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恢》原文-出自《东观汉记》

  《乐恢》
  1、乐恢:乐恢,字伯奇,父亲,为县吏,有罪,令欲杀之。恢年十一,常伏寺东门外冻地,昼夜啼泣,令乃出亲。

  2、乐恢:京兆尹张恂召恢,署户曹史。

  3、乐恢:窦宪出征匈奴,恢上书谏曰:“春秋之义,王者不理夷狄。得其地不可垦发,得其人无益于政,故明王之于夷狄,羇縻而已。孔子曰:‘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以汉之盛,不务修舜、禹、周公之德,而无故兴干戈,动兵革,以求无用之物,臣诚惑之!”