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的仕途

  嘉佑二年进士,累官至端明殿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礼部尚书。神宗时苏轼任祠部员外郎,因反对王安石新法而求外职,任杭州通判,知密州、徐州、湖州。

  元丰二年,四十三岁时,发生了著名的李定“乌台诗案”,他因此事入狱,几死,因为写文章称赞朝廷,朋友出手相救,而神宗亦爱其才,终得以保全,翌年被贬至黄州。

  宋哲宗时任翰林学士,曾出知杭州、颍州等,官至礼部尚书。后又被章惇贬谪至惠州、儋州(海南岛)。北还后第二年病死常州,终年六十四岁。

  他在政治上较偏于旧党,但也有改革弊政的要求;既反对新党王安石比较急进的改革措施,也不同意司马光尽废新法,因而在新旧两党间均受排斥,仕途生涯十分坎坷。他在各地居官清正,为民兴利除弊,政绩颇多,口碑甚佳,杭州西湖的苏堤就是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