契丹异日作难,必于河朔。

  既上十三策,又请守一郡行其事,小人怨公不已,而大臣亦有以飞语谗公者。

  上虽不信,公惧,因保州贼平,求为河北宣抚使以避之。
  使将还,除资政殿学士、知郓州兼京东西路安抚使,谗者不已,罢安抚使。
  岁馀,谗不验。
  加给事中,移知青州兼京东东路安抚使。

  河朔大水,民流京东,公择所部丰稔者五州,劝民出栗,得十五万斛,益以官廪,随所在贮之。
  得公私庐舍十馀万区,散处其人,以便薪水。
  官吏自前资待阙、寄居者,皆给其禄,使即民所聚,选老弱病瘠者禀之。
  山林河泊之利,有可取以为生者,听流民取之,其主不得禁。
  官吏皆书具劳约为奏请,使他日得以次受赏于朝。
  率五日,辄遣人以酒肉糗饭劳之,出于至诚,人人为尽力。
  流民死者,为大冢葬之,谓之丛冢,自为文祭之。
  明年麦大熟,流民各以远近受粮而归,凡活五十馀万人。
  募而为兵者又万馀人。
  上闻之,遣使劳公,即拜礼部侍郎。
  公曰:“救灾,守臣职也。”
  辞不受。
  前此救灾者,皆聚民城郭中,煮粥食之,饥民聚为疾疫,及相蹈藉死,或待次数日不食,得粥皆僵仆,名为救之而实杀之。
  自公立法,简便周至,天下传以为法,至于今,不知所活者几千万人矣。

  王则据贝州叛,齐州禁兵马达、张青与奸民张握等得剑印于妖师,欲以其众叛,将屠城以应则。
  握之婿杨俊诣公告之,齐非公所部,恐事泄变生。
  时中贵人张从训衔命至青,公度从训可使,即以事付从训,使驰至郡,发吏卒取之,无得脱者。
  且自劾擅遣中使罪,仁宗嘉之。
  再除礼部侍郎。
  公又恳辞不受。

  迁资政殿大学士,以明堂恩,除礼部侍郎,徙知郑州。
  又徙蔡州,加观文殿学士,知河阳,迁户部侍郎,除宣徽南院使,判并州兼河东经略安抚使。
  至和二年,召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与文彦博并命。

  宣制之日,士大夫相庆于朝,仁宗密觇知之。
  欧阳修奏事殿上,上具以语修,且曰:“古之求相者,或得于梦卜。
  今朕用二相,人情如此,岂不贤于梦卜也哉!”修顿首称贺。

  仁宗弗豫,大臣不得见,中外忧恐。
  文彦博与公等直入问疾,内侍止之,不可。
  因以监视禳祷为名,乞留宿内殿,事皆关白而后行,禁中肃然。
  嘉祐三年,加礼部尚书、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

  公之为相,守格法,行故事,而附以公议,无心于其间,故百官任职,天下无事。
  以所在民力困弊,赋役不均,遣使分道相视裁减,谓之宽恤民力。
  又弛茶禁,以通商贾,省刑狱,天下便之。

  六年,丁秦国太夫人忧,诏为罢春燕故事。
  执政遇丧皆起复,公以谓金革变礼,不可用于平世。
  仁宗待公而为政,五遣使起之,卒不从命,天下称焉。

  英宗即位,拜枢密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迁户部尚书。
  逾年,以足疾,求解机务。
  章二十上,拜镇海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判河阳,封祈国公。

  公五上章,辞使相,且言:“真宗以前不轻以此授人,仁宗即位之初,执政欲自为地,故开此例。
  终仁宗之世,宰相枢密使罢者皆除使相,至不称职,有罪者亦然,天下非之。
  今陛下初即位,愿立法自臣始。”
  不从。

  神宗即位,改镇武宁军,进封郑国公。
  公又乞罢使相,乃以为尚书左仆射、观文殿大学士、集禧观使,召赴阙。
  公以足疾,固辞,复判河阳。
  熙宁元年,移汝州,且诏入觐。
  以公足疾,许肩舆至殿门,上特为御内东门小殿见之。
  令男绍隆入扶,且命无拜。
  坐语从容,至日昃,赐绍隆五品服。
  再对,上欲留公为集禧观使,力辞赴郡。
  明年二月,除司空兼侍中昭文馆大学士,赐甲第一区,皆辞不受。
  复拜左仆射、门下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公既至,未见。
  有于上前言灾异皆天数非人事得失所致者。
  公闻之,叹曰:“人君所畏惟天,若不畏天,何事不可为者?去乱亡无几矣。
  此必奸臣欲进邪说,故先导上以无所畏,使辅拂谏诤之臣无所复施其力,此治乱之机也。
  吾不可以不速救。”
  即上书数千言,杂引《春秋》、《洪范》及古今传记、人情物理,以明其决不然者。

  群臣请上尊号及作乐,上以久旱不许。
  群臣固请作乐,公又言:“故事,有灾变皆彻乐,恐上以同天节虏使当上寿,故未断其请。
  臣以为此盛德事,正当以示夷狄,乞并罢上寿。”
  从之。
  即日而雨。

  公又上疏,愿益畏天戒,远奸佞,近忠良。
  上亲书答诏曰:“义忠言亲,理正文直。
  苟非意在爱君,志存王室,何以臻此。
  敢不置之枕席,铭诸肺腑,终老是戒。
  更愿公不替今日之志,则天灾不难弭,太平可立俟也。”
  公既上疏谢,复申戒不已,愿陛下待群臣不以同异为喜怒,不以喜怒为用舍。

  公始见上,上问边事。
  公曰:“陛下即位之始,当布德行惠,愿二十年口不言兵。”
  因以九事为戒。
  八月,以疾辞位,拜武宁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判河南。
  复以公请,改亳州。

  时方行青苗息钱法。
  公以谓此法行则财聚于上,人散于下,且富民不愿请,愿请者皆贫民,后不可复得,故持之不行。
  而提举常平仓赵济劾公以大臣格新法,法行当自贵近者始,若置而不问,无以令天下。
  乃除左仆射,判汝州。
  公言:“新法臣所不晓,不可以复治郡,愿归洛养疾。”
  许之。
  寻请老,拜司空,复武宁节度及平章事,进封韩国公,致仕。

  公虽居家,而朝廷有大利害,知无不言。
  交趾叛,诏郭逵等讨之。
  公言:“海峤险远,不可以责其必进,愿诏逵等择利进退,以全王师。”
  契丹来争河东地界,上手诏问公。
  公言:“熙河诸郡,皆不足守,而河东地界,决不可许。”
  元丰三年,官制行,改授开府仪同三司。
  是岁,故参知政事王尧臣之子同老上言:“至和三年仁宗弗豫,其父尧臣尝与文彦博、刘沆及公同决大策,乞立储嗣,仁宗许之。
  会翊日有瘳,故缓其事,人无复知者。”
  以其父尧臣所撰诏草上之。
  上以问彦博,彦博言与同老合。
  上嘉公等勋绩如此,而终不自言,下诏以公为司徒,且以其子绍京为阁门祗候。

  六年闰六月丙申,薨于洛阳私第之正寝,享年八十。
  手封遗表,使其子上之,世莫知其所言者。
  上闻讣,震悼,为辍视朝,内出祭文,遣使致奠所,以赙恤其家者甚厚。
  赠太尉,谥曰文忠。
  十一月庚申,葬于河南府河南县金谷乡南张里。

  公之配曰周国夫人晏氏,后公四年卒。
  子男三人。
  曰绍庭,朝奉郎。
  曰绍京,供备库副使,后公十月卒。
  曰绍隆,光禄寺丞,早卒。
  女四人。
  长适保宁军节度使北京留守冯京,卒,又以其次继室,封安化郡夫人。
  次适承议郎范大琮。
  次适宣德郎范大珪。
  孙男三人。
  定方承事郎,直清承奉郎,直亮假承务郎。

  公性至孝,恭俭好礼。
  与人言,虽幼贱必尽敬,气色穆然,终身不见喜愠。

  然以单车入不测之虏廷,诘其君臣,折其口而服其心,无一语少屈,所谓大勇者乎!其好善疾恶,盖出于天资。
  常言:“君子小人如冰炭,决不可以同器。
  若兼收并用,则小人必胜,薰莸杂处,终必为臭。”
  其为宰相及判河阳,最后请老居家,凡三上章,皆言:“天子无职事,惟辨君子小人而进退之,此天子之职也。

  君子与小人并处,其势必不胜。
  君子不胜,则奉身而退,乐道无闷。
  小人不胜,则交结构扇,千歧万辙,必胜而后已。
  小人复胜,必遂肆毒于善良,无所不为,求天下不乱,不可得也。”
  其为文章,辩而不华,质而不俚。
  有《文集》八十卷,《天圣应诏集》十一卷,《谏垣集》二卷,《制草》五卷,《奏议》十三卷,《表章》三十卷,《河北安边策》一卷,《奉使录》四卷,《青州振济策》三卷。

  平生所荐甚众,尤知名者十余人,如王质与其弟素、余靖、张瑰、石介、孙复、吴奎、韩维、陈襄、王鼎、张昷之、杜杞、陈希亮之流,皆有闻于世,世以为知人。

  元祐元年六月,有诏以公配享神宗皇帝庙廷。
  明年,以明堂恩,加赠太师。

  绍庭请于朝曰:“先臣墓碑未立,愿有以宠绥之。”
  上为亲篆其首,曰显忠尚德之碑,且命臣轼撰次其事。
  谨拜手稽首而献言曰:世未尝无贤也。
  自尧舜三代以至于今,有是君则有是臣,故仁宗、英宗至于神考,咸有一德,克享天心,则天畀以人,光明伟杰有如公者。
  观公之行事,而味其平生,则三宗之盛德,可不问而知也。
  古之人臣,功高则身危,名重则谤生,故命世之士,罕能以功名终始者。
  臣观三宗所以待公,全其功名而保其终始,盖可谓至矣。
  方契丹求割地,上命宰相,历问近臣孰能为朕使虏者,皆以事辞免。
  公独慨然请行。
  使事既毕,上欲用公,公逡巡退避不敢居,而向之辞免者,自耻其不行,则惟公之怨,比而谗公,无所不至。
  及石介为《庆历圣德诗》,天下传诵,则大臣疾公如仇,构以飞语,必欲致之死地。
  仁宗徐而察之,尽辨其诬,卒以公为相。
  及英宗、神宗之世,公已老矣,勋在史官,德在生民。
  天子虚己听公,西戎、北狄视公进退,以为中国轻重。
  然一赵济敢摇之,惟神宗日月之明,知公愈深。
  公虽请老,有大政事必手诏访问。
  又追论定策之勋,以告天下,宠及其子孙,然后小人不敢复议,雍容进退,卒为宗臣。
  古人有言曰:“为君难为臣不易。”
  岂不然哉!公既配食清庙,宜有颂诗,以昭示来世。

  其词曰:五代八姓,十有二君。
  四十四年,如丝之棼。
  以人为嬉,以杀为儇。

  兵交两河,腥闻于天。
  上帝厌之,命我祖宗。
  畀尔炉锤,往销其锋。
  孰谓民远?我闻其呻。
  宁尔小忍,无残我民。
  六圣受命,惟一其心。
  敕其后人,帝命是承。

  勿劓刖人,矧敢好兵。
  百三十年,讳兵与刑。
  惟彼北戎,谓帝我骄。
  帝闻其言,折其萌芽。
  笃生莱公,尺箠笞之。
  既服既驯,则扰绥之。
  堂堂韩公,与莱相望。

  再聘于燕,北方以宁。
  景德元祀,始盟契丹。
  公生是岁,天命则然。
  公之在母,秦国寤惊。
  旌旗鹤雁,降充其庭。
  云有天赦,已而生公。
  天欲赦民,公启其衷。

  北至燕然,南至于河。
  亿万维生,公手抚摩。
  水潦荐饥,散流而东。
  五十万人,仰哺于公。
  公之在内,自泉流濒。
  其在四方,自叶流根。
  百官维人,百度惟正。

  相我三宗,重华协明。
  帝谓公来,陨星其堂。
  有坟其丘,公岂是藏。
  维岳降神,今归不留。
  臣轼作颂,以配崧高。

  《赵康靖公神道碑(代张文定公作)》苏轼

  宋有天下百二十有五年,六圣相师,专用一道曰仁,不杂他术。
  刑以不杀为能,兵以不用为功,财以不聚为富,人以不作聪明为贤。
  虽有绝人之材,而德不至,终不大用。
  六圣一心,守之不移。
  故自建隆以来至于今,卿相大臣,号多长者。
  记人之功,忘人之过,含垢匿瑕,犯而不校,以为常德。
  是以四方人安,兵革不试,民之戴宋,有死无二。
  自汉以来,未有如今日之盛者。
  此六圣之德,而众长者之助也。
  《易》曰:“师贞,丈人吉。”
  《诗》曰:“虽无老成人,尚有典刑。”
  《书》曰:“如有一介臣,断断猗,无他技,其心休休焉,其如有容。

  人之有技,若己有之;人之彦圣,其心好之,不啻若自其口出,是能容之,以保我子孙黎民。”
  故太子少师赵公,服事三朝四十余年,其德合于《易》之所谓“丈人”、《诗》之所谓“老成”、《书》之所谓“一介臣”者。

  公讳,字叔平,其先河朔人也,徙于宋之虞城七世矣。
  曾祖著,后唐国子《毛诗》博士,赠太师中书令。
  妣刘氏,楚国太夫人。
  祖惠,宋州楚丘令,赠太师中书令兼尚书令韩国公。
  妣李氏,燕国太夫人,父干,尚书驾部员外郎,赠太师中书令,兼尚书令鲁国公。
  妣张氏,鲁国太夫人,高氏,唐国太夫人。

  公七岁而孤,笃学自力。
  年十七举进士。
  当时闻人刘筠、戚纶、黄宗旦皆称其文词必显于时,而其器识宏远,则皆自以为不及。
  当赴礼部试,楚守胡令仪醵黄金以赠之,公不受。
  天圣五年,擢进士第三人,授将作监丞,通判海州。
  归见父老故人,幅巾徒步,人人至其家。
  召试学士院,除著作郎,集贤校理,出知涟水军。

  公为进士时,邓馀庆守涟水,馆公于官舍,以教其子。
  馀庆所为多不法,公谢去。
  数月,馀庆以赃败。
  及公为守,将至,或榜其所馆曰豹隐堂,赋者三十馀人。
  岁饥,公劝诱富民,得米万石,所活不可胜数。
  涟水有鱼池,利入公帑,岁杀鱼十馀万,公始罢之,作《放生碑》池上。

  移守通州,入为开封府推官。
  奏事殿中,赐五品服,且欲以为直集贤院。
  宰相以例不可,出知洪州。
  属吏有郑陶、饶奭者,挟持郡事,肆为不法,前守莫能制。
  州有归化兵,皆故盗贼配流已而选充者。
  奭与郡人胡顺之共造飞语以动公,曰:“归化兵得廪米陈恶,有怨言,不更给善米,且有变。”
  公笑不答。
  会归化卒有自容州戍所逃还犯夜者,公即斩以徇,收陶下狱,得其奸赃,且奏徙奭歙州,一郡股栗。
  城西南隅当大江之冲,水岁为民患,公建为石堤,高丈五尺,长二百丈,用石九千段,取之有方,民不以为劳。
  明年夏堤成,而水大至,度与城平,恃堤以全,至于今赖之。

  迁刑部员外郎、同知宗正寺,出知青州,改直集贤院。
  赋税未入中限,敕县不得辄催科。
  是岁,夏税先一月办,坐失举张诰,夺官罢归。
  起监密州酒,徙楚州粮料院,以郊赦还官职,知滁州。
  山东大贼李小二过境上,告人曰:“我东人也。
  公尝为青州,东人爱之如父母,我不忍犯。”
  遂寇庐、寿,犬牙不入境。

  召修起居注,朝廷欲用修玉牒。
  久之,除欧阳修起居注,朝廷欲骤用修而难于躐公。
  公闻之,乃请郡自便。
  以为天章阁待制,赐三品服,纠察在京刑狱,迁兵部员外郎,遂知制诰,勾当三班院。
  会郊礼当进阶封,且任一子京官。
  乞以母封郡太君。
  宰相谓公学士拟封不久矣。
  公曰:“母年八十二,朝夕不可期,愿及今以为荣。”
  许之。
  后遂以为例。

  改知审官院,判秘阁,与高若讷同判流内铨。
  若讷言往尝知贡举,闻母病不得出,几不能生。
  公矍然即请郡以便亲。
  宰相谓公曰:“旦夕为学士,可少待也。”
  公不听,遂除苏州。

  明年丁母忧,服除,召入翰林为学士,知贡举,馆伴契丹泛使,遂报聘焉。

  会猎于兴云山之西,请公赋诗。
  诗成,契丹主亲酌玉杯以劝公,且以素扇授其近臣刘六符,写公诗,置之怀袖。

  使还,加侍读学士,历右司郎中,中书舍人,提举在京诸司库务。
  奸人冷清诈称皇子,迁之江南。
  公曰:“清言不妄,不可迁。
  或诈,亦不可不诛。”
  诏公与包拯杂治之,得其实,乃诛清。
  李参为河北转运使,职事办治,进秩二等,且官其一子。
  郭申锡为谏官,争之曰:“参职事所当办,无功,不可赏。”
  上怒,欲罪申锡。
  公言:“陛下始面谕申锡,毋面从吾过。
  今黜之,何以示天下。”
  乃止。

  以龙图阁学士、礼部侍郎知郓州,徙南京留守,拜御史中丞。
  中官邓保吉引剩员董吉烧银禁中,公力言其不可,遂出之。
  又言:“张茂实不宜典兵卫。”
  未行。
  会公拜枢密副使,复言之。
  乃出茂实知曹州。

  拜参知政事。
  方是时,皇嗣未立,天下以为忧。
  仁宗始命英宗领宗正,公言宗正未足为重,遂与执政建言,宜立为皇太子。
  从之。

  英宗即位,迁户部侍郎,又迁吏部。
  熙宁初,迁左丞,公年七十矣,求去位,不许。
  章数上,乃以为观文殿学士、吏部尚书、知徐州,遂请老不已,以太子少师致仕。

  居睢阳十五年,犹以读书著文忧国爱君为事。
  集古今谏争为《谏林》一百二十卷,奏之。
  上甚喜,赐诏曰:“士大夫请老而去者,皆以声问不至朝廷为高。

  得卿所奏书,知有志爱君之士,虽退休山林,未尝一日忘也。
  当置坐右,以时省阅。”
  上祠南郊明堂,率尝召公陪祀,每辞以老疾,间尝一至都下,亦以足疾辞不入见。
  诏中贵人抚问,二府就所馆宴劳之。
  累阶至特进,勋上柱国,封天水郡开国公,赐号推忠保德翊戴功臣。
  元丰初,省功臣号。
  三年,官制改,解特进。

  六年正月十五日,薨于永安坊里第,享年八十八。
  辍视朝一日,赠太师,谥康靖。
  前作遗范以戒子孙,纤悉必具,以某年月日,葬于宋城县天巡乡,地与日皆公所自卜也。
  娶李氏,封汝阴郡夫人,先公二十五年卒于郓州。
  子荣绪,殿中丞,敦绪,将作监主簿,皆早亡;元绪,宣德郎;公绪,校书郎。
  女二人,长适光禄寺丞王力臣,幼适朝奉大夫程嗣恭。
  孙男四人,嗣徽通直郎,嗣真宣德郎,嗣贤试校书郎,嗣光未命。
  曾孙男六人,韡,太庙斋郎,余未名。

  公为人乐易深中,恢然伟人也。
  平生与人,实无所怨怒,非特不形于色而已。

  专务掩恶扬善,以德报怨,出于至诚,非勉强者。
  天下称之,庶几汉刘宽、唐娄师德之徒云。
  始,欧阳修躐公为知制诰,人意公不能平。
  及修坐累对诏狱,人莫敢为言,公独抗章言修无罪,为仇人所中伤,陛下不可以天下法为仇人报怨。
  上感悟,修以故得全。
  公既老,修亦退居汝南,公自睢阳往从之游,乐饮旬日。
  苏舜钦为进奏院,以群饮得罪。
  公言与会者,皆一时名人,若举而弃之,失士大夫望,非朝廷福。
  张诰以赃败窜海上,公坐贬累年,而怜诰终不衰,间使人至海上劳问赒给之。
  代冯浩为郓州,吏举按浩侵用公使钱三十万,当以浩职田租偿官。

  公曰:“浩,吾同年也,且知其贫,不可。”
  以己俸偿之。
  公所为大略如此。
  至于敦尚契旧,葬死养孤,盖不可胜数。

  余于公为里人,少相善也,退而老于乡,日从公游,盖知之详矣。
  元绪以墓碑为请,义不可以辞。
  铭曰:维古仁人,仁义是图。
  仁近于弱,义近于迂。
  课其功利,岁计有余。
  在汉孝文,发政之初。
  欲以利口,登进啬夫。
  有臣释之,实矢厥谟。
  世谓长者,绛侯相如。
  皆讷于言,有口若无。
  岂效此子,喋喋巧谀。
  帝用感悟,老成是亲。
  清净无为,鉴于暴秦。
  历祀四百,世载其仁。
  赫赫我宋,以圣继神。
  于穆仁宗,如岁之春。
  招延朴忠,屏远佞人。
  岂独左右,刑于庶民。
  维时赵公,含德不发。
  如圭如璧,如金如锡。
  置之不愠,用之不怿。
  帝嘉其心,长者之杰。
  遂授以政,历佐三叶。
  济于艰难,不疐不跋。
  公在朝廷,靖恭寡言。
  不忮不求,孰知其贤。
  望其容貌,有耻而悛。
  薄夫以敦,鄙夫以宽。
  今其亡矣,吾谁与存。
  作此铭诗,以诏后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