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生平

  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号半山。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县上池村人。北宋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 王安石出生于仕宦之家,其父王益是宋真宗大中祥符八年(1015)进士,任建安(今福建建瓯)主簿等地方官二十多年,为人正直,执法严明,为百姓做了不少有益的事。其母吴氏从小好学强记,为人通情达理。王益任临江军(今樟树市)判官时,王安石出生于此,王益调任江宁(今南京市)通判,全家迁往江宁。

  王安石自幼聪颖,读书过目不忘。从小随父宦游南北各地,更增加了社会阅历,开阔了眼界,目睹了人民生活的艰辛,对宋王朝“积贫”、“积弱”的局面有了一定的感性认识,青年时期便立下了“矫世变俗”之志。庆历二年(1042)三月,考中进士,授淮南节度判官。七年调任鄞县(今浙江宁波),组织民工修堤堰,挖陂塘,改善农田水利灌溉,便利交通。在青黄不接时,将官库中的储粮低息贷给农户,解决百姓度荒困难,又使官粮得以以陈换新。

  皇祐三年(1051),任舒州通判,颇有政绩。宰相文彦博推荐他为群牧判官,出任常州知州、江东刑狱提典。嘉祐三年(1058)任度支判官时,向宋仁宗上万言书,对官制、科举以及奢靡无节的颓败风气作了深刻的揭露,请求改革政治,加强边防,提出了“收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的理财原则,但并未引起朝廷的重视。不久朝廷任命他入直集贤院,同修起居注,他不愿任此闲职,固辞不就,遂改任知制诰,替皇帝起草诏令文告,纠察在京刑狱,因言忤旨意,难以在朝为官,于八年(1063)八月以母病为由辞官回江宁守丧。英宗即位后(1063-1066),屡召王安石赴京,均以服母丧和有病为由,恳辞入朝。

  治平四年(1067)神宗继位,起用王安石为江宁知府,旋即诏为翰林学士兼侍讲。为摆脱宋王朝所面临的政治、经济危机以及辽、西夏不断侵扰的困境,熙宁元年(1068),神宗召王安石“越次入对”,即上书主张变法。次年任参知政事,主持变法。为指导变法的实施,设立三司制置条例司,物色了一批拥护变法的官员参与制订新法。熙宁三年(1070)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位同宰相,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新法,开始大规模的改革运动。所行新法在财政方面有均输法、青苗法、市易法、免役法、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在军事方面有置将法、保甲法、保马法等。同时,改革科举制度,为推行新法培育人才。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大地主和豪商对农民的剥削,促进了农田水利事业的发展,国家财政状况有所改善,军事力量也得到加强。王安石被列宁称为“中国十一世纪的改革家”,毛泽东也称赞“王安石最可贵之处在于他提出了‘人言不足恤’的思想”。

  变法触犯了官僚、大地主的既得利益,遭到保守派的激烈反对,特别是曹太后、高太后的顽固阻梗,加上在实施过程中过分求大求快,许多官吏借机敲诈盘剥,使农民的利益受到损害,实际效果与主观设想相差甚远。王安石处于“众疑群谤”之中,宋神宗迫于皇亲贵戚和反对新法大臣的压力,于熙宁七年(1074)四月罢去王安石相位,再任江宁知府。次年虽又起用为相,但因新法派内部分裂及保守派的挑拨离间,王安石实际上难有作为,至熙宁九年十月再次罢相,出任江南签判,次年隐退江宁,过着闲居生活。

  元丰八年(1085),哲宗即位,年仅十岁,由太皇太后高氏临朝听政,启用反对变法的司马光为相,废除全部新法,极力迫害新法派。王安石在忧愤和遗恨中于翌年四月去世,葬于江宁半山园。王安石晚年封荆国公,世称王荆公、王文公、临川先生。死后被追封为 “太傅”;绍圣年间,赐溢号为 “文”,配享神宗的庙庭;徽宗时,又配享文宣王庙。而钦宗时,皇帝下诏停止他文宣王庙配享。高宗采纳赵鼎、吕聪的意见,削去了其 “舒王”的封号。

  王安石执政之所以能敢作敢为,矢志改革,是受其进步的哲学思想支配,他把“新故相除”看做是自然界发展变化的规律,从而树立了“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大无畏精神。这些进步思想在他的文学作品中也闪烁着夺目的光彩。其散文长于说理,言简意深,笔力雄健,见识超群;诗词则遒劲清新,豪气纵横,对宋初形式主义的文风是有力的冲击,对豪放派诗词有直接影响。其著作极为丰富,存世的有《临川集》、《临川集拾遗》、《三经新义》(残卷)、《唐宋百家诗选》、《诗义钩沉》等。此外,其山水画也极工致维妙。

  王安石从小在外,为官四处奔波,但对家乡有着一股挚情,几次回乡探亲,对家乡的亲朋好友,名胜古迹,写了许多诗文、书信、墓志,表达了他热爱家乡的思想感情。家乡人民也对他有着深深的景仰和怀念。早在北宋崇宁五年(1106),抚州郡守田登就在王安石旧宅建造了王荆公祠,“肖公像而祀之”。许多地名都是为纪念他而取的,有荆公山、荆公坡、荆公桥、荆公钓鱼台、半山书院、安石读书台、荆公路等。家乡学者著书撰文,为王安石辩诬:南宋金溪陆九渊在《荆公祠堂祀》中盛赞其人品高尚,贬斥了王安石的政敌;清代金溪蔡上翔,穷毕生精力撰写《王荆公年谱考略》,以辩宋史之诬。1986年11月由江西省人民政府拨专款在抚州市修建了“王安石纪念馆”,主楼前面有一尊3米多高的王安石塑像,供人们瞻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